生产性服务业对我国经济增长作用机制的影响因素研究
2014-03-18方磊
中国经贸导刊 2014年5期
一、引言
近年来,服务业在世界各国的国民经济比重都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生产性服务业作为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我国经济的拉动作用远超过服务业的平均水平,对我国经济增长的影响巨大[1]。生产性服务业可以有效的促进地区经济的快速增长;然而在我国当前区域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实条件下,生产性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有所差异。在这一背景下,深入探究生产性服务业对经济增长促进的作用机制以及对这种机制影响因素的研究,在我国大力推进区域间经济协调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的今天就显得尤为必要。
二、理论分析
格林福尔德(1966)最早提出生产性服务业的概念,指出生产性服务业是可用于商品和服务的进一步生产的、非最终消费服务。[2]近年来,生产性服务业的内涵与外延已经得到广泛研究,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对经济增长的促进机制及其影响因素上。要分析生产性服务业这样的一个与自身服务对象有显著关联的产业同地区经济增长的经济效应,必须要搞清楚生产性服务业如何通过对其服务对象的促进进而带动地区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
生产性服务业对地区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可能会受到以下几个方面因素的调节。
一是知识资本密度。如前所述,生产性服务业多为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行业,这其中伴随着大量的知识资本,生产性服务业在为制造业服务的同时充当传送器的作用将知识资本导入生产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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