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学课堂 “启发—互动”教学的实践探索
2014-03-13段水莲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2014年2期
段水莲
(湖南警察学院,湖南·长沙 410138)
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犯罪心理学经过了近30多年的发展历程。作为公安院校侦查、禁毒、法学等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犯罪心理学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的双重特点。尤其随着犯罪形势的复杂化,警务实践对犯罪心理学科提出了更高要求,提高犯罪心理学教学水平、加快警务应用型人才培养是迫在眉睫的任务。从当前犯罪心理学的发展来看,无论是学科结构体系,还是内容涵盖度,都得到了较大发展,但仍存不少缺陷,尤其是在学科教学上存在诸多问题,如教学内容的取舍存在较大随意性,任课教师往往根据自己的知识背景自行对教学内容进行取舍;更为突出的问题是当前的犯罪心理学教学形式比较单一,多以讲授为主,辅以案例分析,对教学方法和内容的探索和创新较少,教学手段与学科发展特点不相匹配等问题,从而导致很多学生认为犯罪心理学理论过于抽象和空泛,关注警务实践不足,理论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效果不明显。为了更好地培养融知识、能力、素质为一体的适应公安业务实践的复合应用型人才,笔者结合自身的教学实践及科研优势,从加强教学内容的启发性、加大教学过程的互动性入手,努力提高犯罪心理学课程教学的针对性、应用型、丰富性及吸引力,激发调动学生参与课程的热情,以及将教学内容与实践相结合的。
一、巧设问题,引发学生思考
高校教学很大程度上存在填鸭式的教学方法,教师一人在讲台上自我陶醉,学生在自我的世界翱翔,尤其是对于警务化管理体制下的公安院校学生,每天繁重的体能训练,对于这些平时娇生惯养的孩子而言是不堪重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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