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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语文课堂教学应注重激趣

2014-03-12

语文天地 2014年11期
关键词:举人孔乙己初中生

鲍 莉

在初中语文课堂教学中,如果教师总是一板一眼、按部就班地讲解课文,那么在今天的课堂上将会很难赢得学生的认可。对于今天的初中生而言,他们有足够的通道了解到教材文本中的相关知识,比如上网,比如阅读参考书。现在已经不是20 年前了,现在已经不是教师仅凭借一本教辅用书就能将学生吸引住的时代了。今天,学生关注的内容更加庞杂,如果不能采取有效手段改变这种教学模式,那么学生“身在课堂心在书本外”的现象将不会是个案。

初中生对于文本关注的不再是概念性的知识,而是其背后的新观点、新思维。作为初中语文教师,应该把握初中生这种好奇、好思考的性格特征来教学,注重在课堂教学中进行激趣。本文就结合具体教学实践,来谈谈如何针对初中生的学习心理和兴趣进行激趣教学。

一、激趣引发有效关注

激趣的目的是引发学生的有效关注。学生对于文本的认识,一般会经历一个感兴趣、阅读了解、丧失兴趣的过程。在如今教辅参考多如牛毛的时代,文本中的一切内容都已经不再是老师独家掌握的机密,学生很容易在课前预习环节就已经通过初读文本,对文本的相关知识内容有了个“囫囵吞枣”式的了解。如果此时教师还是按照这些内容来设计教学,自然会让一部分学生如同嚼蜡,感觉无味无趣,进而在课堂上表现出注意力不集中或者似听非听的状态。那么,此时教师应该如何应对呢?关键是找准学生新的兴趣点进行激趣。

比如,笔者在教学鲁迅先生的《孔乙己》一文时,考虑到这篇小说中的一些内容,特别是思想内容,一部分学生因为比较抽象难以理解而不感兴趣,一部分学生因为读过教辅用书上的说明而索然无味,故而在教学设计时,重新设计教学的切入口。笔者是这样在课堂上进行导入的:“同学们,最近有一部电视剧比较火,叫《少年包青天》,剧中少年包拯和他的朋友们通过自己的机智,破获了一桩桩谜案,可谓神探,当然类似的神探还有狄仁杰、福尔摩斯,大家都比我熟悉。老师想问大家一下,如果给你们一个机会,你们想不想做一次神探?”学生听到这,一个个都很激动,大声喊:“想!”从他们激动的眼神里,笔者知道他们的心都收回来了,都留在了课堂上。于是,笔者进一步说道:“那好,今天我们就一起侦破一桩谜案,看看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是怎么死的,杀害他的凶手究竟是谁,为什么要杀他,你能找出哪些蛛丝马迹来证明,好不好?”通过这样的导入,将学生的兴趣点和文本教学的相关点进行了有机结合,充分激发了学生的有效关注,学生很快就进入到再次关注文本的教学情境之中。

二、激趣催生新奇体验

激趣能够催生学生对文本的新感知、新体验。在语文课堂教学中,不少教师沉迷于教学内容的程序设计和内容设计,却很少在活动设计上下工夫。其实,对于好动的初中生而言,一个好的活动体验将带给他们更新的感受。在语文课堂教学中,教师要善于调动学生的力量来进行教学,而不要自己一个人在课堂上唱“独角戏”,要让学生在活动中融入课堂,参与到教学中来。

比如在《孔乙己》教学中,围绕“谁是杀害孔乙己的凶手”笔者设计了这样的活动:一场庄严的审判。由学生扮演小说中的各种角色,其中孔乙己是原告,其他角色如丁举人是被告、咸亨酒店老板、小伙计“我”、取笑的店客、“孩子们”等是证人,同时有辩护律师、主诉人,教师自己担任法官,其他学生担任陪审团,以这样的方式来进行同步教学活动。这样新奇的方案,让学生在课下准备得非常仔细和耐心,从他们踌躇满志的眼神中,笔者感觉他们对文本的理解进入了一个新的高度。

果然在活动中,他们的发挥让人倍感惊喜。孔乙己的强烈控诉,将目光对准了直接凶手、间接凶手等,主诉人也为其提供了更多的佐证,而丁举人及其他证人,一方面将自己所做说了出来,另一方面也在辩护律师的帮助下百般抵赖解释,揭示孔乙己自身的劣根性。其他学生担任的陪审团则很敬业,在笑场鼓励的同时,集中智慧写出了精彩的判决书,而法官只需要控制节奏,引导正确“审判”即可。一堂正义的审判深刻而有趣,学生在新奇体验的同时也掌握了文本深入阅读的正确方法,可谓一举两得。

三、激趣拓展思考空间

激趣的目的不仅仅是引发学生关注,关键还是要让学生对文本本身有新的思考、新的理解。初中生受限于自己年龄、阅历,理解能力一般比较弱,往往只能对一些概念进行一些字面上似是而非的解读。那么在引导学生进行深入思考的过程当中,如果教师不能掌握科学的方式方法,一味采取发问、追问的方式,就会让学生陷入阅读障碍中去,不敢回答问题,恐惧思考问题,同时也会产生抵触情绪。教师在这种情况下,大多只能采取直接教授的方式,将一些概念性的内容直接讲解出来,效果自然不会太好。如果采取逐步引导的方式,让学生生成对文本的理解,那么这个生成的过程就需要通过激趣的方式来产生。

运用激趣方法既能抓住学生的兴奋点,又能有效拓展学生的思维空间。比如,在教学《孔乙己》一课中,学生对“丁举人打折孔乙己双腿”这一情节的理解比较平谈、肤浅,一般学生只是从情节角度思考,人物丁举人只是作为孔乙己的“杀人凶手”之一存在,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而不能从鲁迅的写作目的和小说的写作主题上进行思考;还有的学生,在分析这一文本时,回避“丁举人”这一称谓,仅仅从孔乙己仅仅拿了几本书就被其打折双腿这一角度,来说明其狠毒。应该说这一分析是正确的,但是不够深刻。此时,教师应该如何引导学生去深入思考呢?笔者是这样来激趣引导的:“同学们,鲁迅这个人特别喜欢在名字上做文章。他小说中的名字往往都有象征寓意。比如小说《坟》中的华家、夏家象征华夏民族;比如《祝福》中的祥林嫂,本来寓意‘吉祥如林’、好运不断的,但她却最终家破人亡、自己饿死;再比如《阿Q 正传》的阿Q,像不像清朝人头后一根辫子,明显有民族劣根性的象征……甚至他就连自己的笔名都不例外,比如鲁迅、嘎剑生、宴之熬者等”。然后就这些笔名的寓意作了介绍,从学生认真倾听的眼神中,笔者感觉这个激趣点已经引起了学生的深思。于是,笔者进一步引导学生思考:“那么大家再想一想,这个情节中,孔乙己名字的来历是什么?丁举人的称谓又说明了什么?两者不同称呼与情节之间有何关系?”这样激趣引导,学生的思维仿佛换了一个新的空间,很容易据此判断孔乙己名字的滑稽是由于沉迷科举落得如此下场,丁举人之所以感如此狠毒凶残也正是因为科举胜利这一护身符,于是其背后象征意味不言而喻,学生理解起来也就很容易了,对这一情节的思考也就更加深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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