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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民族国家视角下西南彝族的整合与认同

2014-03-06谷跃娟

关键词:土司彝族民族

谷跃娟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云南大学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研究中心,云南 昆明 650091)

近代中国民族危机和边疆危机的出现,引发民族主义的空前高涨。在社会转型过程中,民族主义是社会动员的思想利器。资产阶级革命组织在“五族共和”的思想引导下,通过对“中华民族”的不断认同来进行民族国家的构建。“彝族”是上个世纪五十年代新中国民族识别的产物,民国时期,彝族被称做“倮罗”、“倮夷”、“夷人”、“夷家”等,泛指今彝族诺苏、纳苏、阿细、撒尼等支系和族群。作为西南地区人口众多、分布较广的民族群体,“倮罗”并没有以明确的民族身份出现在国家视野,相反,“边民”的身份长期淹没着这一庞大而分散的族群。民族是实体化的,同时也是可以想象和建构的。二十世纪上半叶所开展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打造,不仅需要主流民族的态度,少数民族的认同整合也至关重要。那么,在地理和文化上均处于边缘的“倮罗”各族群,在国家——民族的关系中,是以怎样的身份被呈现和认同,又是以怎样的方式被整合在“民族共和”思想下,向着想象的共同体聚合?

一、国家语境下“倮罗”的身份与认同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发表了《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宣布中华民国成立。宣言中说:“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即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①孙中山:《临时大总统就职宣言》,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档案资料汇编》(第二辑)。。对于“民族的统一”,孙中山在三民主义具体办法之讲演中解释道:要“仿效美利坚民族的规模,把汉、满、蒙、回、藏五族同化成一个中华民族,组织成一个民族的国家。”②孙中山:《三民主义之具体办法》,胡汉民:《总理全集》(第2集),民智书局,1930年,第205页。

“五族共和”是近代中国资产阶级民族思想的基础核心。南京临时政府言必称“五族”,是当政者从边疆危机出发立论中国的结果,然而,以“五族”统论中国民族,是有缺陷的。因为除满蒙回藏外,中国还有众多少数民族,例如,居住西南的“倮罗”、“摆夷”,以及苗、瑶等族。在孙中山的论述中,对这些民族采用了“已经同化了的”、“文明低”这样的表述。在地方政府文件中,他们被称为“边民”,回避了民族身份。

对“五族“之外民族的忽视,源于思想认识的不足,相较于“五族”地区所呈现的民族分裂危机,西南各族政治的分散性和发展的滞后性,是国家不重视西南的根本原因。事实上,国民政府对西南民族情况正式的调查,直到1934年才启动,之后,对于“倮罗”等族群人口、分布等情况才算有了一定的了解。

所以说,在“五族共和”思想提出后的一段时期,包括“倮罗”在内的西南各民族并没有进入到国家视野,与“五族”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的分界。这种分界不利于西南各族对“国家”的认同,故辛亥革命后,云南军都督府以云南实际,把夷、苗与“五族”共列,提出:“使汉、回、满、蒙、藏、夷、苗各族结为一体,维持共和,联合中国各民族构造统一之国家。”①《续云南通志长编》(上册),转引自潘先林:《论“五族共和”思想的影响》,《云南社会科学》2005年第5期。

1920年,孙中山“声明放弃‘五族共和’观念。因为第一:中国境内居民不只有汉满蒙回藏五族,所以‘五族’名词不恰当。第二,五族的区别不应存在,而应使汉满蒙回藏同化而构成一个大民族”②吴相湘:《孙逸仙先生传》,台北:远东图书公司,1982年,第1653页。。

告别“五族共和”的局限,孙中山的思想开始向“大中华民族”跃升。“大中华民族”的思想核心在于,以多数、优势的汉民族为基础,消融除五族之间的“区别”,构建一个统一的、一体的、并且是汉化的“中华民族”。1923年1月发表的《中国国民党宣言》称:“吾党所持之民族主义,消极的为除去民族间之不平等,积极的为团结国内各民族,完成一大中华民族”。

孙中山去世后,国民党继续坚持“大中华民族”思想,提出了“国族”的概念,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对于政治报告的决议案中说:“本党之三民主义,于民族主义上,乃汉、满、蒙,回、藏人民密切的团结,成一强固有力的国族。”③周昆田:《三民主义之边政建设》,《边政公论》第1卷1期,1941年8月10日。

四十年代,蒋介石又提出了“宗族”的概念,在《中国之命运》中,他称各族为“宗族”而不是“种族”。中国各民族“本是一个种族和一个体系的分支”,是“同一血统的大小宗支”。这种做法遭到人们普遍诟病。其实,概念的替换既不关照学理,也不关照事实,但目的还是为了淡化族群意识,促进整合,蒋介石1942年在西宁针对汉满蒙回藏各绅士、活佛、阿訇、王公的讲演——“整个中华民族共同的责任”中就说:“我们中华民国,是由整个中华民族所建立的,而我们中华民族,乃是联合我们汉、满、蒙、回、藏五个宗族组成一个整体的的总名称。”④转引自 (日)松本真澄:《中国民族政策之研究——以清末至1945年的“民族论”为中心》,北京:民族出版社,2003年,第140页。

从上可见,国民党不同阶段的民族整合,在意识导向上都是围绕着“五族”展开,基本忽视了西南社会发展的特殊性和民族的客观存在,忽视了他们的权力和利益。在以民族身份构建国族身份的意识形态下,这种漠视并不利于认同的形成。在现实的操作中,政府对西南各族身份的认定也极为混乱,有时以“民族”称之,比如,1934年10月,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发文云:“查我西南各省,苗夷杂处,种族甚多,生活习尚,各有不同,为团结国内各种民族,为防止帝国主义者之利用,对于苗夷民族各项情况,实有深切明瞭之必要。”⑤马玉华:《国民政府对西南少数民族调查之研究》,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8页。有时,又以“边民”称之,1946年云南省民政厅边疆行政设计委员会编印的《云南全省边民分布册·叙言》中则说:“本省住民宗族,向极复杂,但可大别为二:一为操汉语之汉人,一为操土语之边民。”

尽管如此,民族是客观存在的。对西南彝族而言,上个世纪前半叶国民党的各项民族主张,其重要意义似不在于“整合”,更在于“觉醒”,特别是“民族平等”、“民主共和”的思想,在彝族中还是产生了影响,并强化了自我认同、产生了争取权利的要求。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云南和贵州,一些接受了资产阶级民族思想的彝族上层,开始了对彝族历史文化的的构建。据著名的彝族爱国将领安恩溥回忆,1927年间,陆亚夫、卢永祥、禄国藩、余祥忻等人在昆明安恩溥家中,聚众商谈,为建立自己独立的组织寻找理论根据。根据流传于滇、黔交界地区的“竹王传说”,以及卢佉创造彝文的说法,认为彝族有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因此不能妄自菲薄,不必外求,竹王是其始祖,佉卢是其先师,于是组建了“竹王会”和“佉卢学会”⑥潘先林:《云南彝族统治集团研究》,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08页。。这两个学会成为滇、黔地区彝族认同的平台,黔西彝族安观清、安伯英、安克庚等纷纷加入其中。

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凉山彝族土司岭光电联合彝族罗大英、吉绍虞、付正达等人,组成“西康省夷族参政请愿团”赴南京提出意见,争取夷族的参政席位。国民政府批示“以行政方式支持当选”,内政部回复是“建议川、康、滇、黔的妇女名额让与夷族”。参加请愿的人吉绍虞、付正达等人被定为“国大代表”候选人,岭光电被定为立法委员候选人。①岭光电:《忆往昔:一个彝族土司的自述》,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103~104页。

西南彝族的事实表明,多民族存在的民族国家构建中,民族认同是第一层面的。国家对少数民族的态度及“国族”意识的强化,往往激发民族自我意识的觉醒和强化。尽管近代以来的外族侵略使国民政府具有了聚合民族与国家的外在推力,但就西南“倮罗”等族群而言,在政治漠视与文化隔阂偏见中,在“诺苏”、“纳苏”、“撒尼”等族称下,共同认同的形成,仍然是个障碍重重的问题。

二、“治夷”与“化夷”

国民党主张以汉族为标准、强调同质性的民族国家的构建,故对多民族国家内部的异质性要素,通过一系列的措施进行整合。整合的主要策略之一,是民族同化,1912年8月发布的《国民党宣言》中明确主张,“励行种族同化,将以发达国内平等文明,收道一同风之效也”②邹鲁:《中国国民党史稿》,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11年,第128页。。

当然,“平等”流于空谈,以政权力量主导、推行民族同化、消弥民族差别才是本意。民国时期,政府视角里的“倮罗”等族群,并非统一整体,而是一个个分散的群体,他们称谓各异,经济发展整体落后于汉族,“开化”程度不一,特别是川、滇交界的“巴布凉山”地区,政令行之无效。从消除异质性要素的角度看,民国政府对彝族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以下三点:

1.改土归流

就民族国家建设而言,民国时期是西南地区传统的边疆治理形式让步于现代国家整合的时期。国家在推行政治一体化的过程中,注意到了西南地区土司制度的遗存及对社会发展的阻碍。1928年4月,国民政府内政部成立后,认为“土司制度,不特不合现时行政组织,亦且违反现代潮流,更以各省土司,坐享厚糈,剥削人民,迭据人民呈控土司,欺压平民案件,不一而足”,因此“对于改归流政策,亟应力求实行”③内政部年鉴编纂委员会编纂:《内政年鉴》(一),商务印书馆,1935年,(B)251页。。随后的1930年、1931年间,国民政府迭饬仍存土司制度各省厉行改土归流,规定对土司补官袭职之事,不再核准,并提出设立设治局对发展落后的民族地区进行管理的意见。

尽管政府决意改革,但各地方政府在执行的时候,各有差异。“川省所辖土司,计平武、茂县、汶川、松潘、理番、懋功、西昌、昭觉、越雋、盐边、天全、盐源、会理、雷波等县,有土司30余处,冕宁、峨边、马边、古蔺、江、南川等县,有土目若干。”四川省政府先后在上鱼通少数民族聚居地改置金汤设治局,在川西南巴且夹谷地区设置宁东设治局。其余不敷成立设治局的地方,划分为乡镇,属县府办理,原土司名称大都保留。西康省采取的措施是,任命旧有土司为各县总保、保正、村长等职,羁縻而治。刘文辉主政西康时,曾通令全康:“其任有现在总保、村长等公务者,开导之。其未任有公务者,不再加委。”④马玉华:《国民政府对西南少数民族调查之研究》,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40页。这种改革实际上是把土司纳入到政府基层政治体系中,土司在少数民族中的传统势力,并未受到影响。

云南省政府对改土归流政策的执行,偏离更大。对于土司制度,龙云认为:“土司有世守之权,有保境之责。内修斥堠,外御强邻,以与本省为藩辅”,不应“轻于弃捐”,甚至认为:“土司制度之存在,与国家行政之施行,实际上并无何种障碍”⑤《云南行政纪实》(第二编),《边务一土司制度》,1943年,第1页。。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云南省政府实行的是“缓进”、“设流而不改土”的政策,在边疆民族地区,先后设置了宁蒗,碧江、泸水、潞西、梁河、宁江、盈江、莲山、福贡、陇川、瑞丽、德钦、贡山、沧源等设治局,以配合对土司的管理,在内地则推行县制,“原日土司头目名称,概仍其旧,但须受流官节制指挥。”⑥内政部年鉴编纂委员会编纂:《内政年鉴》(一),商务印书馆,1935年,(B)第255页。并且,颁发土司印信,允许承袭。直到1945年,才规定土司死亡和因案停职后,不再给其子孙印信,不再承袭。

就改土归流而言,民国政府继承的是清王朝的结果,清朝后期,彝族主要聚居的滇东北、滇中、滇西和贵州水西地区,基本完成了改土归流,民国时期,贵州已经没有了彝族大土司,黔西平定里、威宁几地还有残余的彝族小土目,四川和云南的彝族土司多一些,直到民国末期,康川地区和云南永胜、武定、禄劝、东川、永善等地,以及红河中下游东岸地区,仍保留有大大小小的彝族土司、土目。这些土司、土目基本有数世的承袭历史,在彝族中威信极高,已经形成了地方的、支系的认同。比如,在彝族聚居程度比较高的凉山地区,有土司、土目近百人,其中以沙马宣抚司沙马土司、河东长官司沈子土司、河西邛部宣抚司阿卓土司、河西副长官司阿都土司最大。①《关于凉山土司、土目、黑彝的点滴情况》,见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四川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编:《凉山西昌彝族地区土司历史及土司统治区社会概况》(资料汇辑),1963年12月,第73页。四大土司虽然在与黑彝的斗争中退居凉山边缘,但仍然各有势力,在管辖地区拥有很高的认同度。土司在内部管理上自成体系,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十分复杂,疏密不一。有的土司在保持对内管理的同时,还受命于地方政府和军队。例如,民国二十七年,西康建省,西康省长刘文辉曾委任沈子土司岭邦正为西昌、昭觉、越嶲三县义务指挥,负责地方治安、设卡征税等事务。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改土归流问题上所体现的偏差,正体现了国家理念和民族实际之间的距离。改土归流最后的结果,并没有完全消除土司制度,但是,却完成了国家对少数民族的一次整合。不论土司是被纳入基层政治体系,还是保留土司名义羁縻而治,客观上都强化了国家对土司和土司地区的管理。但是,由于国家权力不能真正深入到少数民族内部,国家认同更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区域土司、土目的认同,真正的大众主体对国家的认识还是非常模糊的。国家在民族管理深度方面力之不逮,这意味着,在消除多元认同、寻求一体化建设的路径方面,“土”与“流”的问题,不仅仅需要制度的设计,更需要国家与民族之间相互的认可和权利的协商。

2.施教与同化

施教是“文化建设”与“国家建构”的链接。辛亥革命后,政府为达到巩固边疆、民族同化的目的,大力推进边疆教育。

云南易旗后,云南政府把清代的学堂、学府统一改为国民学校,在彝族人口相对集中的楚雄、昭通、建水、石屏、蒙自、禄劝等地设立省立中学,“子弟多读书明理,力图风俗改良,人民习尚已无异于汉族也”②陈秉任:《昭通等八县图说·民族》,云南学会铅印本,1919年。。

1935年,云南省政府又通过《云南省政府教育厅实行苗民教育计划》、《边地简易师范及小学设学概要》、《云南省设置省立小学纲要》等政策,把初级教育向民族边远地区推行。1935年,共增设边区小学377所,③潘先林:《民国云南彝族统治集团研究》,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71页。其中在彝族聚居区的小学有江城、宁蒗、环州、师宗、圭山、永胜、丘北、炎山、黄草坪、龙武、华坪11校。

云南省政府对土司子弟就学还有特殊照顾。1936年,省政府议决《土司子弟留学之保送及待遇方案》,规定凡有土司的地方,由地方官、参议会、省立学校校长会同选送土司亲支子弟2名,到南菁学校学习,其学习生活费,特准以公费待遇。不少彝族土司子女就学南菁。另外,省教育厅还在昆明各中等学校设置公费学额40名,专门招收土司子弟。

民国二十四年 (1935年),贵州省教育厅成立特殊教育委员会,专门管理民族教育,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创建了十二所初级小学,其中就包括了彝族聚居的威宁、晴隆、罗甸等地。

驻防贵州的二十军军长杨森,在驻扎贵州安顺期间规定,凡是在驻扎地区有苗、彝等10家以上,且驻扎有10个月以上者,就有“同化教育”的责任。杨森邀请当地名流主持教育工作,开办有中华小学、中正民众学校等,命令附近苗夷子弟入学,改穿汉服,杨森调离安顺后,学校停办。

民国政府还把教育推行到金江以北的凉山地区。1928年西康建省,提出“同化、德化、进化”政策,建立“化夷”学校,1929年,第二十四军西昌垦务局所属彝务整理委员会在西昌创设“化夷学校”1所,令各支彝族头人送彝童入学。不久垦务局裁撤,学校停办。1931年,宁雷马屏屯殖军驻西昌,又设“宁属化夷学校”。民国《西昌县志》记载这类学校“前门加锁,后门加杠, (彝童)惟奉令入学,心怀惕惧,难以安居,兼之不知汉语,一切生活习惯与汉人大相悬殊,一旦离山易俗,受此不信之感化,岌岌乎不可终日之势。于是相率越城逃遁”④凉山彝族自治州编纂委员会编:《凉山彝族自治州志·教育》,北京:方志出版社,2002年,第2500页。。

民国二十六年 (1937年)四川省教育厅专门设立边疆教育补助经费,建立省立盐边、冕宁、盐源、昭觉、宁南五所边民小学。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三月,雷波、马边、峨边各办省立小学一所。到1939年,川康彝族聚居地区已开办了多所小学。①李列:《民族想像与学术选择》,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19页。

然而,当地彝人对这种教育多有怀疑,认为汉人是想利用彝人当差、要彝族改汉、吞并彝区,或是要煽动白彝子弟等等。因此,当地不得不采取征召入学的强制措施,但即便是征召入学了,不少学生还是难以适应纷纷辍学。

中学的教学也非易事。整个民国时期,今凉山州境内曾先后设置公立、私立中学19所。②凉山彝族自治州编纂委员会编:《凉山彝族自治州志·教育》,北京:方志出出版社,2002年,第2464页。但是彝族受教育的人数仍然很少。据西昌军事管制委员会民族事务科1950年统计,解放前宁属地区彝族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只有51人,识彝文和具备一定文化知识的人不到彝族总人口的1%。

尽管国民政府在西南彝区大力实施教育,但就结果而言,在不同地区产生的影响是不同的。总的来说,在云南彝族聚居的城市地区收效显然,在凉山地区却十分困难。文化的交流是建立在相互认同的基础上的。云南彝区大部分地方已经发展起了地主经济和封建领主经济,彝汉交往频繁,而凉山地区保存有奴隶制经济,具有自成一体的经济体系和文化体系,社会封闭性极强,彝汉隔阂和矛盾尖锐,故使得这一地区教育的推行十分困难。

施教向来是历代王朝治边政策的重要内容,在十九世纪前的两千多年间,汉族及其前身华夏族在总体上一直是最先进、文化水平最高的民族,这就使得少数民族对汉文化的吸收和融合成为一个渐进的历史发展,这其中,既包含了少数民族的自觉选择,也包括了统治阶级的主观意志。国民政府的政策,是封建治边思想的延续。施教的目的在于同化,同化的实质是“同质化”,是将事实上存在的多元文化“统一”、“整合”为一元文化。这种充满大民族优越感的、以汉民族的物质生活方式和价值观作为行为准则的推行,在理论上首先忽视了对族群意识和族群关系的考量。国民党教育部边疆教育司司长、民族学家凌纯声曾主张:“边疆文化不是孤立发展的,也不是同化、汉化,而应该是现代化,在现代化的标准下,民族文化需要选优去劣,发扬光大,殚尽文化传递,改进与创造的任务,边疆人民既然是国家的一分子,边疆土地既然是国家领土的一部分,吸收和继承国家的文化以与民族文化的交流双辉,也是现代化的自然趋势”③凌纯声:《边疆自治与文化——本刊边疆问题座谈会记录》,《边政公论》1941年第二期。。这是极有见地的。

3.治理“夷患”

川滇交界的大小凉山地区,是彝族重要的聚居区。大小凉山指横断山脉北段向四川盆地和云贵高原之间的过渡地带,其东、西、南三面被金沙江所环绕,与云南省隔江相望,北面以大渡河为界,形成封闭的地理单元。历史上,这一地区向为政府难控之地,彝族“无事则互起争端,有事则相为救援”,家支力量盛行。清代改土归流过程中,大量彝族被屠杀和驱赶,夷汉矛盾加剧。至民国初期,鸦片种植和畜奴隶经济在凉山兴起,彝族拥有了枪枝,对周边各族的人身和财产掠夺升级,造成社会动荡、民族关系失和,是为政府眼中之“夷患”。民国八年 (1919年)以后的十多年间,是凉山“夷患”最为“猖獗”的时期,政令行之无效,凉山已然成为“独立倮倮”之地。

地理位置的封闭,夷汉隔阂与矛盾的长期存在,造成了凉山彝族独立的社会生态体系。人们以血缘形成等级,以家支缔结关系,与周边汉族相互歧视与争斗,醉心于血缘和家支构建的乡土社会,国家观念淡漠。族群认同是和利益争取联系在一起的。历史上,无论是两汉的羁縻而治还是满清的改土归流,凉山彝族都处在被征服和压迫的位置,认同于自我并强化这种认同,是对外界、外族强大压力的一种应对。民国时期的“夷患”问题,是治策与民族合力的结果,而历代王朝处理“夷患”的方法,或羁縻怀柔,或以夷制夷,或军事进剿,但都收效不大。历史再次证明,在尊华攘夷的政治视角中,民族矛盾注定会是一个积患难消的问题。

国民政府面临的是一个复杂的历史问题。对于彝族的桀骜难治,人们甚至提出了“武力荡平、分化治理”极端的建议,④常隆庆、施怀仁、俞德浚:《四川省雷马屏峨调查记》,《中国西部科学院特刊》1935年第一号,第116页。这显然没找到解决问题的关键,甚至走向了谬误。但在实际治理中,却又缺乏良策,一味倚重武治。比如活动于西昌、昭觉一带的军阀邓秀廷,实行“以夷治夷、以夷斗夷、以夷攻夷”的军事剿灭政策,挑起彝族家支内斗,对彝族实行残酷屠杀和掠夺。1912年至1947年,国民党地方驻军曾先后向普雄进兵8次,盘剥与征讨并举,彝族不得不联合起来,以阿侯和果基两个家支为主结成“剿汉司令”和“参谋长”,与之抗衡。

此种情形,时人提出了担忧:“西南各边地半开化或未开化的民族,人数何止千万?他们因部族不同,常起隔阂或斗杀;因智识不开,简直不知国家为何物。最危险的,莫如因汉民的鄙视或贪官污吏的抽剥,他们对汉人竟视如仇敌,甚至极易做出“认贼作父”的妄举,把边圉转先给英法帝国主义者!”①《国立中山大学西南研究会成立宣言》,《国立中山大学西南研究会专刊》1932年1月。针对当时的边疆危机,这种担忧并非危言耸听。从认同的角度看,“夷患”问题体现的是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背离,这既不利于国家的管理,更不利于民族的整合。

抗战爆发后,凸现了西南特殊的地理位置,稳定大后方成为战略需要。关于凉山,人们认为:“大凉山价值甚高,各种矿产皆有,以铜、铁、铅质量最好;大凉山人口稀少,可移民开;倮倮体格强健,开化之后,为良好国民;大凉山不开发,即为藏污之所,颇有影响于内政”②张云波:《雷、马、屏、峨边区之夷务》,《四川省政府边区施教团报告书——雷马屏峨纪略》,西南印书局,1940年。。这些看法是有积极意义的。凉山问题国民政府向来重视,但一直都是各省各自为政,缺乏联动。1947年,国民政府成立“川康滇三省边区边务设计委员会”,作为管理这一地区的专门机构,军政配合,统一筹划,励行民族同化进化之实务。川康滇边区包括西康省的西昌、会理、冕宁、越雋、昭觉、德昌、盐源、盐边、宁南、九龙等10县及宁东设治局;四川省的雷波、马边、屏山、峨边及沐川等5县;云南省的永胜、华坪、永仁、巧家、永善等5县及宁蒗设治局。③马玉华:《国民政府对西南少数民族调查之研究》,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95页。关于“夷患“的治理,1947年底,川康滇三省边区边务设计委员会拟订《川康滇三省边区夷务治理计划》,其中包括了三省协作、设置建设指导局、设立夷务工作人员训练班和夷民学校、设置农牧工艺示范场、开辟道路、设立夷区卫生站、组织设立生产和供销供应社等措施。

相较于羁縻而治的松散和武力征伐的血腥,这一计划统筹周密,具有民族平等的思想,充满了现代国家管理的理念。通过政治、经济、文化、交通、卫生等方面的综合治理,若能持之以恒,对促进彝族社会的发展、缓和彝汉矛盾、促进认同整合,当起到积极的作用。然而,随着着国民党统治的结束,国民政府对凉山“夷患”的治理终成“设想”,而把这一历史难题,留给了后来的新中国。

三、结语

民国时期是近代中国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尽管“中华民族”一体论和新中国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在内涵方面存在诸多差异,在以国家独立与完整为旨向的建构中,注重民族整合、并展开了打造民族共同体的努力与尝试,这是具有进步意义的。就西南彝族的实践而言,尽管存在不平等和民族歧视,并不可避免地遭遇了历史的、民族的阻力,但从民族认同的角度而言,民国时期所奠定的基础,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时至今日也仍处在某种延续和深化之中,这是不可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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