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公安的理论诠释与实践路径
2014-03-02杜永吉
党政论坛 2014年4期
○陆 永 杜永吉
公安机关是我国兼具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职能的带有武装性质并且人员众多的国家机关。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大背景下,如何推进法治公安建设,改革完善公安工作和队伍管理的运行方式,充分发挥在整个法治中国建设中的引领推动作用,应当成为认真研究解决的重要现实课题。
一、法治公安建设的基本原则
公安工作与治安稳定、社会公平和公民权利密切相关,法治公安建设的谋划与推进必须立足特定国情,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相适应,努力追求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重点应当遵循三项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政治建设与法治建设相统一。公安工作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这是鲜明的政治导向。在法治成为党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今天,应当认识到讲法治也是讲政治的根本体现,更加紧密地促进政治建警与法治建警的内在统一。除了人事任免等组织领导以外,最大限度地将党关于公安工作的指导思想、大政方针和决策意图通过法规的形式加以固化,在具体法律规范中体现公安民警对党和人民事业的责任,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好执行,实现治理方式的现代化。尤其在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应对处置群体性事件中,更要推动由依靠政策维稳向依法维稳的转变,区分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引导群众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增强工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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