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业务引资尘埃落定
2014-02-26许帆婷
中国石化 2014年9期
□ 本刊记者 许帆婷
9月14日,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于9月12日与25家境内外投资者签署了《关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25家投资者以现金共计人民币1070.94亿元(含等值美元)认购增资后销售公司29.99%的股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销售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00亿元增至人民币285.67亿元,中国石化将持有销售公司70.01%的股权,引入的其他全体投资者共计持有销售公司29.99%的股权。这是中国石化在今年2月宣布率先启动油品销售业务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实现混合经营后取得的又一重大实质性进展,标志着油品销售业务重组引资工作如期完成,为销售公司下一步重组改革奠定了基础。
引资过程公平公开
2月19日,中国石化发布公告,宣布率先推出油品销售业务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实现混合经营。授权董事长在社会和民营资本持有销售公司股权比例不超过30%的情况下确定投资者、持股比例、参股条款和条件,组织实施该方案及办理相关程序。从2月19日到9月14日,半年多时间内,中国石化按计划、有步骤,高效完成了引资各项工作。

25家投资者认购销售公司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本次引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的原则组织实施,尽可能使满足资质要求的投资者均可参与。中国石化和销售公司共同成立由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内外部专家组成的独立评价委员会对选定的意向投资者进行评议,评审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组织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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