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性与可持续性: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价值与路径创造
2014-02-12曹炳蔚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4年10期
曹炳蔚
(河南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0)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将“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主要目标。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从无到有,走过了60多年的坎坷道路,初步建立起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快速变化,现有社会保障制度的适应性不断下降。因此,增强公平性与可持续性成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迫切任务。
一、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价值维度
(一)公平属性。公平原则是法律正义价值的根本体现和法律的基本原则,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首要原则。事实上,社会保障制度的最初目的就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社会保障制度起源于19世纪末的德国,其初衷在于保障老年人、伤残工人、失业工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调节收入差距,缓和劳资矛盾。从社会保障制度创立起,到20世纪70年代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再到21世纪的今天,公平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价值始终没有改变。社会保障制度是收入再分配制度,通过财政补贴、财政转移支付等手段,实现国民收入的二次分配,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公平依赖于社会保障制度的维护,同时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因此,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必须十分注重公平属性。
(二)可持续性。可持续理论是现代国家处理与协调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相互关系的共识性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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