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力概念的比较研究——马克思与西方马克思主义
2014-02-12蔡青竹
特区实践与理论 2014年4期
蔡青竹
生产力理论占据了唯物史观非常重要的地位。随着时代进步,对生产力概念的理解却日益复杂,也因此造成了对马克思生产力理论的一些误解。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对传统的生产力概念并不推崇,本文试图从马克思和西方马克思主义共同关注的关于生产力的几个方面来选择性阐述他们的理解。
一、西方马克思主义对生产力的理解综述
(一)对科技生产力的复杂诠释
科学技术是生产力本身,这是马克思生产力论的一个基本观点。马克思认为,当科学作为一种知识形式的生产力时,它只是一种潜在的生产力。然而当它应用于生产,使“生产过程成了科学的应用”时,“科学反过来成了生产过程的因素”,[1]发展了一般社会生产力,而且也使科学成为了直接的、首要的生产力。
许多西方马克思主义者都谈到了科学技术与生产力的关系,他们一般都同意马克思关于科学是生产力的观点。哈贝马斯将马克思的科学是一般生产力发展到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认为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科学与技术之间日益相互依赖,科学、技术还有生产应用实现了一体化,这是科技成为生产力的一个基本依据。科学技术作为第一位的生产力,它的直接后果是使社会财富高度丰富、民众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因此缓和了劳资矛盾和贫富关系,淡化了阶级冲突。分析派马克思主义者柯亨明确将科学作为生产力的基本构成要素,直接提出了“可以用于生产的科学知识是生产力”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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