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从“人学”到“生命学”
2014-02-12周思明
特区实践与理论 2014年1期
周思明
文学:从“人学”到“生命学”
周思明
“文学是生命学”的命题,要求我们的作家、艺术家弘扬传统与现代糅合的人道主义精神、生命哲学意识,这就是珍重生命、生命平等、善待动物、生态平衡等等。本文以近年深圳若干作家文本为例,昭示“生命文学”的意义,就在于它为作家提供了更广阔的艺术空间,以进一步反思“人类中心主义”的弊端,前提是作家必须克服在地球上“唯我独大”的心态,尽快从一味的居“人”自傲的良好自我感觉中摆脱出来,对伴随人类社会发展出现的生命歧视问题进行更为理性、全面的剖析与反思,并努力为人类走出生态困境寻求可能的出路。
文学;人学;生命学;反思
提出“文学是生命学”命题,乃是对“文学是人学”的补充与延伸,或曰丰富与发展。本来,“文学是人学”基于人类中心主义的理论范畴,是作为一种价值和价值尺度而被采用的,是将人类利益作为价值原点和道德评价的依据,认定唯人类方为价值判断的主体。在人与自然的价值关系中,唯有意识的人类可为主体,而自然乃是客体。价值评判的尺度始终掌握在人类的手中,任何时候我们说到“价值”,皆是指“对于人的意义”。在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中,贯彻“人是目的”的思想可以理解,也合情合理。但必须关照到人类与其他生命体的关系,要以平等、互爱、和谐、共生、多赢的观念处之,摒弃前现代时期人与其他生命体的冷漠、对立甚至仇视的关系,尤其要反对强人类中心主义,为了人类自己的幸福和利益而任意蹂躏、杀戮、倾轧、蔑视其他生命体的野蛮行为,使整个地球乃至宇宙,呈现一种祥和静谧、融洽适宜的生命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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