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推动深圳深度城市化
2014-02-12刘蕾
特区实践与理论 2014年1期
刘蕾
以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推动深圳深度城市化
刘蕾
城镇化的发展应将质量放在首位,对于城市化较快地区和高度城市化地区,推进以质量、结构、效益提升为目标的深度城市化尤其重要。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以来,城市化发展成就非凡,但快速城市化也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推动深度城市化、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束缚矛盾的关键在于土地问题,必须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为城市可持续有质量地发展提供动力。
土地管理;改革;城市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对于城市化进程较快的地区特别是高度城市化地区,必须不断提升城市化质量、促进城市化转型升级、创新城市管理服务模式、消除快速城市化带来的弊病,推进以发展质量、结构、效益提升为目标的深度城市化。
一、深度城市化及其内涵
城市化是以农业为主的传统乡村社会向以工业和服务业为主的现代城市社会逐渐转变的过程,伴随着人口职业转变、产业结构转变、土地及地域空间变化。通常用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即城市化率来衡量城市化的程度。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吸引了大量“农民工”进城,城市的快速扩张也使得大量土地向城市集中。然而,快速城市化过程中,由于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土地管理二元化以及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等支撑乏力,一些地区呈现出“半城市化”现象,并且各地的城市化不同程度地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扩张轻效益、重经济轻保障、重形象轻内涵的现象,城市化过程轰轰烈烈,城市却缺乏持续健康发展的动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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