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系研究述评
2014-02-05牛二耀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 2014年3期
牛二耀
(华东交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
一、引 言
胡锦涛总书记在2012年11月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中首次提出了五位一体发展战略,指出“必须更加自觉地把全面协调可持续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全面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促进现代化建设各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不断开拓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并且在之后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中央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以确保生态文明的顺利实现。纵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31年,生态文明的出现并不是一个偶然的现象,它不仅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全过程,而且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国内对于生态文明的研究
1.生态文明内涵
关于生态文明的内涵,众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研究。俞可平在《科学发展观与生态文明》中认为,生态文明就是人类在改造自然以发展自身的过程中为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所做的全部努力以及所取得的全部成果,它表征着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一种进步状态。生态文明不仅包括人类保护自然环境与生态安全的意识、政策、法律、制度,还包括维护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各种科学技术、组织机构和实际行动。文章接着指出如果从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这一角度来研究人类文明形态的发展演变,那么生态文明作为一种后工业文明,是人类社会一种新的文明形态,也是人类迄今最高的文明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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