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没有“新闻法”*
——反思我国新闻传播立法研究
2014-02-03张晶晶
政法论丛 2014年1期
张晶晶
(山东政法学院新闻传播系,山东济南 250014)
为什么我们没有“新闻法”*
——反思我国新闻传播立法研究
张晶晶
(山东政法学院新闻传播系,山东济南 250014)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新闻立法历经30多年至今未果,无论法治社会的内在要求还是传媒领域的现实发展,都表明了迫切的新闻立法诉求。在“新闻法”尚不能出台的众多复杂原因中,学术研究的偏颇却总是被忽略,研究方法的迷失带来学理探讨的浅尝辄止,宏观研究的乏善可陈,以及学科之间的壁垒隔膜。其背后透露出不容回避的学术勇气的不足和技术细节研究的缺乏。基于新闻传播法学理论建设的推进和现实新闻传播立法的需求,应首先在思想和理论上明确:新闻自由是谁的自由,谁可以办报,如何协调采访报道和国家公权力的关系等问题,同时必须关注新闻传播立法技术的研究,如舆论监督的规范体系,为新闻来源保密的规则归属等细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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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们没有“新闻法”?①这是一个屡被提及却又颇难回答的问题。屡被提及是由于期待之迫切:公民权利意识的不断提升和传媒迅猛发展的巨大影响力,亟需保护和规范。颇难回答是由于原因之复杂:在主管部门看来,我国现有管理新闻业的若干行政法规和规章,已形成了以“公民有自由、媒介归国家”为主旨的相对稳定的媒介体制,无需再有“新闻法”;在司法部门看来,我国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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