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气候大会盘点
2014-01-21
地理教育 2014年1期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以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对付全球气候变化问题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其于1992年6 月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地球首脑会议上通过,于199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目前,公约已拥有189个缔约国。1995年在德国柏林召开公约第一次缔约方会议(COP),至今已连续举办19届。
COP1 德国柏林·1995年
会议通过《柏林授权书》等文件,认为现有《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所规定义务不充分,同意立即开始谈判,就2000年后应采取何种行动保护气候进行磋商,以期最迟于1997年签订一项议定书,明确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发达国家所应限制和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COP2 瑞士日内瓦·1996年
会议就《柏林授权书》所涉及的“议定书”起草问题进行讨论,未获一致意见,决定由全体缔约方参加的“特设小组”继续讨论,并向COP3报告结果。通过的其它决定涉及发展中国家准备开始信息通报、技术转让、共同执行活动等。
COP3 日本京都·1997年
149个国家和地区代表在大会上通过《京都议定书》,规定2008—2012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基础上平均减少5.2%,其中欧盟将6种温室气体排放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削减6%。
COP4 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1998年
大会上一直以整体出现的发展中国家分化为3个集团:一是环境脆弱、易受气候变化影响,自身排放量很小的小岛国联盟(AOSIS),他们自愿承担减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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