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机集束化护理干预在重型颅脑外科机械通气患者中的应用
2014-01-10盛桂梅
盛桂梅
江苏省赣榆县人民医院,江苏连云港 222100
临床抢救重型颅脑损伤患者的重要措施包括早期建立人工通道并行机械通气,由于该类病患使用呼吸机行机械通气的时间较长等因素,易导致VAP 的发病率高[1]。VAP 是重型颅脑损伤行机械通气过程中最常见且最严重的并发症之一[1],研究[2]表明,VAP 会导致呼吸机使用时长增加、住院时间延长、其它并发症增加和病死率升高等。近年来,具有集中预防性干预特征的集束化护理干预策略,在降低临床VAP 发病率上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3]。我院自2013年6月—2014年5月,对颅脑外科收治的重型颅脑损伤并行机械通气患者62例病患应用了呼吸机集束化护理干预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120例重型颅脑损伤并行机械通气患者均为2012年6月—2014年5月我院颅脑外科收治的病患,将2013年6月—2014年5月收治的该类病患62例作为研究组,同时选取了2012年6月—2013年5月该类病患62例作为对照组。在对照组中:男46例,女16例;年龄15~70 岁平均(50.3±13.6)岁;格拉斯哥昏迷评分GCS 评分(7.3±2.2)分;急性生理与慢性健康状况评分系统Ⅱ评分APACHEⅡ评分(18.0±2.3)分。在研究组中:男47例,女15例;年龄17~70 岁平均(50.9±14.2)分;GCS 评分(7.4±2.0)分;APACHEⅡ评分(18.1±2.5)分。对比两组患者的性别、年龄、GCS 评分和APACHEⅡ评分等一般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病例纳入标准:①颅脑损伤后于24 h 内入院;②机械通气时间≥48 h;③GCS 评分≤8 分;④气管切开或者经口气管插管;⑤无糖尿病等影响代谢的疾病;⑥不合并严重心、脑、肝、肾疾病患者;⑦无本研究所涉及集束化护理禁忌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