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平就业原则
2013-11-22谢拓魏旭
学理论·上 2013年10期
关键词:平等
谢拓 魏旭
摘 要:就业乃民生之本。公平就业是宪法规定的基本人权——劳动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平就业在于反对就业歧视。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制定了众多法规,采取了诸多政策来推动就业、保护劳动者公平就业的基本权利,公平就业原则包含:就业的法律地位平等、机会平等和待遇平等。公平就业的价值在于反对就业歧视。
关键词:公平就业原则;平等;就业歧视
中图分类号:D912.2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8-0164-02
在全球化进程中,就业岗位日益成为最稀缺的资源之一,资源分配往往涉及公平问题,公平就业是宪法规定的基本人权——劳动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平就业在于反对就业歧视。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制定了《就业促进法》与《劳动合同法》等众多法规,采取了诸多政策来推动就业、保护劳动者公平就业的基本权利,并收到了良好效果。但时至今日,何为公平就业,公平就业原则具有什么价值,学者依然众说纷纭。本文拟就公平就业原则的内涵与价值问题展开阐述。
一、公平就业原则的内涵
公平是人类社会长期追求的重要价值之一。然而,关于公平的内涵,千百年来却一直未达成共识。但大多学者认为,其基本含义当包括公正与平等两个方面。“公平不过是一种平等,一切公平问题不过是平等的问题。”[1]如果没有平等作为基础,社会公平将无法实现。孟德斯鸠在承认民主政治中“平等是国家的灵魂”的同时,也认为“平等的真正精神的含义……并不打算不要主人,而是仅仅要和我们平等的人去当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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