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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税”速算公式的解析

2013-11-14吴维峰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13年2期

吴维峰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会计与统计学院,山东青州 262500)

从2011年9月起,我国实行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将工资、薪金项目的起征点提高到了3500元。最常用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月应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

其中:月应税额=月工资总额-“五险一金”-3500,故上述公式也可写为:

应纳税额=(月工资总额-“五险一金”-3500)×税率-速算扣除数

1 个人所得税计算中的问题

使用﹡式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全月应税所得额的计算;二是税率的确定,为递进税率,共分为7级(见表1),需要根据应纳税额对应的级数来选择;三是速算扣除数的确定。前两个问题相对简单,关键是第三个问题,好多人甚至财经专业的学生都存在下列疑问:这个公式是怎么来的?速算扣除数的意义是什么?数额是怎么确定的?

表1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递进税率表

下面结合实例,通过应纳税额税的计算,对上述问题给出一个明确的回答。

2 实例计算与速算扣除数的意义

假设A、B、C三人的月工资总额分别为5113元、5114元、8114元。为方便计算,假设三人的“五险一金”都是113.67元。计算三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计算与分析(金额单位为元):

2.1 应税额的计算

A.应税所得额为5113-113.67-3500=1499.33,小于1500元,为一级税率3%,故:

应税额为:1 499.33 ×3%=44.98 A-1

上式完整应写为:1 499.33 ×3%-0=44.98 A-2

B.应税所得额为5114-113.67-3500=1500.33,大于1500元小于4500,全月应税所得额对应级数二。

法1:应税额1500.33分为1500与0.33,对应的税率分别为3%与10%,故应分两部分计算:

应税额为:1500 ×3%+0.33×10%=45.03 B-1

对上式变形如下:

其中的1500×7%=105正好为级数一对应的月应税额的上限(1500)与级数二税率10%减去级数一税率3%后的乘积,是一个固定数,称为级数二的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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