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色觉异常人群的机动车信号灯设计研究
2013-10-21范腾飞蒋阳升范文博
交通运输工程与信息学报 2013年2期
关键词:信号
范腾飞 蒋阳升 范文博
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成都 610063
1 研究背景
色觉异常是指无法正确感知、区分部分或全部颜色的缺陷,又称色觉辨认障碍。其中,红绿色辨认障碍较为常见,严重者称为色盲,而对颜色辨别差则称为色弱。目前,男性色觉异常在我国的发生率4.71±0.074%、女性为0.67±0.036 %[1]。按此数据估计,我国色觉异常患者约有6000 万人。根据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红绿色盲者不能获取机动车驾驶执照,而对色弱者则并无明确规定[2]。是否为红绿色盲,现行的做法通常是采用俞自萍色盲检查本来判定。这一方法主观性较大,不能定量测定,可能出现漏判或误判[3]。此外,在一些中小城市,存在一些违规获取驾照现象[4]。这都导致了部分色盲者流入机动车驾驶人群。色弱者虽有可能获取机动车驾驶证,但其色彩辨认能力受实际交通环境显著影响。在路况复杂、背景光源干扰、光线强弱变化或空气透视不良等情形下,色弱驾驶者可能存在识别信号的困难。保守估计,我国色觉异常驾驶人员约占总驾驶员数的 1%,其中红绿色盲者约占0.1%。这比例在中小城市可能更高。
实际上,色觉异常驾驶者虽然有信号颜色辨识困难,但也并非完全无法获得信号信息。按照《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规定,我国机动车信号灯的安装标准是红黄绿灯从左到右排列,或者按此顺序从上到下排列为垂直信号灯[5]。因此,色觉异常者可以通过亮灯信号的排列位置来获取交通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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