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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实证分析与对策建议

2013-10-08宋凤轩

关键词:高新技术专利数量

宋凤轩,李 林

(河北大学 管理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0)

一、引 言

科学技术已成为第一生产力,科技创新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也具备了公共产品的特征,可以同时供很多人消费和使用,但消费具有非竞争性,而高新技术产品研发与创新的过程中还存在投资高、风险大等特征,完全由市场提供会出现市场失灵,因而需要政府介入来弥补市场供给的缺陷。公共财政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就是公共财政通过加大投入力度、采取合理补贴方式以及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等,力求在高新技术产业的创新与发展中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促进经济发展与技术进步[1]。财政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一方面体现了政府努力推动产业科技进步的责任,另一方面对政府实现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加速产业结构升级与转型具有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各国高新技术产业都得到了迅猛发展,极大的推动了社会各项事业的进步。当前,一国综合国力的竞争也越来越演变为高新技术创新能力的竞争,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更需要紧紧抓住未来科技发展所带来的新机遇。从当前来看,我国自主创新能力还较低,相对于创新型国家来说,对外技术依存度较高,我国只有加快高新产业的发展速度,及时升级产业结构,积极推进科技创新,才能在全球化的新格局中处于不败之地[2]。目前,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地区之间还存在不平衡,产业结构也亟待完善,这也对财政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提出了新要求。因此,研究公共财政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以及科技创新的作用,目的就是通过探讨政府如何利用公共财政的政策手段,创造有利于高新产业创新的环境,充分发挥公共财政提供公共产品、完善市场经济环境的职能,加速高新技术产业的培育以及创新成果的转化,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因此,研究政府采用何种投入或补贴手段促进高新产业的发展,以及在产业壮大之后如何财政如何退出市场,如何动用公共资源更好地依赖高新产业的科技进步来促进社会经济增长等问题,将成为具有时代意义的重大课题。

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对于财政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进行了一些卓有成效的研究。国外学者在长期的研究中不仅分析了财政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必要性以及主要政策措施,还利用数理统计的方法针对财政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问题进行了实证研究,主要有:里斯在上世纪50年代,针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建立了结构方程,结果表明:政府R&D经费投入强度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的弹性估计为0.74,也就是说,政府资助每增加1美元,将使得高新技术企业发展R&D支出增加0.74美元。多米尼奇和布鲁诺(2000)对17个OECD国家,1981-1996年期间政府公共R&D支出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行为进行研究,结果表明:如果要刺激高新技术企业增加其R&D支出,政府的财政资助和提供税收优惠政策将是必要的手段,如果政府财政能够资助企业研发1美元的话,那么,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支出也将增加0.7美元,反映了政府财政支出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的促进作用。Hamberg(1998)也利用企业截面数据进行研究,得出政府财政的研发投入与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投入是互补的结论。我国学者针对该问题的研究偏重于政策分析,主要有:张少春(2010)指出,由于在市场调节的前提下,在发展初期,高新技术产业属于弱势产业,涉及到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科技进步与创新的关键技术领域,还需要政府进一步发挥其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调控、优惠政策以及激励措施、产业发展诱导以及相应的产业组织发展协等等多方面的作用。钟清流(2010)认为,当今社会需要不断培育高新技术产业主体的科技创新以及技术转化的能力,这就需要政府通过加强宏观调控力度,不断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确定政府的作用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角色定位,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服务。时杰(2010)认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都可以分为技术创新、产业增长、产品成熟三个阶段。而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技术创新阶段,政府必须加强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扶持力度,为产业发展确定法律、财税政策等配套的政策体系,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技术创新支持体系的投入力度;在高新技术产业的增长阶段,政府需要激励市场中的生产要素向高新技术产业倾斜;在高新技术产品成熟阶段,政府需要利用各种财政、税收等政策手段,进一步推动和引导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的不断发展。由此可见,国内外学者针对财政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但纵观这些研究成果,国内的研究侧重于财政支持政策的研究,还需要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深入分析[3]。

从现实政策来看,公共财政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手段主要有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支持、政府采购等,各种措施均对高新产业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近年来很多学者也关注该问题的研究,取得了比较多的成果,但主要集中于税收优惠及财政补贴两种政策工具的实施效果等理论层面的探讨,对财政支持政策的实施效果等方面还缺少更多的实证研究,本文主要采用协整分析、VAR等方法,对我国公共财政支持高新技术发展的作用进行分析,力求找到财政支持高新技术的效果与存在的问题,以期对该问题的研究提供参考。

二、财政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实证分析

1.数据来源

由于数据的局限性,本文用我国各年度专利授权数表示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与发展水平,用各年度的财政科技支出表示财政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支持程度,研究中使用1993年—2011年间的数据,采用ADF检验、协整分析、格兰杰因果检验、脉冲响应、方差分析等方法,对我国高新技术发展与财政投入作实证分析。本文数据来源于各年度《中国统计年鉴》,由于统计口径变化,2006年以前的财政科技支出数据仅包括科技三项费用和科学事业费支出。根据历年数据可以看出:近年来我国专利授权数量逐年递增,财政科技资金支出也越来越多。如图1、图2所示。

图1 1993—2011年我国专利授权数量(单位:件)

图2 1993—2011年我国财政科技支出(单位:亿元)

2.我国专利授权数量和政府财政科技支出的平稳性检验与协整分析

本研究选用Eviews5.0计量软件进行计算,为了避免分析过程中伪回归的出现,在运用时间序列数据进行回归之前,需要对时间序列数据进行平稳性检验和协整分析。利用图1与图2中的数据,用X表示我国历年来专利授予数量,用Y表示政府财政科技投入资金数量,为了减少变量的波动,对各个变量均取自然对数。对于变量的平稳性检验,本文采用ADF检验法,在对专利授权数量和政府财政科技投入数量两个指标进行平稳性检验时,根据数据的图形来选择检验类型,同时根据AIC和SC信息最小的准则最终确定最优滞后期数(表1)。

表1 ADF单位根检验结果

根据近年来的统计数据可知,专利授权数量和政府科技资金投入数量均是I(1)的,因此需要对这两个变量进行协整检验。本文采用EG两步法进行检验,由于残差ε的Engle-Granger ADF Test Statistic为-3.740535小于在1%水平下的临界值-2.7275,说明在1%水平下,残差ε是平稳的,这表明我国专利授予数量和政府科技资金投入数量两个变量是协整的。

3.格兰杰因果检验

所谓因果关系是指变量之间的依赖性,作为结果的变量是由作为原有的变量所决定的,原因变量的变化引起结果变量的变化。一般而言,协整关系只能够反映变量间的长期关系,从一个回归关系式中我们无法确定变量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需要对各变量做因果关系检验。

从表2的结果可以看出:DLNX不是DLNY的格兰杰原因的接受概率为10%,但仍有90%的拒绝的可能,说明DLNX是DLNY的格兰杰原因的概率为90%,也就是说专利授权数量即高新产业增长不是我国财政科技支出的格兰杰原因的概率为10%,专利授权数量即高新产业增长是我国财政科技支出的格兰杰原因的概率为90%。DLNY不是DLNX的格兰杰原因的接受概率为14%,但仍有86%的拒绝的可能,可以看出财政科技支出在很大概率上是专利授权数量即高新技术产业增长的格兰杰原因,说明两者项存在着一定的双项因果关系,证明了财政科技支出对高新技术产业增长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对财政科技支出也发挥着一定的作用,但作用不如后者明显,主要是因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会促进财政收入增加,但财政支出的领域广泛,当前对科技的支出力度还没有那么大,企业科技创新还来源于自有资金等其它资金,财政支持资金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表2 格兰杰因果检验结果

4.脉冲响应分析

脉冲响应用于衡量来自随机干扰项的一个标准差大小的冲击对内生变量当前和未来值的影响,从而揭示模型中各内生变量相互作用的动态过程,图3给出了各变量对来自其他内生变量冲击的响应,横轴代表追踪期数,这里为10,纵轴表示因变量对各个变量的响应大小,实线表示响应函数曲线,两条曲线代表两倍标准差的置信带[4]。

图3 脉冲响应图

首先,我们先考察政府科技资金投入数量对专业授予数量的响应情况和响应途径,从图3中我们可知,政府科技资金投入数量对专利授予数量新息的一个标准差扰动的响应,政府科技资金投入数量对专业授予数量一开始呈现很明显的正向波动,随着时间的变长,呈现出稳定正向响应收敛迹象,这说明了政府科技资金投入数量对专利授予数量之间存在着联系,专利授予数量的增加,会提高政府科技资金投入数量的增加,并且这种联系具有长期稳定性。说明高新技术的发展对财政支出的数量起着较大的作用。

其次,进一步考察我国专利授予数量对政府科技资金投入的响应情况和响应路径。从图3中可以看到,我国专利授予数量对政府科技资金投入新息的一个标准差扰动的响应,我国专利授予数量对政府科技资金投入总体上呈现出稳定的正向响应收敛迹象,这说明了随着政府科技资金投入数量的增加,激发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性,专利申请与授予数量增加,企业创新水平提高,带动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总之,从以上两方面来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政府财政投入起着互相促进的作用。

5.方差分析

在VAR模型中,方差分解方法是研究模型的动态特征的。方差分解不仅是样本期间以外的因果关系检验,而且将每个变量的单位增量分解为一定比例自身原因和其他变量的贡献。方差分解结果见表3、表4,以此进一步判断高新技术的发展和政府财政投入的关系。

从预测方差分解结果来看:从表3可以看出,政府财政科技投入对专利授权数量的发展的第二期影响开始为0.46%,随着滞后期的变长,影响变大,为19%左右。说明专利授予数量的增长以及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政府财政的投入数量起到的支持作用较大,反映了政府财政科技投入对专利授权数量的影响水平。当然,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还有其他的影响因素,诸如产业政策,创新意识,国内外形势,技术支撑等也起着着重要作用。

从表4可以看出,专利授权数量对政府财政科技投入的影响为21%左右,比较稳定,这说明专利授予数量以及高新技术的发展,也对政府财政投入有一定的影响,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越快,长期来看,会引导政府财政投入的支持力度增加,对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也越大。

表3 DLNX预测方差分解表

表4 DLNY预测方差分解表

从预测方差分解结果分析来看,与脉冲响应分析,格兰杰因果检验的结果是一致的。

三、财政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根据以上实证分析的结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与政府财政科技投入存在较密切的关系。近年来,我国已经充分认识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在国民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根据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需要,我国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财政补贴与税收激励措施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这些激励措施在推动高薪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取得了许多成效。当然,随着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各项财政税收支持政策的实施,也暴露出一系列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整与完善。

第一,以上实证分析仅基于财政科技投入与科技产出的关系进行分析,得出财政科技支出长期对专利授予数量的影响在19%左右,这一影响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说明财政科技投入与专利授予数量即科技产出之间存在关系,但仍旧存在财政科技支出水平较低以及增长缓慢等问题。根据图2中的数据,以2011年为例,我国财政科技支出为3828.02亿元,约占财政总支出的3.5%,虽然近年来财政科技支出的数量不断增长,但是财政科技支出的增长变化不大,与2010年的3.62%的水平相比有所下降,这一水平甚至低于2006年,即“十一五”初期4.18%的水平。由此可见,财政科技支出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使其进一步发挥对高新技术成果产出的促进作用。

第二,专利技术授予数量即高新技术成果产出对财政科技支出也产生影响,高新技术成果产出越大,经济成果与规模才会增加,从而促进财政收入的增长,以及影响财政科技投入的数量。从实证分析的结论来看,专利授权数量对政府财政科技投入的影响在21%左右,仍有进一步提高的可能性。由于这些专利技术大多数是由大中型企业创造的,因此可能存在政府财政科技投入更多的是偏重于大中型企业的科技创新,还存在对于中小型科技企业的支持作用不够的问题。财政科技支出大多用于了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于更加需要研发资金的中小型科技企业,却由于自身起步较晚,实力较弱,授予专利技术有限,可能无法获得更多的财政支持。

第三,除了实证分析发现的问题之外,实际运行中,财政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还存在一些其它方面的问题。例如:各地区对高新技术的财政支持仅注重成果完成之后进行,一般而言,经过研究开发期、成果转化期、市场成熟期之后,一项新技术才能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而高新技术研发期往往是风险大、成本最高的时期,也是最需要各项支持的时期,但是,在实际政策的执行过程中,现行的财政政策往往只是关注成果转化的技术,对那些处于研究开发期的高新技术企业支持还不够。

第四,本文虽然没有对税收优惠政策的效果进行实证分析,但本文分析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离不开税收政策的作用。自从2011年税收政策调整以来,针对高新技术企业,改变了原有的以直接形式为主的税收政策,但仍旧存在需要改进的方面。例如:从营业税优惠政策方面来看,营业税纳税人的起征点为2万元,这一规定并没有区分高新技术领域个人技术转让等方面与传统领域技术转让等方面营业税的起征点,这对于高新技术领域中个人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以及高新技术产业获得先进技术将产生不利影响。由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目前关于营业税纳税人起征点水平的规定,可能不能满足高新技术产业获得先进技术成果与科技创新的需要。从增值税优惠政策来看,目前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只涵盖对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鼓励节能减排等行业及集成电路和软件行业,而其他高技术行业没有税收优惠政策规定,因而未能发挥增值税优惠政策对整个高新技术产业的支持作用。从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来看,现行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 征收企业所得税,但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较为严格,需要符合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产品范围、研发投入比例、科技人员比重等条件,对于大中型企业有一定的效果,但对于处于成长期的中小型科技企业,大部分享受不到该项优惠政策。另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对高新技术产品销售环节而言的,但对研发环节失败或成果转化失败的高新技术,由于不能在销售环节实现其收入,那么也无法享受优惠政策。这些规定会进一步削弱企业的研发积极性。

四、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财政支持政策

第一,继续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以及利用各项财政支持政策,降低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风险。当前进一步提高财政科技支出水平,提高财政科技支出增长率是必要的。今后需要根据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实际,进一步提高财政科技支出在财政预算中的比重,财政科技支出的增长速度应超过财政支出的增长速度,以此加大高新技术产业中R&D经费的投入强度[5]。

另外,财政支持政策还需要根据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阶段进行调整。目前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除了政府财政支持之外,企业市场融资渠道也是非常重要的方式,但是完全依赖高新技术企业自身融资还是不够的,因为高新技术产品是一种具有正外部性特征的产品,如果研发成功且被推广和应用,就会在全社会范围内产生广泛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其研究成果也可以为其他企业所采用、分享和发展。而且,高新技术产品往往要通过长时间的前期应用及开发性研究才能获得进展,而且研发成败风险较高,成本较大,使得财政需要在研发期就能够予以支持,补偿高新技术研发的成本,即针对高新技术的展阶段的不同特点,财政资金投入以及各项财政支持政策在设计时,应该考虑到这一点,并设计出与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相适应性的政策工具,测算出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财政支出水平,从而使企业及时得到资金与政策的支持,更好的实现财政政策目标。需要注意的是,根据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制定合理的补贴制度和政策,以更大发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作用,还需要考虑财政的支持何时退出的问题。当然财政的支持也不是无休止的,当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定规模,盈利水平达到一定水平时,需要考虑建立财政补贴以及各项优惠政策的退出机制,以免增加不必要的财政支出而使企业产生资金依赖,减缓企业的创新动力。

第二,规范财政对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的投入,制定财政科技投入和管理的具体措施。结合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增长水平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而不同阶段,财政科技投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财政科技投入的年均增速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速度相匹配,科技三项费用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要确保科技经费逐年增长,达到预算要求;规范财政科技经费的预算和支付方式,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财政投入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要进一步强化对科研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并建立较严格的奖惩制度,确保专款专用;进一步拓宽财政支持的范围,建立中小型科技企业的评价机制,对符合条件且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型科技企业进行支持,提高其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能力[6]。另外,还需要加强对财政高新技术产业投入的效果进行评价,不断改进投入金额,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采用不同的投入方式进行支持,提升政府财政资金投入的使用效果。

第三,进一步完善税收优惠激励的利益机制。首先,探讨提高高新技术产业方面营业税纳税人的起征点水平。可以进一步研究并向国家建议提高高新技术领域个人技术转让等方面营业税纳税人的起征点,以区别于在传统领域个人技术转让等方面营业税的起征点水平。例如:对于不同类型的高新技术转让,可以规定3万元—5万元的起征点,从而进一步发挥营业税优惠政策对高新技术产业获得先进技术成果与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以便增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新技术成果的可获性。其次,拓宽增值税优惠范围,不在仅仅局限在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鼓励节能减排等行业及集成电路和软件行业,税收优惠政策逐步扩大到所有的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另外,高新技术企业往往研发投入较大,无形资产耗费较多,若允许增值税抵扣其外购的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高新技术企业的税负将会减轻,这也是需要考虑的一个方向。再次,从所得税优惠政策来看,今后需要将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大到所有的高新技术企业,其实广大中小型科技企业更需要所得税税收优惠,来提高他们的研发与创新的积极性。[7]另外,税收优惠政策前置是一个可行的措施,也就是说将所得税税收优惠重点转向风险最高、资金需求最大的研发环节,并对中间试验阶段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增强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能力与创新积极性。

第四,从其他方面来说,完善政府的高新技术产品采购制度,也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重要的财政支持政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坚持政府采购首购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政府采购措施,这将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并引导高新技术产品技术升级方向。鼓励各地对符合国家或地区中长期科技发展战略、具有自主创新性质的产品,实施政府采购首购制度,在技术、服务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购买,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实施政府订购管理制度,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对于符合订购管理条件的产品或服务,各级财政通过高新技术产业专项扶持资金等,以订购方式向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或研发机构订购,鼓励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8]另外,为了促进我国以及各地区的高新技术产业赶超世界先进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产品力度,各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中应将支持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作为评审标准或优先选择购买的依据,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9]

第五,探讨发挥国有资本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的作用,缓解单纯依靠财政支持与税收优惠政策的压力,也是需要进一步完善的配套措施。国有企业需要发挥科技创新以及产业进步的重要作用,加大新产品研发、新技术推广、新工艺创新等方面的力度,以自主创新为主导,立足于长远发展战略,以技术改革为核心,不断调整产业发展结构,实现高新技术的升级换代,从而在根本上提升自身在国内、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另外,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国有资本的投资方式,提供企业创新发展的担保基金,或者利用国有资本建立创投平台,以解决科技创新企业资金缺乏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与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构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金,实现以产业发展带动当地经济增长的目标。产业发展基金可以作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的资金,避免由于企业自身资金缺乏以及财政支持力度不足而失去企业科技创新机遇。产业发展基金的投向需要有所侧重,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或者支柱产业,对于一些具有创新意识和技术研发支出的企业,进行重点扶持。

[1]孙健夫.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公共财政政策研究[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1):55-59.

[2]梅月华.关于促进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及相关税政管理体制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学位论文,2012:8-9.

[3]张维.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财政支持政策研究[D].河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2:3-8.

[4]崔姹.基于VAR模型的农业贷款、财政支农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动态性分析[J].广东农业科学,2011(1):235-238.

[5]刘穷志.激励自主创新公共支出效应与最优规模[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7(3):89-90.

[6]张勤芬.公共财政促进科技创新的作用与政策研究[D].上海社会科学院博士学位论文,2009:117-120.

[7]夏杰长,尚铁力.企业R&D投入的税收激励研究-基于增值税的实证分析[J].涉外税务,2007(3):9-12.

[8]胡晓娜,陈新国.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税收政策研究[J].会计之友,2013(4):100-103.

[9]夏全喜.公共财政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法与政策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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