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参与亚太区域一体化的两种路径选择
2013-09-21季剑军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
对外经贸实务 2013年1期
■ 季剑军 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
区域一体化在近十年内加速发展,成为替代多边贸易体制的重要形式,而亚太地区各种区域一体化机制对我国经济利益至关重要,与该地区各经济体达成的一体化协议和安排也成为影响我国外贸战略的重要因素。
在亚太地区,自由贸易区是最为活跃的一种方式。从成员范围和主导权来看,已有和正在构想的合作机制基本可以被归纳为两种主要路线,即“东亚主导路径”和“亚太路径”。前者是以东亚地区国家为主要成员,主导权也掌握在东亚国家手中的区域安排;后者涉及成员国范围更加广泛,东亚之外国家的影响力更加明显。两种路线的根本区别在于美国影响力程度的高低。
一、两种主要路径下的亚太区域一体化的发展现状
(一)东亚路径下的主要合作机制
1.东盟为主导的“10+X”合作机制。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东盟双边一体化进程发展较快,东盟+中国”、“东盟 + 日本”、“东盟 + 韩国”(3个“10+1”)与“东盟 + 中日韩”(“10+3”),“东盟+中日韩印澳新”(“10+6”)等FTA并行推进。在APEC进程下区域贸易投资自由化趋势强化的背景下,东盟推行大国平衡策略,与各国签订双边合作协定,全面融入东亚生产网络。同时,核心大国缺乏政治互信,“10+X”合作机制也易于被各国接受。
2.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框架协定是由东盟主导的自由贸易协定,拟在东盟和中日韩、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等6个周边国家范围内形成贸易自由化率高达95%的以东盟为中心的FTA,并充分考虑到发展中国家国情,在撤销关税等议题上给予缓和条件,体现了开放性和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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