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自组织理论的农业科技孵化网络体系形成和培育研究
2013-08-29吴雄周
中国科技论坛 2013年3期
吴雄周
(吉首大学商学院,湖南 吉首 416000)
1 问题的提出
自从《东湖宣言》首次正式提出“孵化联盟”以来,我国孵化联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在农业科技领域,我国的孵化联盟起步较晚。2011年8月,我国首个现代农业科技孵化联盟——全国现代农业科技创业孵化联盟在陕西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成立 (以下简称杨凌联盟)。联盟的发起单位共42家,包括各类孵化器、风险投资机构、农业科研院所、农业企业、专利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1]。它的创立标志着农业科技孵化联盟正式登上历史的舞台,有望为全国或区域范围内的农业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平台,优化孵化资源,提升孵化效率和能力[2]。农业科技孵化联盟的目标是构建农业科技孵化网络体系。作为全国首个农业科技孵化联盟,杨凌现代农业科技创业孵化联盟旨在通过主体的联盟、资源的联盟和功能的联盟等手段,建立主体多样、资源丰富、功能齐全的孵化网络体系。由于它是一种新鲜事物,在发展的过程中,尚有众多的理论和实践问题需要澄清和回答。从目前的研究文献看,虽有学者探讨了农业科技孵化器的定义、功能、特征、模式、效率、存在的弊端和对策等问题,但尚未从自组织理论视角探讨农业科技孵化网络体系的组成结构、形成机理和培育途径等理论和现实问题。基于上述理论研究的缺陷和实践发展的需要,本文拟从自组织理论层面探讨农业科技孵化网络体系的形成和培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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