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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枝——巫术在两千年之后

2013-08-15廖志芬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 2013年3期
关键词:弗雷泽金枝功能主义

廖志芬

(云南省民族研究所,云南 昆明 650050)

毫无疑义,若是按照《倚天屠龙记》这部小说中,张三丰把太极拳传给张无忌时评定其领悟程度的标志是其忘记了多少招数这么一个可爱的标准来衡量的话,我应当该算是对《金枝》这部书了解和掌握得相当全面才是。当我捧起这大部头的巨著时,吸引我的并不是里面多么深奥的学术理论,也不是里面多么严谨的学术态度,是的,我不得不承认,我就是个投机取巧和肤浅的人,我被里面那些形形色色的神话、仪式、巫术等等一切赚人眼球的东西所吸引,却独独不是它深厚的学术价值。这样一个读书的出发点就注定了看完后留在我脑子里的,只能是自嘲向张无忌看齐,忘记多少就是学到多少,忘得越多,学得越多。

既然只隐约记得巫术神话,那就从这里开始好了。弗雷泽对文化人类学的研究做出了自己的独一无二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他所发现和提出的作为原始民族思维和行动规则的“交感巫术”原则。弗雷泽通过对大量原始材料的分析和研究,指出:原始初民都有这样一个共同的信念:某种交互感应的关系在人类与自然之间是始终存在着的,人们可以通过各种象征性的活动或仪式把自我的愿望、情感与意志等投射到这一自然中去,这样就可以达到对对象的控制的目的。具体来说,交感巫术有两种基本形式,即“染触巫术和“模仿巫术”。染触巫术以“染触律”(law of contact)为基础;模仿巫术则遵循“同类相生”(like produces like)的信念,即“相似律”(law of similarity);这一原则是了解原始民族一切生活行为、思想行为的关键点所在,是打开原始居民生活秘密的钥匙。弗雷泽在书中举到这样一个例子:原始人常常选在春季举行一种庆祝神的死而复活的巫术仪式,虽然在各个地区所庆祝的这个神的名称不同,但举行仪式的实质是相同的,即出于获得丰收的愿望和人的繁衍。原始人非常笃信通过他们的这一系列的表演和仪式活动就可以把自我的愿望作用于自然并能得到想要的结果。

根据交感巫术的这些原则,弗雷泽推此及彼,又研究分析了更多的有关类似的仪式,从而发现了在西方文化和文学中普遍存在的“死亡与复活” 的原型。第一种在弗雷泽称之为“模仿巫术”(或称顺势巫术),它主要是借相似律施行法术的一种巫术。所谓的相似律是这样一种信念,即只要作用于与某物相似的另一物,就可以作用于某物,比方说你只要用银针或其他任何尖锐物狠扎根据你想伤害的那人的模样制作的巫蛊娃娃,就能加害于他。现在这种巫蛊有一些少数民族地区还有少数保留。笔者前年去湘西凤凰,听闻到当地人的介绍说有此种巫蛊术的存在,湘西有诸多形形色色闻所未闻的巫术蛊术,可惜,大多数都只能是传闻,要想找到真正能展示这些巫蛊术的术士寥寥无几,即便能见到也多带有表演性质,但有老乡坚持说这种蛊术的存在,可惜无缘亲见,甚以为憾。

第二种类型是“感染巫术”(或称染触巫术),它通过各种接触来发生作用,即认为只要对某事物的某一部分施加作用,就可以影响到这个事物的整体。就是说,如果你对某人有恨意,只要将刀子插进他的脚印中,就可以令这个人腿跛。[1]基本上在弗雷泽所研究分析到的所有的部落人都相信可以对人身体的一部分施加魔法来伤害他。所以最庄严的仪式总是以歃血为盟的形式出现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之间永远有彼此伤害的能力,所以不可能背叛。

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记得小时候我们看到武侠电影中那些滴血义结金兰之举数不胜数,而且结局往往都是那样义薄云天。和血液有着同样道理的可以用来发誓的还有唾液。唾液用来放在仪式中证明其不可背叛的用法通常是面前放一碗牛奶,祝咒之后,双方各饮一口吐进对方口中,东非的瓦贾加人订立盟约时便常常如此。而且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举行这样的仪式,便各向对方口中吐一口唾沫,也同样可以保证誓约的履行。

写到这里时,诸位肯定跟我一样觉得场面好熟悉,继而会心一笑。金庸在《射雕英雄传》里面写到,丐帮的新帮主上任时,必须得经历全体帮众向他吐唾沫这个仪式,就算是有洁癖的黄蓉上任时也不能幸免。当时还以为金老异想天开,现在看来,任何一样事物的出现必然是有其根源的。我们原本以为天方夜谭的东西,竟也是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的。而且我们还深受其影响,还记得我们小时候经常玩的一个游戏:前面有人在走的时候,我们总是有小伙伴喜欢走在他的影子里面,嘴里还念念有词,踩你踩你。这不是什么阿Q 精神,虽然那个时候的孩子们没有看过什么人类学关于巫蛊术研究的专著,可是,这种虚虚实实的部分和整体相互影响的观念已然在民间盛行并为他们所深信。或许我们也可以下这么一个结论,但凡是任何能想到的东西,在历史上或许都是已经被实践过的。

在《金枝》中,弗雷泽使用的是历史比较法,我们可以将他的比较方法描述为下述四个一目了然的步骤。弗雷泽最常用的论述方式是首先发现一个独特的问题:这个问题有可能是某种看起来很古怪或者自相矛盾的、或者仅仅是在常人的理性思维上一般难以理解的仪式、神话或者制度。第二步,尽其所能地收集大量来自各种异文化的有关这一仪式、神话或制度的事例,这一步作为众所周知的“摇椅上的大师”的弗雷泽理所当然地是在各大图书馆和资料室里面完成的。然后,提出一个对于这一现象的普遍化的解释。这种解释很可能从收集到的某些特殊事例中得出,因为这些事例较之其他事例可能离“原初”情况更近,这也是不做或不常做田野调查的人类学家采取的最常用的从演绎到归纳的方法,事实上,他们也只能是采取这样的方法。在这前三步烦琐和庞大的工作之后,最后一步就变得很简单了,将这种普遍性解释应用于最初提出的问题,得出最后结论。

再回头来看看弗雷泽在书中提出的那些令人着迷的神话仪式:圣塞开尔的黑色弥撒;西西里的农民通常会惩罚圣人,而理由是因为圣人们没有尽早结束旱灾;西比尔圣殿的牧师在自己身上割开口子把血溅到圣坛上;印度的猎人在杀大象前,要先做一番令人费解的仪式而求得大象的宽恕;非洲黑人在自己身上涂满红漆,目的是为了使牺牲的祭品的鬼魂认不出他们;波西米亚的村民则会把象征死人的形象扔进水里让其淹死等等[2],这如此种种能让人为此着迷而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的描述是多么吸引人心。

活在二十一世纪,我们谁又能说现在的科学不是在过去的这些神话色彩浓郁的传说上发展而来的呢。谁又能否定过去这些巫术神话和种种宗教仪式没有对我们的现代生活产生着或多或少的影响呢。区别仅是:一旦人类意识到用巫术来驾驭自然的无效性,便转而信仰取代巫术力量的神灵,于是有了以祈祷祭献为特征的宗教;而到了神灵信仰衰微之际,才有真正的科学出现。正是在这个巫术——宗教——科学的历时程序之中,许许多多神秘的仪式和奇异的神话才变得完全可以理解了。

说到这里,我想再说说弗雷泽的“摇椅上的人类学”。我从心里不排斥用这种方法来做人类学工作。任何一门学科都没有一个固定的学习和研究模式。后人之所以对这种没有实践的田野调查得出来的结论有偏见,莫不是太相信田野调查的功效。这种功效,尤其在紧随着弗雷泽之后的人类学者以马林诺夫斯基和布朗为代表的功能主义学派的崛起而得到前所未有的宣扬。好像没有田野调查,就不配做一个人类学家,做出来的东西也全是人云亦云毫无新意的陈词滥调。在功能学派学者的眼里,事实上他们也是这样做的,田野才是王道,只有田野才能得出真正意义上的功能。

我们也许可以这样理解:当一个新的学派要发展的时候,必然要扫除其发展路途中的障碍。功能学派初兴之时,人类学界正是以弗雷泽为代表的进化论学派如日中天的时候,所以,功能主义能在英国兴起,也是有其深刻的时代背景和社会原因的,并不是因为功能学派要取代以弗雷泽为代表的进化论学派而攻击这个学派,进化论学派在这一时期也已确实开到荼糜。在英国这么一个老牌殖民帝国的影响下,其殖民地几乎遍布世界各地。一战后,风起云涌的民族解放运动一次次地冲击英国的殖民体系,大英帝国的殖民统治者感到其殖民统治变得越来越困难。在这种情形下,英国政府迫切希望伴随着海外拓殖而产生的人类学,能提出管理殖民地的有效办法,以维护其殖民统治。而功能主义提倡的要旨是:一切文化都是有功能的,土著部落组织同样有其功能,殖民者应利用原有的社会组织,发挥其功能,只要进行间接统治,便可坐享其成,避免殖民危机之发生[3],深深地暗合了当时殖民统治者的心理,这就是功能主义兴起的重要的社会背景。

另外,在社会思潮方面,随着进化论思想的退潮,在学术界和思想界,比较研究和功能研究开始盛行。这些都为马林诺夫斯基和拉德克利夫—布朗提出功能主义学说提供了坚实的社会和思想基础。也正是有了这样的社会原因和时代背景,功能主义理论一经提出,即获得了巨大的社会反响,其追随者颇众。[4]功能主义一下子成为了人们研究和看待社会若干问题的主要视角和方法,那么,弗雷泽和他的图书馆人类学就毫无悬念地成了首当其冲遭到批判的问题。但是,图书馆和资料室确实能带给一个人类学家很多意想不到的收获,毕竟,世界这么大,研究对象如此繁杂,一己之力和生命的时间限制性这些客观存在的东西不能让每一个研究者都亲力亲为,借鉴前人的资料和经验也是弗雷泽留给我们后人的宝贵财富。

回到《金枝》上来,我们许多人都曾试图从《金枝》里面找出许多过去曾有过的,今天还一直存有的东西来证明自己得出的结论是可以立得住脚的。或许有些东西不完全一样,毕竟几千年过去了,地球上沧海都变桑田了,也得允许一些风俗仪式发生与时俱进的变化。但是万变不离其宗,究其本源,一定能在《金枝》里找到其出处。

是的,庄严的学术殿堂里有时不免搀和着一些游戏的论调,就好像很多人们一直在绞尽脑汁,试图变换花样,使自己的衣着打扮能够超凡脱俗,并且为此百般困苦。但一旦有一天如醐醍醐灌顶般地醒悟过来后,才发现各种花式背后的本质就是那么一回事,是的,裤子总是“两管圆筒”。

我们看到《金枝》里那么多的富有神秘和传奇色彩的东西时,诸位可能会如我一般,一边感慨一边在心里疑惑,这里面说的到底有多少可信度?有多少是可以寻得着踪迹的?又有多少是现在还存在的(至少是变异体)?

正如上述所说,庄严的学术殿堂里总是有那么一些玩笑的论调,抱着存疑的态度去寻找那一枝并非遥不可及的“金枝”,在玩笑和庄严中,在永无止境的寻索中瞥见生活的美丽。

最后,我想说一个故事,一个关于弗雷泽的故事。弗雷泽刚从哈佛大学毕业的时候,某次去一家慈善机构面试。路上遇到一家店招徕顾客,把一只小羊摆在店门口当众宰杀。弗雷泽最开始的时候做了那个店家很久的思想工作,未果,最后他放弃了,急匆匆地赶去面试。快到目的地时,一个流浪汉拦住了他,许是想跟他讨要点什么。弗雷泽看了看手表,把流浪汉推开后直接上楼面试了。他正向负责人解释如何为了救一个只小羊而迟到,负责人带他到一面玻璃窗前,楼前所有一切尽收眼底。然后说:羊生来是被吃的,你救不了一只羊,但是每天那个摊档前都会有人在众生面前慷慨激昂一番,但是如果能从口袋里拿一枚硬币给那个流浪汉,他就有可能改善生活条件。很多人都会这样,在众人面前为了些无能为力的东西慷慨陈辞,却不愿默默地做一点力所能及的小事。

[1]J.G.弗雷泽.金枝[M].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06.

[2]和少英.社会文化人类学初探[M].云南:云南大学出版社,2006.

[3]黄淑娉.龚佩华.文化人类学理论方法研究[M].广东: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4]王铭铭.社会人类学与中国研究[M].广西: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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