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时期政府公信力弱化问题探析
2013-08-15王娟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 2013年6期
王 娟
(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我国社会对政府公信力的关注是近几年的事情,传统观点认为政府是一切合法权力的集合,政府公信力是政府权力与生俱来的。但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推进了我国社会的转型,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公众对于政府能够满足其各方面需求的期望与政府不能完全满足公众的期望之间的矛盾在逐渐加深。在这种情况下,传统意义上政府与生俱来的公信力不再是天经地义的,受到了社会公众的质疑,政府公信力也成为学者研究的话题。
一、政府公信力弱化的背景
(一)政府公信力的内涵
政府公信力涉及两个方面,一是政府信用,一是政府信任。目前学术界对于政府公信力的界定可概括为两类。一类从政府信用角度将政府作为主体,社会公众作为客体,认为政府公信力是政府通过自身建设来满足社会公众的要求从而获得社会公众信任和支持,以及政府获得这种信任和支持的能力;一类从政府信任角度将社会公众作为主体,政府作为客体,认为政府公信力是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用的一种评价。 笔者认为,政府公信力涉及政府获得信任和社会公众给予信任两个方面,实际上是政府与社会公众的一种互动。就政府而言,就是通过履行权力执掌者的责任,遵守与公众的约定,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从而建立信用;就社会公众而言,政府公信力就是其对于政府行为的一种主观评价及心理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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