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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汉语“复词偏义”现象研究

2013-08-15

关键词:语素音节语义

姚 舟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人文艺术系,四川 南充 637000)

我们在研究中国浩如烟海的古诗文时,总会触碰到一些影响翻译的“暗礁”,这个“暗礁”便是偏义复指词。复词偏义是指一个联合式的复音词,由两个意义相关或相反的词素构成,只择取其中一个词素的意义,而另一个词素仅仅起到点缀的作用。在翻译的时候,不能把这样的两个词素同等看待,应该根据语境来理解清楚其表达的重点所在,避免曲解原意,从而准确地理解古代汉语的精髓。

例如,三国魏邯郸淳所撰《笑林》中记载着这样一个小故事:甲乙二人发生争斗,甲咬下了乙的鼻子。官吏在审判这个案件的时候,甲说是乙自己咬掉了自己的鼻子。官吏分析说:“夫人鼻高耳口低,岂能就啮之乎?”意思是人的鼻子高耳口低,怎么能够咬到鼻子呢?我们都知道,鼻子的确要比“口”高,但是却绝非高于“耳”,所以,在这个句子当中的“耳口”即为一组复词偏义,其语境意只取“口”的意思。可见,想要理解清楚古文的准确意义,我们必须对复词偏义的存在、构成、作用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1](P45-47)。

一、复词偏义存在的客观基础

在现代汉语中,为了表意需要,我们往往通过一些双音节的合成词来表达语境意义,但是在古代汉语中,古人往往通过单音节的语素或者词来表情达意。这样的特点,就给了很多语素自由组合及其独立使用的宽泛的空间。一词多义现象也给了很多词一定的想象氛围。只要在语义范围之外,产生了一种使语素两两结合的需要,就有可能为一些语素提供相互组合的外在条件。在这样的表情达意的意愿驱使下,两个单音节的语素或者词组,就有了自由组合或者分离的可能。所以,在古代汉语中,会经常出现这种情况:一些联系特别紧密的双音节组合,也有可能为了适应语境意义的要求而分离开来。

相对于印欧语系,汉语并不是分词连写。也就是说,在书面语的表现形式上,我们可以看到汉语中的单音节词与单音节语素、双音节词与双音节词组之间都是同形的,而且单、双音节都是有其一定的排列形式的。一些双音节词往往要根据语境需求,将其拆开来理解,以择取该语境当中所需要的适当的意义。例如,《孔雀东南飞》中“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还”,句子当中的“公姥”,不是指公公和婆婆,而是仅指婆婆。古代汉语中相类似的表达还有“得失”、“缓急”、“出入”、“死生”等等[2](P418),虽然它们是双音节的组合,其实质意义往往是偏重于其中的一个语素。

在古代汉语的表达中,单音节的语素或者词起着主导作用。即使为了适应语境需要出现的一些双音节的组合,也往往需要根据语境需要,偏意复取其中的一方。中国古代语言中存在的这种表达习惯以及语境需求,就共同构成了复词偏义现象存在的客观基础。多个语素构成偏义复词时,往往会形成如下结构:并列式双音组合其中一个组成成分>双音组合整体>双音组合另外一个组成成分[3](P36-37),例如:

例1“耳目不明”:目不明>耳目不明>耳不明

例2“养老幼于东序”:养老>养老幼>养幼

例3“若挺之于市朝”:挺之于市>挺之于市朝>挺之于朝

例4“郑,伯男也”:郑,伯也>郑,伯男也>郑,男也

二、复词偏义的结构、性质和修辞作用

1.复词偏义的结构与性质

例5“攻破城邑,周遍天下,本故妻妇无所改易,是一善也。”(《后汉书·刘盆子传》)这个句子中“妻妇”是偏义复词,“妻”“妇”均是名词,这里偏重“妻”的意思,而“妇”没有实在的意义。

例6“先帝尝与太后不快,几至成败。”(《后汉书·何进传》)这个句子中的“成”“败”都是形容词,这里有“败”的意思而没有“成”的意义。

例7“其中勇士自号‘猛虎’,遂相聚得数十百人。因与昌母入海中,招合亡命,众至数千。”(《后汉书·刘盆子传》)此句中“十”“百”都是量词,有“十”义而无“百”义。

例8“能谤讥于市朝,闻寡人之耳者,受下赏。”(《战国策·齐策》)此句中“谤”“讥”都是动词,而在句子中采用了“谤”的意思,而“讥”没有实在的意义。

从上面的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构成这种复词偏义形式、生成这种现象的词语,大致具有这样的性质:

(1)构成复词偏义的单词一般是名、动、形或者量词,一般是这几种词中的同种性质单词组成,即名名、动动、形形、量量的组合形式。

(2)构成复词偏义的一般都是意思相同、相近或者是意思相对的单词[4]。

(3)复词偏义结构偏重的部位不确定,有时偏重于前面的单词,也可能偏重于后面的单词。

(4)很多时候,两个单词中的一个能够让另外的同义词代替。

(5)基本上两个单词的位置是可以互相调换的,也就是说谁在前谁在后都不影响句子原来的意思。

上述内容是判断古代复词偏义现象所使用的一些基本标准。但是我们想要准确地分析句子是不是存在复词偏义现象,还需要了解一些使用过程中的问题,比如,这种现象在句子中存在的意义和作用。

2.复词偏义的修辞作用

从整体上来看,“复词偏义”现象基本上可以起到两个方面的效果:

(1)古文一般讲究句子的整齐和统一,讲究前后呼应和对仗。复词偏义现象把这些词语由原来的单音节词转变成现在的复词,句式比较统一、音节比较完整、韵律更加协调,让句子从整体上变得更有节奏,更富于音乐美。

例9“昼夜勤作息,伶俜萦苦辛。”(《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并序》)

“作息”偏重于“作”的意思,而这里使用“作息”只是为了补足音节,缓解语气,让句子具有更好的音乐性。

(2)古人用语一般比较委婉,特别是提及一些不好或者不吉利的事情时,总是希望表达得更加掩饰,让人不至于在听到或者看到的时候显得特别刺耳或者刺目。假如是一些建议或者上书,更容易让人接受。很多的单音节词通过转变为复词,对原来词语的语气有所减弱,其语言说起来更加婉转曲折,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避讳修饰的作用。

例10“世之有饥穰,天之行也,禹汤被之矣。”(《汉书·卷二十四上·食货志第四》)

“饥穰”偏重于“饥”的意思,这是两个意思相对的单词,穰是比较富足的意思,很明显不是说话人想要表达的。因此,这里“饥穰”连在一起使用,可以缓和语气,让饥荒这种现象有所掩饰,让话语使人更好接受[5]。

三、古代汉语中复词偏义的语境体现

从语境角度来研究复词偏义,就会发现这是一种建立在理解基础上、与语境有关的、对语义进行挑选的最佳假设现象。而我们现在所说的“偏义复词”,就是从古汉语中经过不断和语境发生联系转化而来的。那么,“复词偏义”现象是如何发生的?其和语境之间的最佳关系又是通过什么途径表现出来的呢?换句话说,语境是通过什么样的形式,对那些并列式双音复词内部的语义,进行挑选和约束的呢?一般情况下,并列式复词,都是由两个语义相近或者相反的单词构成的双音词语,其语义最终是不是出现偏重或者偏重于其中哪一个词,都和语境有着很大的关系。换言之,“复词偏义”具备的特点以及它存在的作用,与语境提供的信息之间的关系,都会在语境中有一些表现,而这种现象和语境之间的关系,一般都是依靠组合搭配和单个语素是不是可以替换来表现的。一定的语境对词语内部语义的挑选和约束,也是依靠这两个途径来完成的。下面,笔者将列举一些古汉语中的例子,来说明语境对复词内部某一词语或者是某一语义的挑选和限制是如何发生的,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如何存在的,从而揭示出“复词偏义”的语境信息是如何实现最佳关联的。

1.复词偏义是语境信息的最佳关联

对复词偏义意思的认知,其实是在我们认知的过程中挑选了和其有关系的最佳语境假设,也就是说,对这种由相同相近或者相反的单词组成的复词意义的理解,是在和语境联系之后,对实际的语言效果加以比较,在一定的努力之后做出的最好选择。偏义复词的使用者在说这句话时想要表明的意思,或者是这一词语在这个语境中的准确意思,都会在这个语境中有一定的体现,由此我们可以判断这样的语义组合是这种特定语境下的最好的选择。对于“偏义复词”的理解,也只有结合特定的语言环境才能得出准确的结果,说话的环境不一样,其具体的意思也就会发生一定的改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对这类词语的理解,一般都是根据并列式复词内部单词意思和语境提供的信息之间关联的程度来进行判断的。这种形式的并列组合,其词语自身是一个多义词,其自身具备一定的模糊性、移动性和不确定性,对它意思的理解可以有很多种选择。因此,只有和一定的语言环境结合在一起,根据语境提供的信息对这种词语的意思进行一定的限制,比较这个词语不同的意思和这个语境之间关系的程度,挑选其关联程度最强的那种可能来判定这个双音复词想要表达的意思。

笔者的观点是,对这种由相同相近或者相反的单词构成的并列式双音复词,是不是存在语义偏重现象,或者是其偏重于哪一个单词的意思进行辨别是十分必要的。从以往的研究中可以发现,不但这种偏义复词的意思偏重于词语中的哪一个词义是不能肯定的,而且这种词语到底是不是存在偏义现象也是不能肯定的。因为即使是同样的一个词语不在同一个语言环境中,其意思就会出现不同,我们就可以给予不同的解读。也就是说,这种相同相似或者相反单词构成的并列式复词是不是出现词义偏重,或者是其偏重于哪一个词语,都需要结合具体的语境来判断,对这种复词是不是出现语义偏重或者其偏重于哪一个词义,都是结合语言语境判断之后,对这一词语多种意思比较之后所做出的最佳选择。

2.复词偏义语境最佳关联的实例分析

例11“故凡以利害之心谋事,是虑弥周而去道弥远。”(《陈确集·瞽言二》)

例12“今秦地折长补短,方数千里,名师数十百万。秦之号令赏罚,地形利害,天下莫若也。”(《韩非子·知见秦》)

例13“但欲求证煞费苦心,不复顾利害。”(《指南录后续》)

在例11中,“利害”就是指的“利益”和“害处”,其意思并没有出现偏重,也就是指以考虑利害的心思去考虑事情,想得越多和事情的周全相距越远。在例12中,上文陈述的秦国在地势方面的优势,也就是其“利”,并没有提到“害”,因此在本句中其偏重于“利”。在例13中,前文中说是为了求证费劲了心思,这时候顾不得这样做的“害”了,因此在本句中,偏重的是“害”。再如:

例14“母王氏寝疾,命里中数医拯之,温凉寒热,其说异同百草备尝,以水济水,竟莫知为何证而毙。”(《医史·东垣老人传》)

例15“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出师表》)

例16“自宣帝时善梁丘氏说,元帝好之,欲考其异同,令充宗与诸《易》家论。”(《汉书·朱云传》)

在例14中,根据上文的意思,温凉寒热,这是很明显的不同之处,这里的“异同”侧重的是不一样,也就是说,其语义偏重“异”;在例15中,句子的意思是无论是在宫中还是在府中,这都是一体的,在进行奖励和惩处的时候,不要使用不同的标准。这也就是说在本句中,“异同”词语偏重的还是“异”。在上面这两个句子中,“同”都没有实在的意义,其在句子中的用途主要是为了补齐音节;在例16中,其意思是想要考察其中的相同和不同,也就是“同”和“异”,这就是说在本句子中,其意思是并列呈现的,其语义没有偏重,两个词语都保持了实在的意义[6](P209-211)。

再如:

例17“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面山而居。惩山北之塞,出入之迂也。”(《愚公移山》)

例18“所以遣将守关者,备他盗之出入与非常也。”(《史记·项羽本纪》)

例19“有孙母未去,出入无完裙。”(《石壕吏》)

例17“出入”的意思是出出入入,也就是有“出”的意思,也有“入”的含义,因此这是双音复合词语,假如看作只出不入或者只入不出都是不符合语言环境的。在例18中,说的是派守将把守关口,就是防备盗贼在非常时期的“出入”,从这个句子中,我们可以看出,既然是盗贼,肯定应该是防备盗贼进入,因此,在这里“出入”的意思应该是偏重于“入”,“出”在这里只是一个垫词;例19说的是孙子的母亲还在家里,“出入”连件完整的衣服都没有,从句子的环境中我们可以明白,这里主要说的是出门的时候没有一件完整的衣服,所以,这里偏重的单词在于“出”,“入”是为了补足音节。

在例11到例19中,“利害”、“异同”、“出入”都是由语义相反的单词构成的复合词,从这三组例子的比较中我们可以看出,这几个词语都存在可以偏重某一单词的现象,也可以不发生语义偏重,可以偏重前一单词,也可以偏重后一单词,造成这一区别的关键,就在于语言的使用环境不一样。也就是说,语境对偏义复词的意义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下面我们再看三个意思相同或者相近的单词构成的复词例子:

例20“故礼义也者,人之大端也,所以讲信脩睦,而固人之肌肤之会,筋骸之束也。”(《礼记·礼运》)

例21“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将恐深;君之病在肌肤,不治将益深。”(《韩非子·喻老》)

例22“获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浮约若处子。”(《庄子·逍遥游》)

在上面的例子中,例20中的“肌肤”指的就是人的肌肉和皮肤,在这个句子中,其语义是并列的,没有出现偏重哪一个词的现象;在例21中,综合上下文的描述,这几个句子描述的是疾病,前面的句子既然说疾在“腠理”,那么下文的病只能在“肌”而不能在“肤”;在例22中,说的是获姑射,是一个神仙居住的地方。这里的人“肌肤”看起来就像冰雪那样白,人们能看见的只能是“皮肤”,而不会是“肌肉”,因此,这里偏重的应该是“肤”而不是“肌”。

这上面的三个句子中,“肌”和“肤”是由语义相近的词语组成的复词。从上面的比较中我们可以看出,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中,是不是存在语义偏重现象或者是偏重于哪一个词语要随语境发生变化。

总之,无论是由意思相反的单词构成的复词,还是由语义相近的单词构成的复词,是不是存在语义偏重现象或者是偏重哪一部分,语境对其产生的影响都是至关重要的。

[1]束定芳,黄洁.汉语反义复合词构词理据和语义变化的认知分析[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8(9).

[2]杨吉春.汉语反义复词研究[M].北京:中华书局,2007(1).

[3]杜纯梓.论“偏义复词”[J].古汉语研究,2004(9).

[4]辞源:修订本[K].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5]陈望道.修辞学发凡[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6.

[6]周予同.古代汉语复词偏义初探[J].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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