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荟萃
2013-08-15
大连干部学刊 2013年10期
“三严三实”的党性党纪特色 “三严三实”在文化层面集中表现为党性,在制度层面集中表现为党纪,在实践层面集中表现为党风。党员干部不仅要用做人的标准衡量自己,而且要用党性标准要求自己,在面临公与私、国与家、义与利的取舍时能够作出正确的选择、高尚的选择。这不仅是党性的集中体现,也是共产党人的根本素养。 “三严三实”彰显了共产党的党纪特色,践行 “三严三实”,不仅要靠自律,而且也要靠他律,是自律、纪律、法律的统一,德治、纪治、法治的统一。德治是高地,纪治是中轴,法治是底线。 “三严三实”强化了共产党的问责落实,重在 “严”字当头,贵在“实”处着地,要责任在肩。严,核心在于党性严于个性,纪律严于法律,既解决为而不廉、为而不正问题,又解决廉而不为、廉而不洁问题。实,根本在于实事求是、求真务实,防止抓而不紧、落而不实、实而不久。责,关键在于用权担责、严厉问责、终身追责。
——摘自 《光明日报》
“四个全面”的理论特征 立场的人民性:“四个全面”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中国的新发展,是站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为中国最广大人民服务的科学理论,贯穿着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人民立场,体现着鲜明的人民至上的政治立场和价值取向。精神的时代性:科学理论的精神是时代精神的一种反映, “四个全面”是对当今时代新的阶段性特征的理论反映,蕴含着时代精神的精华因子。思维的辩证性: “四个全面”以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哲学基础,闪耀着辩证思维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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