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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婚恋诗产生的土壤

2013-08-15阴肖娟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3年2期
关键词:婚恋诗经

阴肖娟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山西 运城 044000)

一、地域沿革与礼乐兴衰

19世纪法国哲学家丹纳在《艺术哲学》一书中提出:“要了解一件艺术品,要了解一个艺术家或一群艺术家,必须了解艺术家所属的时代精神与社会风俗习惯。”婚恋诗作为《诗经》精品艺术的代表,创造了很多耐人寻味的意境,其中无不包涵诗人主观的思想、感情和个性,而所有这些又都是社会存在的反映,那么意境就必然曲折地反映一定的社会内容,而这些意境所能够反映出的社会内容也必然是促成《诗经》婚恋诗独特风格的要因。

《汉书·地理志》又说:“凡民函五常之性,而其刚柔缓急,音声不同,系水土之风气。故谓之风;好恶取舍,动静亡常,随君上之情欲,故谓之俗。”《诗经》中的婚恋诗由于产生地在地域文化方面诸多的不同,而使之在抒情状物时显示出各自不同的特色。

据考证,《诗经》大体包括了从西周初年到春秋中叶五百多年间的作品,依照地域分类汇集成书。这些作品基本产生于以河南为中心的黄河流域,远涉长江汉水一带,大约覆盖今天的甘肃、陕西、山西、河北、山东、安徽、湖北、四川等地区。时间跨度长,空间距离远大,必然造就《诗经》婚恋诗丰富多彩的气象。

关于《二南》的产生地,《韩诗》说:“其地在南阳、南郡之间”。据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考证说,“南阳”“南郡”指从黄河以南到长江以北的中原地区。王先谦《诗三家集疏》云:“周南之西与周都接,以陕为界;其东北与召南接,以汝南郡阴县为界;其东南与陈接;东与楚接。”按“南阳”即今河南省西南部湖北省北部,“南郡”即今湖北省江陵县一带。

由此看来,《周南》和《召南》的作品在十五国风中是产生在最南端南北交界处的,又靠近西周的东都洛邑。这种地理格局决定了《二南》中的诗歌,一部分打上了中原礼乐文化的烙印,一部分又渗透着楚地文化的影响。《关雎》《汉广》充满了爱而不得的忧伤,《有梅》是女子思嫁的诗,《野有死》是男女相悦的诗,《螽斯》《苡》是祝人多子多孙的诗,《桃夭》《鹊巢》是贺新娘的诗,《卷耳》《汝坟》《草虫》《殷其雷》是女子思夫的诗,《行露》是女子拒婚的诗,《江有汜》是弃妇哀怨自慰的诗。总体来说,“二南”的诗歌呈现的是一种祥和的风貌。心有怨尤,却不发为泼洒之辞;有所期待,托之以物。情感坦诚真挚,语言温润悠远,周礼的庄重与南音的轻柔,使这里的每一首诗几乎都可以衍生出一个美好的故事,字里行间充满诗情画意,引人遐思。

《陈风》是东周至春秋时代的作品。陈国建都宛丘(今河南淮阳),统治区大致包括今河南淮阳、柘城和安徽亳县一带。陈国在政治上一直是个积弱小国,统治者崇信巫术,上有所从,下必甚焉,以至到了举国皆狂的地步。这与其复杂的历史渊源相关。相传,伏羲曾在宛丘建都,留下许多遗迹和神话传说。周武王封舜之后裔妫满于陈,是为胡公,妻以元女大姬,都城亦在宛丘。陈本殷商故地,又与殷商后人的封地宋国相邻。从地理位置上看,陈国离周王朝较远,同“二南”一样是比较靠南而接近楚地,随着楚国的日益强大,它对陈国的影响也在扩大。楚文化很古老,也很复杂,巫觋崇拜是其代表。《史记·楚世家》云:“楚之先祖出自颛顼高阳。”司马迁在《史记·陈杞世家》中指出,陈也是颛顼的后裔。由此观之,陈、楚两国系出一族,从文化传承来说自然有相似之处,故而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弱小的陈国更容易也更多地接受了强楚文化的影响。

歌舞祭祀的盛行,为男女相遇相悦相知提供了更多的机会。《陈风》共十篇,婚恋之诗就有七首,从诗题和内容可推测出,这些诗歌基本都产生于宛丘附近。《宛丘》《东门之池》《月出》《泽陂》看来都是单相思的作品,《东门之》《东门之杨》可能到了两情相悦的阶段,《防有鹊巢》也许是担心自己和情人关系遭人离间的感慨。郑振铎说:“《陈风》里,情诗虽不多,却都是很好的。象《东门之杨》,其情调的幽隽可爱,大似在朦胧的黄昏光中,听凡俄令的独奏。”其实不独《东门之杨》,无论是哪一首,作者在抒发自己的感情时都带着一种虔诚认真的态度,在他们的眼里心中,思恋之人都是美好的不容亵渎的形象,所以更多的时候他们是以一种欣赏的眼光来看待对方的。故而《陈风》的婚恋诗与“二南”相比,虽同样追求含蓄朦胧的美,却少了些忧思苦闷。

《王风》收录的全部都是平王东迁(公元前770年)以后的作品。东周都城在洛邑,相当于今天的洛阳地区,所以王风中的作品也都产生于河南。此时王室衰微,礼乐渐趋崩坏,诸侯征战不断,人民生活动荡不安,婚恋诗也蒙上了乱离悲凉的气氛,所以《王风》中以反映离思弃妇的诗居多。从《君子于役》《扬之水》《中谷有》《采葛》等诗都可以读出那种无可奈何的愁思。

《汉书·地理志》云:“河内本殷之旧都……康叔之风既歇,而纣之化犹存,故俗刚强,多豪桀侵夺,薄恩礼,好生分。卫地有桑间濮上之阻,男女亦亟聚会,声色生焉,故俗称郑卫之音。”一般来说,文化作为社会生活中最活跃的力量之一,有着极强的延续性,所以邶、卫国虽接受了周朝的统治,但根深蒂固的殷商文化依然在此地延续发展。同时,卫都也是商业发达的大都会。清人魏源在《诗古微》中说:“三河为天下之都会,卫都河内,郑都河南……据天下之中,河山之会,商旅之所走集也。商旅集则货财盛,货财盛则声色辏。”这种文化与经济的交互作用使此地婚恋诗呈现丰富多彩的风貌。卫地诗歌中有19首婚恋诗,内容涉及多而广,有欢快的情歌,也有悲凉的弃妇辞,还有与宗教祭祀有关的习俗,全面地显现了婚恋中的习俗文化。《桑中》《静女》《木瓜》等诗写男女桑间相会、赠答定情,《风·柏舟》《》反映与礼教对抗、追求自由婚姻,《谷风》《氓》则是弃妇诗的代表作。

《郑风》都是东周至春秋时代的作品。周宣王二十二年(前806年)封其弟友(即郑桓公)于郑,国都位于虢、桧之间的陕西华县。犬戎破西周,郑武公东迁,并吞虢、桧领土,沿袭旧号,命名新都为新郑(今河南省新郑市),统治区大致包括今河南的郑州、荥阳、登封、新郑一带地方,“郑风”就在此产生。东迁后的郑国,其领地曾是殷商王畿所在,商代巫觋文化的根基在这里远比周代礼乐文化深广,民间也一直保留着一些上古风俗,而这些风俗对于郑地婚恋诗风的形成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郑风》很少表现缠绵哀伤的情绪,而呈现着明快、爽朗和刚建的格调。《遵大路》《女曰鸡鸣》《山有扶苏》《狡童》《东门之》《风雨》《子衿》《出其东门》都是这样的作品,《溱洧》更是个中奇葩。

《豳风》都是西周时的诗歌,《秦风》都是东周至春秋时代的作品,在时间上具有承继的特点,而在空间上,两地也是极相近的。秦国原来处于甘肃天水,后来逐渐向东扩张,才占据了陕西一带,平王东迁后,西周王畿和豳地也都归秦所有,政治扩张带来的文化渗透致使豳、秦二地诗风颇为相似,需要指出的是,这里也是十五国风中受周礼影响最深最全面的地区。“郁郁乎文哉”的“礼乐文明”是周代文化的旗帜,它批判继承了夏商二代的礼文化并将之发扬光大。礼,用外之物以饰内情;乐,本质功能是表情达意、沟通人心,礼乐共同构成了社会运行的二重性规范——礼序人伦,乐移风俗。《小戎》《蒹葭》《晨风》《伐柯》可见一斑。

《魏风》和《唐风》都是春秋初期的作品。魏在今山西芮城一带,周惠王十六年(公元前661年)被晋献公所灭;唐在今山西中部,后改称晋。朱熹《诗集传》:“唐风土瘠民贫,勤俭质朴,忧思深远。”又曰:“魏地狭窄,民俗俭啬。”土地贫瘠,人民困窘,使这两地讽谕现实的精神尤为突出,反映婚恋的作品不多,只《有木大之杜》《葛生》稍显个性特征。

齐地在今山东省中北部和中部,国都临淄,在春秋时代也是一个大都会。《齐风》是东周至春秋时代的作品,这一时期正是齐国凭借渔盐交通之利崛起的时候,整个社会风气是昂扬向上的,男女爱恋酬唱不是时代主流,所以《齐风》中涉及婚恋的诗不多,仅存的几首也多是反映家庭生活,表达了因政事繁忙而导致婚姻生活不和谐的埋怨。

《桧风》和《曹风》都仅存诗四首,看不出有明显的婚恋诗特点,故不在此论。《魏风》虽存诗多些,但从内容来看,论婚恋的迹象也不明显,故亦不论。

《诗经》的成书过程存在于中国古代社会的变革之中,其作品也自然而然地带上了不同历史阶段的烙印,展现了不同的抒写风貌,而这些不同又融合于大的历史背景之中,产生于相似的地域环境之内,故而有其内在的一致性。

二、属意自然的传统风尚

十五国风虽然各自摇曳生姿,但它们都是根植于农业文明中的艺术,与劳动生活密切相关。《诗经》中的作品基本产生于以河南为中心的黄河中下游地区,这一带也是中国农业文明的发祥地。早在新石器时代,我们的先祖就在这块土地上开始了最初的耕作。到公元五六千年前,伴随着原始农业的进一步发展以及人口的持续繁衍,这一地区也逐渐成为中原经济文化的中心。夏、商、周的开创者相继在这里建立起他们的奴隶制统治,历时1300余年,极大地促进了原始农业的进步。至春秋战国时期,整个中国在制度上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农业生产也开始向精耕细作转变,并逐步凝结成为有中国特色绵延千载的农耕文化,深深地影响着人民的生活。

农业文明的核心观念是“天人合一”与“天人和谐”。古人眼中,所谓“天”即是“自然”。当时的人们对于自然始终抱着一种崇敬的态度,他们曾经和自然做过坚决的斗争,然而却从未想过主动去将之收服。这种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态度深刻地影响着时人的生产生活及精神世界,在整个社会中形成一种朴素的审美风尚,这种倾向在《诗经》的大量婚恋诗里得到印证。

孙作云在《诗经恋歌发微》一文中指出:“农夫们的生活,大致可以分为两大季节:从周历二月起,他们到野外耕地,一直到九月把禾稼收割完了以后,才结束他们的野外生活。从十月起,到来年一月底止,主要地在家中生活。……许多活动,许多风俗习惯,以至于凝固为一种典礼,一种节日,皆由此而起。”之后又说:“有许多风俗习惯,也可以说是典礼仪式,多在旧历二月或三月初举行。其中之一,便是有关男女恋爱的许多活动。”相传古人在仲春之月有会男女的风俗,到周代甚至成为国家既定的政令方针。《周礼·地官·媒氏》云:“媒氏(即媒官)掌万民之判(配合)。……中春(二月)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不禁止淫奔);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这可能是周代统治者从繁衍生息、富强国邦的利益角度出发而制定的国策,它的推行无疑为爱情婚恋的滋生提供了更大的机会。《诗经》中有很多恋歌都反映了这种风俗。《郑风·溱洧》《郑风·褰裳》《郑风·狡童》《郑风·山有扶苏》《风·桑中》《周南·汝坟》可以说都是围绕这一习俗展开的,风格轻快健朗,语言朴实淳美,处处显示着天性与自然的完美融合。

整个西周到春秋的社会一直处于“礼”的笼罩之下,“礼”的思想观念渗透于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尤其是婚姻生活。因为“礼”的关照,婚姻生活无论是开始还是结束,都有了许多约束,统治阶级想借此以维护社会的稳步发展。虽然如此,但是崇尚自然、忠于朴素之美的传统却一直未曾改变。对于“情”之一事,孔子曾经提出这样的看法:“性自命出,命自天降,道始于情,情生于性。”从这句话中我们大致可以理解为在孔子生活的年代,对“情”的态度是开放的,认为“情”是人之本性。由此推知,在《诗经》的时代,人们的行为或受制于“礼”,但他们对于“情”的观念应该是更为开放的,男女两情相悦、情愫互生,都是天性使然。而“情”之一字,也是维系男女双方爱恋与婚姻的基础,情在则义存,情去则义绝。与自然的相亲相近中,淳朴的劳动生活缔造了先人们自然纯真的精神境界,这些朴素优美的诗篇是他们心中流淌出的真情诉说,无论欢乐还是忧愁,因为真挚,所以感人。

《诗经》植根于中国农业文明,这表现在诗歌创作的各个方面,并通过情感和语言得以直露。周人的生活观念是属意自然、面向现实的,他们把诗歌创作看作是对自我现实生活的真实再现。所以,《诗经》中的爱情诗更多的是缘情而发,鲜少刻意而为之作,它抒写的是最为淳朴直接的感观,运用的是最为原始通透的语言。

[1](法)丹纳.艺术哲学[M].曾令先,李群,编译.重庆:重庆出版社,2006.

[2][汉]班固,汉书[M].颜师古,注.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1.

[3][汉]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99.

[4]郑振铎.插图版中国文学史[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1957.

[5]聂石樵.先秦两汉文学史稿[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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