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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艺术评价的茅盾文学奖评奖标准探析

2013-08-15秦良杰

关键词:茅盾文学奖评奖获奖作品

李 娜 秦良杰

(浙江海洋学院人文学院,浙江 舟山 316000)

被誉为“中国第一文学奖”的茅盾文学奖,是中国最具权威性、同时也是最受争议的文学大奖,其争议的焦点在评奖制度和获奖作品的艺术水平上。本文从近年该奖评奖原则和评奖程序上的变化入手,对比国外著名文学奖,探讨茅盾文学奖如何顺应文学创作和文学环境的变化,以更好发挥作为一种艺术批评与引领机制的功能。

一、走向透明、公开的评选规则

从评奖程序上看,自2003年以来的近三届评选过程具有逐步公开化、透明化的特点。第七届(2007)的评选程序中添加了“全部备选书目应在终评前一个月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布,以便广泛地听取读者意见”[1],在参考各界的反馈意见后,经过商讨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获奖作品。第八届(2011)茅盾文学奖的评选改革更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它表现在四个方面:

1.实名制投票。一改以往的无记名投票方式,采取实名投票。其最大优势就是评委的个人意见更加公开,这可以提升评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人情票也由此可以避免。

2.评委来源更加多元化。该奖项组织了60多人的评委团队,扩大了评委的地域性,“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作协都将推选出一名评审代表,加入到这次的评委队伍中”[1],增加了文学奖的代表性。此外,从第八届起,初评、终评的评委将是同一批评委,这不但保障了评委眼光的持续性,还增强了每个人对整体作品情况的全面了解。

3.始设“提名作品”。新条例中指出“评奖委员会在对参评作品阅读、讨论的基础上,经三轮投票选出不超过20部提名作品;在提名作品中经两轮投票选出不超过5部获奖作品”[1]。自1982年设立以来,茅盾奖的每一届获奖作品都在5部左右,并没有“提名作品”这样一个说法。然而,四年的长篇小说创作如果仅以最终的5部来代表,显然不能反映实绩。“提名”不仅加重了这20部作品的分量,还在一定程度上充分肯定了这20部作品的价值。

4.网络小说可以参选。“评奖办公室向中国作家协会各团体会员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全国各有关出版单位、大型文学杂志社和持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重点文学网站等征集参评作品”[1],这可以说是茅盾文学奖向网络文学开放的起点。与此同时,条例中还设置了一些限制条件:一是必须由正式的、有出版许可证的网站推荐;二是必须已线下出版。这些条件被评论为“门槛过高”,向网络文学“开放”只是一种姿态[2]。作为茅盾奖对网络文学的初次开放,制度上存在不足也是可以理解的,我们需有耐心等待其完善和发展。

二、意识形态规训

回溯以往,茅盾文学奖在设立之初并没有明确的评奖标准,是后来人们依据茅盾遗嘱中的“最优秀”三个字以及他的文学追求,结合了中国国情,对评奖标准进行了反复推论。终于在第六届(2003)出台《茅盾文学奖评奖条例(修改稿)》。然而,截至目前评奖标准并没有出现本质上的变化。就“思想性”而言,2003年的“条例”定义了它的内涵:有利于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幸福”以及“用诚实劳动争取美好生活”。就“艺术性”而言,2003年的“条例”既鼓励“在继承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和借鉴外国优秀文化基础上的探索和创新”,又强调作品的“中国作风与中国气派”、“为人民大众所喜闻乐见”以及艺术感染力,等等。[3]这表明茅盾文学奖既受到意识形态的强力制约,又受到正统审美趣味的影响①。而同时“是否深受读者喜爱”作为作品能否获奖的一个条件,与文学有其独特的艺术价值评判(甚至有多优秀作品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得不到普通大众的理解)有所偏离,与文艺界所希望树立的纯艺术权威的茅盾文学奖也相去甚远。②文学关注国家和社会现实,但不应该沦为意识形态的宣传工具。真正有生命力的文学作品,不应一味强调思想内容的“积极性”、“健康性”、“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而更多的是注重对人性的挖掘,表现存在境域中的种种困顿和忧思,以及艺术的创新和追求。一个重要的文学奖项,只有以开放的艺术视野形成对文学创作的实质性鼓励和拓展,才是我们所企求的。

三、现实主义美学一枝独秀

按照茅盾文学奖的评奖条例,获奖作品是由“茅盾文学奖评奖委员会”经过协商与讨论后投票产生的,最终决定权在评委。所以,评委们的艺术观念以及审美原则,是获奖作品能否“名副其实”的关键。而事实上,文艺界对获奖作品的批评正体现出作家创作趋新与评委观念滞后的矛盾。

新时期以来,中国的长篇小说基本上沿着三种艺术程式在发展:传统现实主义、新历史主义、现代主义[4]。现实主义是一种创作手法,同时也是一种世界观和意识形态。[5]它对自然的忠诚描摹,对社会现实的客观再现,都使它最有可能与不断进步、变异的历史相一致,由于在刻画人物、表现生活、展示风物人情方面的独特优势,现实主义作为反映生活的重要途径之一,仍然具备长盛不衰的活力,这也符合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文学急切地再现社会现实、表现自身历史的需求,因此,现实主义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主导的创作方法。在上世纪80年代以前,现实主义携带着强大的意识形态律令支配着中国文学。90年代初,由于多元化格局的形成,中国当代文学进入了现代性解体和后现代建构的时期,尽管现实主义的力量依旧存在,但它仅作为一种艺术表现手法,其意识形态的支配作用逐渐薄弱、淡化,当代文学也由此出现了一个创作方法多元融合、多元互补的新景观。

在历届奖获作品中,周克芹的《许茂和他的女儿们》、古华的《芙蓉镇》、刘心武的《钟鼓楼》、路遥的《平凡的世界》、陈忠实的《白鹿原》、张平的《抉择》、王安忆的《长恨歌》、熊召政的《张居正》、贾平凹的《秦腔》、迟子建的《额尔古纳河右岸》、莫言的《蛙》、毕飞宇的《推拿》、刘震云的《一句顶一万句》、刘醒龙的《天行者》和张炜的《你在高原上》,均是作家揉和了现实主义创作原则的佳作。这些获奖作品反应出作家对中国社会广阔人生多个层面的深刻关注,体现出较高的艺术价值,在读者中产生了广泛和持久的影响。

必须指出的是,个别获奖作品因其艺术粗糙而逐渐被人们遗忘,如今已鲜有人提起。因为在现实主义的主导下,评委们更看重的是小说“写什么”,而不是小说“怎么写”,因此也就忽略了对小说文本叙事技巧的探究,失去对文本艺术价值的必要关注。而实际上,文学创作往往体现出多元融汇的艺术倾向,特别表现在九十年代以来的长篇小说创作,作家对现代主义与后现代手法的借鉴,对现实主义创作原则的深化认识,都使小说这一体裁的艺术表现力得以加强,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然而,前六届的茅盾文学奖,评委会成员大多无法摆脱现实主义传统艺术思维和“官方”主流审美原则的影响,先锋派作品、私人化写作、港澳台文学统统缺席。获奖作品中除了极少数如《钟鼓楼》、《白鹿原》、《尘埃落定》中有一些现代叙事手法的介入,其余均为纯粹的现实主义。这种对现实主义的过分偏爱,对文本“思想性”看重的同时却看低文体创新,使大量优秀作品遭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当年最优秀”被“当年一般优秀”挤占,失去了一次次证明自身艺术价值的机会。

在这一批被遗漏的作品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有杨绛的《洗澡》、张炜的《古船》、铁凝的《玫瑰门》、王蒙的《活动变人形》、韩少功的《马桥词典》、李洱的《花腔》、阎连科的《日光流年》、刘震云的《故乡天下黄花》、余华的《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在细雨中呼喊》、贾平凹的《浮躁》《废都》、莫言的《檀香刑》《丰乳肥臀》等等。这些作品大多出自中、青年作家之手,也许它们并不完美,却都能以自身的新意和质地,赢得评论家和读者群体的普遍关注与好评。它们以历史和文化的眼光审视社会人生,表现人性扭曲,沉思人性启蒙,张扬主体自我意识,对叙事方式和叙述策略也表现出高度自觉,充分展现了当代长篇创作的成就。然而评委们的艺术眼光和评选规则的缺失,却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与创作实际不相符的判断。

四、评奖应追求经典性

艺术标准的内涵和指向,将影响一个奖项的水平高低。想要完善和提高茅盾文学奖,那么,对艺术标准的重新界定将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这里以诺贝尔文学奖、法国龚古尔奖为例,试从它们身上寻求启发。

诺贝尔文学奖由瑞典文学院负责遴选与颁发,一年一度,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评选,不分国籍和种族,每次选出一至二名获奖人。根据诺贝尔的遗嘱,诺贝尔文学奖授予“在文学方面创作出具有理想主义倾向的最优秀作品的人”[6]42。在一百多年的历史中,诺贝尔文学奖以一串闪光的获奖者名单,代表着一次次评奖活动最终结果的公正、可靠和权威。

诺贝尔文学奖能始终选出世界级优秀的作家作品与评委会一直遵循诺贝尔文学奖的指导原则、评奖标准密不可分。评委会在评选作家作品时,非常重视其艺术造诣和成就,以及对人类前途、命运和生存状态的关注。他们不忘对“理想主义”遗嘱精神的继承,时刻强调文学的艺术理想和审美理想。除此之外,评委会注重作品的艺术性和技巧,追求“表达上的卓越技巧”,希望达到“高尚的理想、完美的艺术与罕有的心灵与智慧的结晶”[6]48。正是对文学这种坚持不懈的崇高追求,使得诺奖能够评选出一大批世界顶尖的文学大师和文学天才,引导世界文学的发展以及人类精神世界的发展趋向。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颁予中国作家莫言,正是欣赏其“以魔幻现实主义将民间故事、历史记载和当代社会现实融合在一起”[7]的创作特色,将虚幻和民间艺术结合,社会现实和历史结合,运用了变形、夸张、想象、虚构等技巧,作品立足现实又超越现实。

龚古尔文学奖是法国公认的最有影响的文学奖。评选委员会由10名著名作家组成,从1903年首次颁奖以来,每年11月都推出一部当年发表的文学新作。它奖给“每年的最佳长篇小说、最佳短篇小说集、最佳想象性散文作品”,以“奖励青年,奖励具有独创性的才能,奖励思想和形式上的新的和大胆的倾向”[8]。尽管龚古尔文学奖的奖金仅有50法郎,但它的品牌价值却是不可估算的。它所标榜的“以文学性为最高准绳”[8]的严肃性以及它的权威性,为一些无名者打开文学之门,带来至高无上的精神荣誉,令众多作家梦寐以求。如评选出的普鲁斯特的《在花枝招展的少女身边》、巴比赛的《火线》、马尔罗的《人的状况》、杜拉斯的《情人》等很多已经被公认为世界文坛上的经典之作。因此,龚古尔文学奖被誉为法国文坛的风向标,获奖作品也经常和“畅销”联系在一起。从历届获奖情况看,获奖者大多为无名的文学青年(2011年和2012年的获奖者都是高中教师),对他们的鼓励,保持了法国文坛一种欣欣向荣的状态,令法国文学一直活跃在世界文坛。

在充分认识这些文学奖项并比较它们的优势之后,笔者认为,茅盾文学奖的评奖标准应该是“具有经典性的优秀长篇小说”。这里的“经典性”是指作品的文学价值和社会价值,体现出作品自身的真正生命力。第一,经典应该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优秀的文学作品应该具有敏锐的思想,闪光的理念,或描绘被人遗忘的历史面目,或反映当代人类的真实境遇,或揭示社会陈规的荒诞性和强制力。第二,经典应该具有超越时空的广度。作品的写作题材应该广泛全面,包罗万象,突破时间与空间的局限,创造无限的可读性。第三,经典应该具有崇高的文学品格。作品应反映作家的人文主义精神和洞察力,在文本中直面人生,追踪现实,对话心灵,寻求诗性。第四,经典应该具有高度的审美艺术理想。任何一种真正意义上的艺术繁荣,都不是某一种审美风格的独霸天下,而是百花齐放、多元相融的审美格局。优秀作品要勇于对叙事艺术进行探索,对新的文本形式进行实验,创造性地运用多重艺术手法,还要以丰富机智的语言表现其洞察力。经典作品有能力为当下创作提供丰富经验,同时,还要为后来者开辟广阔的道路。

应该说,茅盾文学奖作为一种文学制度,本身就是一个未完成的过程,这也决定了此项文学奖在未来仍具有相当开放的发展空间,任何新的因素出现都无疑会为它注入新的活力。

注释:

①不论是“中国作风”“中国气派”,还是“为人民大众喜闻乐见”,都是《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确立的社会主义文艺的美学原则,对当代文学创作影响至深并延续至今。

②一些评论家对茅盾文学奖的评奖标准和获奖作品的批评很大程度上是将茅盾文学奖视为纯艺术奖为前提的。邵燕君的《茅盾文学奖:风向何方吹?——兼论现实主义文学的创作困境》中写道:“茅盾文学奖引发广泛争议是从第四届开始的。批评者主要是文艺界持新潮理论观点的评论家,其中以洪治纲的长文《无边的质疑—关于历届“茅盾文学奖”的二十二个设问和一个设想》为代表。这类批评的一个基本前提是,将茅盾文学奖视为一个纯艺术的文学大奖,对其权威性的质疑和批评是以纯粹的审美原则为出发点的。”

[1]茅盾文学奖评奖条例(修订稿)[EB/OL].(2008-10-28)[2012-12-05]http://big5.china.cn/book/txt/2008-10/28/content_16676834.htm.

[2]潘东.茅盾文学奖向网络小说敞开怀抱[EB/OL].(2011-03-09)[2012-12-16].http://www.sznews.com/culture/content/2011-03/09/content_5410421_2.htm.

[3]茅盾文学奖评奖条例(2003年06月24日修订)[EB/OL].[2012-12-16].http://baike.baidu.com/view/4062126.htm.

[4]洪治纲.无边的质疑:关于历届“茅盾文学奖”的二十二个设问和一个设想[J].当代作家评论,1999(5):107-123.

[5]陈晓明.中国当代文学主潮[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74.

[6]蔡毅.渴盼辉煌——诺贝尔文学奖与当代中国文学发展方向[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7]莫言领取诺贝尔文学奖,授奖词称作品揭示人类阴暗面[EB/OL].(2012-12-11)[2012-12-22].http://www.infzm.com/content/83809.

[8]余中先.龚古尔文学奖杂谈[J].世界知识,1994(16):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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