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债务规模可持续性分析
2013-08-13吴许璐王亚芬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3年1期
关键词:经济
□文/吴许璐 王亚芬
(东北财经大学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 辽宁·大连)
一、引言
财政可持续性重点关注政府的偿债能力。偿债能力就是指在不发生违约的情况下,政府偿还债务的能力。如果政府无法偿还债务,则存在引发债务危机的债务风险问题。如果某国以自己的主权为担保向外借债,当其主权债务无法偿还时就会引发主权债务违约,并逐步升级为主权信用危机而迅速扩散蔓延。目前,整个欧元区正遭受主权债务危机的困扰,面临着有史以来最严峻的考验,而作为世界最大经济体的美国,债务危机也濒临引爆。国家债务问题也由此成为后危机时期影响世界经济复苏的主要困扰,引起了广泛关注。
Bulter(1985)首先提出了财政可持续的概念,他认为财政可持续性是指作为经济实体的国家财政的存续状态或能力。Hamilton and Flavin(1986)利用美国战后的数据提出了检验公共借贷的实证分析框架,他们得出可持续性要求政府债务具有平稳性。Mendoza and Oviedo(2006)得出了在政府维持可接受范围内的开支和支付债务利息条件下的最大债务水平。
近年来,有很多文献研究了我国财政的可持续性问题,周茂荣、骆传朋(2006)从实证角度利用协整检验的方法对我国的财政收支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显示,我国财政在1%的显著性水平是可持续的,同时也提出应该注意到当前我国累积债务高速增长的这种趋势;杨宇、沈坤荣(2010)采用1978~2009年的数据,运用协整检验方法,在考虑了财政体制改革对中国财政收入影响和铸币税的情况下评估中国的财政可持续性,研究表明仅仅依靠税收收入不足以保证可持续性,考虑非税收入后呈弱可持续性,进一步考虑了铸币税后呈强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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