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化产业聚集区的生成机理与战略选择
2013-06-13□蒋昕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3年2期
□蒋 昕
伴随我国宏观经济体制转轨、文化体制改革和社会发展多元化的变迁历程,文化产业由改革开放初期的“文化经营”开始萌发,在民间日益成长并在体制外形成了制度示范。《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首次提出“文化产业”概念,国家统计局于2004年公布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明确界定“文化产业是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业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共有9个大类,24中类,80小类,成为国民经济体系中重要的产业门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将其建设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至此文化产业作为文化发展的战略路径被纳入到国民经济整体体系之中,成为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提升文化软实力、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1](P341)。历经10年发展,我国文化产业凭借资源禀赋、现代科技、政府支持和庞大的市场需求迅速成长,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但与美国、日本、英国等文化产业发达国家相比,产业关联、产业能力、产业结构、产业环境等方面仍然缺乏竞争优势,尤其是在国际文化产业分工体系中没有奠定“内容提供者”的地位,结构层次低,缺乏核心竞争力。因此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既面临产业地位日益提升、文化消费市场广大、国家扶持力度强大的战略契机,又面临着调整产业结构、提升文化生产品质和效益、培育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战略任务,探索文化产业集约发展的战略路径是当前学术研究中不可规避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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