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下我国的反腐败问题
2013-06-08俞上标
改革与开放 2013年3期
关键词:制度
俞上标

一、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的理论内涵和制度属性
所谓“利益冲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的私人利益与其行使公共权力、履行公共职责时所代表的公共利益相冲突、相违背、相矛盾的情况、状态和行为。国外学术界关于“利益冲突”问题的研究,主要从行政伦理学的视角进行研究。美国的特里·L·库珀教授就是从行政伦理学的角度阐述了利益冲突的概念,他认为,行政伦理的基本问题是权力与利益的关系问题,正是这种关系“导致可能发生的两种类型的冲突:即利益冲突和各种权力来源之间的冲突”。利益冲突就是“我们个人自己的个人利益与我们作为一个公共官员的义务之间产生了冲突。这种冲突包括角色冲突和各种权力资源之间的的紧张关系;但这些冲突中较典型的是为我们提供了滥用公务谋取私利的机会”。这种由于伦理困境而导致的利益冲突是危害政府廉洁形象和合法性首要消极因素。所以防止利益冲突的主要途径就是培养公务员的职业价值观和业务能力。美国政治学教授马国泉认为所谓的利益冲突是指公务员的社会关系、金钱财产往来或个人信念有可能妨碍他从公共利益出发,依照法律秉公办事,影响“廉政的罪魁祸首之一就是利益冲突”。因此他认为,解决利益冲突问题,首先要对利益冲突实施道德管理,进行专业精神教育,组织道德教育和公民道德文化教育,使国家公职人员树立正确的行政伦理价值观,形成内在约束机制,服务于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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