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满意度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国家标准
2013-05-13刘琼莲刘志敏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 2013年1期
刘琼莲 刘志敏
[摘 要]2012年出台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基于公民需求,确定了涵盖九大领域的国家基本标准,提出供给有效扩大、发展较为均衡、服务方便可及、群众比较满意并最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这些目标的实现需要有地方政府公共服务机制、健全的社会管理责任机制、公共财政机制、权力监督机制来支撑。这个标准凸显的亮点在于:折射出人格主体思想的光芒,借鉴了西方社会管理的经验,把握住政府的公共责任与服务职能,捕捉到公民社会发展的节点以及突出基本公共服务的系统性和动态性。
[关键词]社会满意度;基本公共服务;国家标准;均等化
中图分类号:D69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10X(2013)01005907
2012年7月国务院印发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首次编制的国家级专项规划,确定了基本公共服务内涵为八大领域与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共44类80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国家基本标准的制定向我们昭示:中国政府责任与公民权利并行的模式已经基本确立。本文基于社会满意度,探讨基本公共服务国家标准的范畴与特征、均等化目标与动力机制及其亮点之所在。
一、基本公共服务国家标准的范畴与特征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已成为当前中国政府的施政方针与制度安排。这个动态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借重于标准、财政、监管等因素来共同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主体、客体之间的供需平衡,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作为最大的提供主体,市场即企业与社会(尤其是公民个人)的作用也不可缺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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