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特曼散文中的生态思想
2013-04-29马永波
青年作家 2013年5期
关键词:人类
沃尔特·惠特曼(Walt Whitman,1819~1892年)认为,诗人要体现国家的地理、自然生活以及湖泊与河流;政治家更要学习大自然的政治,那种“宏伟、正直、公平”,因为人类社会中的民主先决条件是自然中的民主。人类应与自然和谐相融的思想贯穿了惠特曼的所有写作之中,他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集中体现在其一八七七年至一八八一年的自然笔记之中。
诗人强调,只有抱着与万物齐平的态度,人类才能找到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途径。作为“民主诗人”,惠特曼的这种谦逊平衡了人本主义膨胀的骄傲自我。在诗人眼中,民主的地位虽然崇高,但是其象征却是自然界中最为卑微的小草。他重视民主,但更重视民主与自然的关联;人生更像自然界的一个物体,自有其有机组成。诗人绝不应以万物灵长自居,而是要谦卑地把自己当做上帝荒野中的一棵卑微的小草,其存在是与周围环境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的。
惠特曼呼吁人们向大自然学习,人类仅仅是自然母亲所孕育的儿女,自然才是一切的源头。他强调自然对人类身、心两方面的影响,亦即“自然疗法和基本道德的影响”。当人们在商业、政治、交际、爱情等方面,因为陷入诸多纷争、扰儴而精疲力竭、再无法永久地忍受下去的时候,原本处于隐退状态、被人所遗忘的自然才开始显现出来。由于内战时辛劳过度,惠特曼于一八七三年患半身不遂症,终身未愈,在病痛中捱过了近二十年。然而,他没有屈服于病魔的折磨,而是经常拖着他的小凳子,到户外去,走进自然,走向溪流边,为树的沉默和神秘而欣喜,为风雨的变幻、鲜花的盛开、严霜的降临、鸟儿和蜂蝶的歌唱与舞蹈着迷、流连,从自然中吸纳着复原的精力与勇气。……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