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教育中的“学科”与“术科”
2013-04-29范成杰张文贤白絮
体育时空·上半月 2013年6期
范成杰 张文贤 白絮
中图分类号:G8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9328(2013)06-000-01
摘 要 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和访谈法,对体育专业中“学科”与“术科”的有关问题深入研究,以期能有助于体育专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推动体育专业学科建设。
关键词 高等院校 体育专业 学科 术科
一、“学科”与“术科”的由来
体育专业中“学科”与“术科”的划分是伴随着早期体育专门人才的培养而产生的,但是使用始于何时何处难以考证,对二者学时比例争议也一直未间断过。新中国成立后,体育专业仍沿袭了“学科”与“术科”的划分及提法。80年代,在体育专业教学计划中对课程分类提法上有所变动,但在相关说明中仍然使用“学科”“术科”,从1986年开始,国家教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体育教育专业教学计划》中,在课程设置中称原“术科”意义上内容为“体育手段与方法”后来又改称“体育锻炼手段与方法”[1]。2003年课程方案中将各类课程划分为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实践环节三类,在选修课中将任意选修课分理论学科选修和技术学科选修[2]。
可见,“学科”与“术科”这种说法与划分,不管是从早期学校体育课程诞生开始,还是21世纪的今天;不管是政府文件还是人们的认识观念,在我国体育教育领域已经成为惯例,且得到认可。
二、“学科”与“术科”的概念
从体育专业课程变革的历史及现状看,“学科”与“术科”问题以及课程综合化问题是当前乃至今后改革的两个基本问题。有学者从宏观上分“理论类课程”和“技术类课程”,简称“学科”与“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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