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艺术传播不同于新闻传播的两个特点
2013-04-29李庆林
编辑之友 2013年9期
关键词:特点
摘要 文章论证了艺术传播和新闻传播在形式、内容、目的、传播动力及与受众关系等方面的不同。
关键词 艺术传播 新闻传播 特点
李庆林,广西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副院长,广西大学中国东盟研究院东盟传媒研究所所长,传播学博士。
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科西部项目:《马克思、哈贝马斯和麦克卢汉的传播观比较研究》(11XJA860001)阶段性成果。
普列汉诺夫说:“艺术是人与人之间精神上交往的手段之一。”[1]从人与人之间理解和交往的角度来考察艺术,艺术活动是一种特殊的信息传播行为,与以新闻传播为代表的一般的信息传播行为相比,其特殊性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艺术传播的基本媒介是艺术符号,简单说就是艺术作品,艺术作品在艺术活动中既是信息传播的手段,同时也是目的,这与新闻作品、广告作品是不一样的;其二,艺术传播的目的和效果是寻求和达到共鸣,而不仅仅是共享。艺术作品美不美,是否有感染力是影响艺术传播效果的主要因素,艺术的传播效果与艺术作品的感染力成正比,并直接与受众的参与程度相关;而对于新闻传播来说,告之是目的,新闻作品的新(主要指内容)、真、快、准才是第一位的。
一、艺术作品既是传播手段,同时也是目的
苏珊·朗格说“艺术是人类情感符号形式的创造”,艺术形象不是现实中的事物,而是艺术家创造出来的,“一件艺术品的某些东西是从音调和色调的排列之中浮现出来,它原来是不存在的,它不是材料的安排而是情感的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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