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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生涯(随笔六篇)

2013-04-22白鹤林

剑南文学 2013年11期
关键词:博尔赫斯作家诗人

■白鹤林

习惯的天才

萨特在他那薄薄的、却为他赢得了殊荣的自传里,满带埋怨和不平地叙述了自己在童年生活中,外公、长辈和学校对于小萨特的种种 “无视”和 “侵害”。在他有别于众多作家和艺术家对童年生活的回忆性文字中,我们看到了一个几乎从降生到这个尘世的那一瞬间起,就开始了与传统永无休止的革命的萨特。

在萨特的成长过程中,外公是传统教育和文化保守者代表,他以其不可侵犯的气质和地位,在少年萨特的周围布施了一团传统的迷雾。在这样的 “优良”环境下,很多的 “萨特”都会令人欣慰地成长为一个教育家或政治家。但是,事与愿违,外公的努力不是制约而是激活了萨特对于艺术和哲学的探险与反问,萨特最终成为了超越时代的大师。

所有那些燃烧在蓝色天空和大地上的星辰,当他们还未曾发出耀眼的光芒的时候,就已经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叛逆者。虽然他们有的在世俗生活中早就表现出了与众不同的地方,但其主要还是在思想和精神方面的存在领域表现出令人费解或扑朔迷离。在一定的上升阶段,他们都会以毁掉一切的勇气和毅力,向时代发出啧啧的嘘声与不留情面的一击。

中国的第一个皇帝秦始皇嬴政在今天很多人眼里都只是一个暴君和文化毁灭者的形象,特别是 “焚书坑儒”,似乎无论在身前还是身后,都为其赢得了太多的责难和不解。显然,与千百年来中国民众所期望和理想的君王相比,秦始皇在很多方面是令老百姓失望的。但是,撇开这些不谈,单从文化发展上讲,秦始皇其实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革命家。因为在很多时候,正是一些看似 “大有益处”和 “难以割舍”的东西,在制约着我们观念与思想的进步。

每个时代都是这样:一部分人生活在昨天,抱陈守旧;一部分人生活在今天,随波逐流;一部分人生活在明天,超前孤独。尼采便是这样的一个超前得让世人不可理喻的“疯狂天才”。在19世纪的哲学史上,尼采是一个与秦始皇一样 “令人咋舌”的人物。他充满自信,认为自己 “天生的本性”就“具有一种超越地方、民族和有限范围的眼光” (《为什么我这样智慧》),不希望把他和任何人混在一起,他否定一切,把学校教育包括自己从事的教授工作视为一种错误。他甚至反对在他之前的一切哲学和哲学家。如秦始皇把自己作为历史的开端、第一个皇帝一样,他要重新估定一切价值,建立全新的哲学体系。他还反对民主和社会主义、妇女解放运动,甚至谴责医生拯救 (绝症)病人也一种错误。

尼采把他的自传命名为 《瞧,这个人!》。最终,他让今天的人瞧见的是:他并不是德国人或更多读者所常称作的哲学“疯子”,虽然他自己也早已理解和预见到这一切。只能说,他的时代仍未来临;只能说,他太接近本质意义上的人和真理;只能说,他是人类的奇迹。最终,无论是历史还是哲学史,似乎都没有否定他的自信和勇敢精神。在世界哲学史上,他成为了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斯宾若斯、康德、叔本华、黑格尔等人齐名的思想家。他也将是一个让人永远无法忘记的人。

一个人之所以成其为思想家,就在于他敢于把前人看似牢固或庞大的 “大厦”推倒,树立起自己新的 “建筑”。而一个作家亦是如此,不但要有超越前人巅峰的能力,还要有不断反观自我局限性的意识。唯有如此,天才才能成为大家。

今天,无数过往天才的思想已成经典,他们曾经的先锋与叛逆早已成为我们的习惯——阅读和创造的习惯,同时更重要的是,也成为了我们革命的对象。当天才变成习惯,即是艺术的终点和新生。

博尔赫斯和我

阿根廷作家豪·路·博尔赫斯有一篇既是短篇小说亦是诗歌的作品叫 《博尔赫斯和我》,讨论了一个写作者作为 “作家”与“自我”, 以及 “文字” 与 “时间” 之间的关系。因为喜欢它戏谑和辨证的意味,我把它借来作为这篇献给博尔赫斯和我的随笔的题目。

在我认识这位作为幻想大师的、批评家的、作家的、图书馆馆员的博尔赫斯之前,已经有太多的人谈论、尊崇和模仿过他了。从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到今天,博尔赫斯成为了中国作家和诗人的榜样。这位于1899年8月24日诞生于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市的一幢平顶小屋里的、后来成为 “影响欧美文学的第一位拉丁美洲作家”的博尔赫斯,其坎坷而伟大的一生与书籍有着深厚的渊源。由于身为律师和现代语言师范学校心理学教师的父亲拥有大量的藏书,博尔赫斯几乎是在还不识字的情况下便开始 “涉猎”大量的珍贵文学作品和名著。

经过几年的旅居国外生活后,22岁的博尔赫斯又回到布宜诺斯艾利斯,并开始了其大半生的图书馆员生涯。从此以后,他几乎在读书和著书中度过一生。然而,就是这样一位为拉丁美洲文学走向世界作出了巨大贡献的大师,在评价作为个体的自我时却是何等的平实。他说,被神话的博尔赫斯之外的那个 “我”只是一个 “喜欢沙漏、地图、18世纪的印刷术、词语的来源、咖啡的香味和斯蒂文森的散文”的人 (《博尔赫斯和我》)。

对于一个作家, “为什么要写作”常常被描绘得不真实,比如什么 “缪斯的召唤”或 “天将降大任与斯人也”之类。事实上,选择写作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只是一种偶然,甚至只是一种逃避和平衡,目的在于不断寻找某种个体存在与人群、社会或文化之间的位置关系。

在我刚开始思索一些问题的时候,或者说当我刚开始变得无故忧虑之时,我忽然觉得自己应该找一点与众不同的事情来干。那时我正在一所培养准技术员的学校里学习关于焊接的课程。但我相信,我一开始便没有喜欢上这一行,因为我发现了另一种让我着迷和忘乎所以的东西。博尔赫斯说: “在我撰写生平第一行文字之前,我就有一种神秘的感觉。而毫无疑问正是这个原因,我知道我的命运是从事文学。”博尔赫斯或许真的是个例外。

另一个问题是,文学存在的意义和必要性。因为在今天,在我们的国家,人们对于一个作家的理解还停留在一种愚昧的状态,这其中包括绝大部分知识分子、几乎所有文化界人士,甚至不少作家本人。他们对于作家及其工作的想象一般逃脱不了以下三种:1、愤世嫉俗的人;2、政治或社会文化的附庸品或副产品;3、不合时宜。这不能不说是我们这个有着悠久文学传统的民族的悲哀。

我相信,文学在今天仍然担负着某些重要而不可或缺的作用。正如诗人西川所说: “即使网络资本主义在全球实现,个人痛苦、爱与死亡、对于幸福的追求这类古老的问题依然无法得到解决,因为从根本上讲,这类问题属于灵魂。” (西川 《批评与处境》)。所以,我们不能没有属于自己时代的伟大作家和作品,因为一切类型的文学作品,其目的都在于 “表达普遍的全部真理” (华兹华斯)。

对于更多的大众作家和普通读者来说,文学又意味着什么呢?或许,只是一种被抚慰和疗治人生。在我整个童年和少年时代,在那个几乎完全封闭的山村世界以及后来的城市郊区生活 (混乱的、虚置的和荒芜的),很长一段时间,我并未接触到真正的文学,甚至也没有走进生活真实的核心。

我为什么焦虑和不安?我为什么要逃离和放弃?我为什么要写下 “无用”的文字?是什么触动了我对 “存在”的思考?我的爷爷——那位肚子里装满永远也讲不完的历史和英雄传奇故事的 “口头艺术家”吗?当然,我今天仍然清晰地记得,在那些还没有电视的乡下的童年夜晚,孩子们和成年人一同围坐在院子里或者我家街阳上,听我的爷爷摆龙门阵——讲 “薛刚反唐”、 “岳飞抗金”、 “水泊梁山” 以及“刘关张”的故事的情景。一切不得而知。

事实正是如此,文学在我们最初的生活中扮演的可能仅仅是一种借以寄托和打发无聊人生的角色,这种状况直到今天的某个时候。现在,我们有机会去思考跟文学有关的诸多问题,去阅读更多更开放和有启示意义的作家与作品,得以纠正我们对于文学的误会。

博尔赫斯说: “一个人经历过的事情所有的人都要经历”。然而,除了博尔赫斯,还有谁能从普遍中打造出一篇篇精美绝伦的、给我们贫瘠的时代带来慰藉的诗歌和小说呢?最后,在这篇不知所云的文章的末尾,我要再次借用博尔赫斯自称“假装有点含糊”的技巧和 《博尔赫斯和我》里的最后一句来结束:

我不知道我们俩当中是谁写下了这篇文字。

我们这一代的手写史

本雅明在他的名著 《单行道》中,曾经这样描述 “中国货”——誊本 (即手抄书籍): “乡间道路的力量是很特别的,不管你是在上行走还是坐飞机从上飞过;一个文本的力量也是如此特殊,不管你是阅读它还是抄写它。”他认为,抄写的文本指挥着抄写者的灵魂。

或许因为书法几乎是中国汉文字所衍生的特有艺术,本雅明继而得出结论:“因此,中国誊抄书籍的实践就这样无与伦比地成了文字文化的保证,而那些誊本则是解开中国之谜的一把钥匙。” (《单行道》/译林出版社/王涌译/2012年10月第1版)

在中国,70后作家的确有很多区别于之前的60后作家和之后的80后作家的独特之处。这其中,除了写作内部的某些区别,70后作家还是第一代从手写过渡到电脑打字的写作群体,因而可谓一代人特殊的写作史。这是70后一代无法被 “抄袭”的经历与记忆。

在没有电脑之前,我们用钢笔写作。而在没有手机之前,我们写信。我与70后诗人余丛,最早就是通过信函结识的。那时候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余丛已经是一位具有先锋写作姿态和一定知名度的70后诗人。他与世中人、安石榴、黄礼孩、符马活等70后诗人,是率先推出最早的几个70后诗歌专辑或选本的贡献者。

2000年7月,以香港银河出版社书号推出的一次70后诗人作品展,以 《诗文本》诗刊特辑的形式面世,题为 《诗歌的革命——70年代出生诗人作品选》,主编者正是符马活、余丛等。因为我的习作也忝列其中 (而当时我还在工厂,信息较为闭塞),余丛成了我在外省第一位建立联系的70后诗人,继后是黄礼孩编选 《70后诗人诗选》。

现在,十二年过去了,但一切仿佛就在昨天。又仿佛是注定的,一本老朋友般久违了的特别选本,又摆在了一代人的面前,它就是由余丛编选、暨南大学出版社于2013年1月出版的 《见字如面:70后诗人手稿》。见到这些或熟悉的笔迹,我们的确仿佛又见到了久违的朋友。尽管书中很多诗人至今依然没有在现实生活中见过面,包括我与老朋友余丛君。

2013年2月8日,收到 《见字如面:70后诗人手稿》一书当天,正值临近蛇年春节的腊月二十八,我携妻带子赶回父母家过年。传统的节日与怀旧的手写相遇,不由得让我感慨于人类文明或者说时代记忆在我们身上留下的深刻痕迹。

就个人的写作经历而言,我曾经在绘图纸、旧信封、烟盒锡箔和日记簿等很多物件上写作过诗歌。在电脑已经大量普及的今天,我的确是一位依旧钟情于钢笔写作的人。比如近年,我个人篇幅最长的作品 《日记簿》 (共计106首短章),其初稿就是全部用钢笔在日记簿上写成的。而那支钢笔,是我在超市仅用了五元钱买来的袖珍钢笔,自然是不在于品质而是为了便于随身携带和随时使用。

或许,我们在用笔去写作之前,并没有想得那么复杂,比如为了不让人类完全被技术化或网络化之类的,而只是因为起初的一种书写行为习惯。甚至道理更为直接,因为手稿书写区别于电脑打字,体现了我们个体的性格气质。而且,那上面可能还附带着当时的更多气息,比如汗臭或香水味,酒气或泪痕,欢愉或忧虑,豪放或纠结……这些气息也是具有文学性的,而且可能也是每一位写作者无法被别人“抄袭”的部分。

作为曾经手写或仍在手写的一代,70后可以留给这个时代的社会生活或文学艺术更多特殊的记忆与价值。所以这本 《见字如面:70后诗人手稿》的出版,是必要的。它是打开70后一代人精神史的一把钥匙。

来自遗忘的最深处

时间,或许是一切艺术的永恒主题。雕塑家把它凝固成一瞬,音乐家把它谱汇成一条河,作家把它融入静谧而危险的文字,而即使是先知的诗人——也不过一直是在拾捡着时间的碎片。在文字的隙缝中,人类的记忆是残缺的、稍纵即逝的,这也正是不论东方还是西方的古哲学家、宗教徒和民间艺人总是怀疑书本而推崇口授的原因。

千百年来,人类总是企图用各种方式来留存因时间流逝而注定被夺去的一切:石刻、甲骨文、竹简和羊皮书……直到纸的发明。现在,作家们已经在用电脑写作和保存他们的文字信息。我们能记住一切吗?我们记住了想记住的吗?我们不能,我们不能挽留时间这条河流带走它已经带走和正在带走的。

从这个意义上讲,一切文学作品都是徒劳的。因为文学创作从一定意义上讲就是在完成一个又一个的回忆。法国作家帕特里克·莫迪诺的小说 《来自遗忘的最深处》,即是一部在时间深处挖掘往事的佳作。

小说中的 “我”是一个漫步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巴黎意大利广场的中年人,时间因为他与30年前他爱过的女人的雅克丽娜的再次相遇而回到从前。在30年前,“我”是一个靠卖旧书度日的无业青年 (这种身份显然是一种与 “时间”概念的必然巧合),遇到了雅克丽娜并相爱。然后,他们密谋盗取了一个密码钱箱,逃至伦敦。然而,一天雅克丽娜失踪了……15年后,他们偶然重逢……又过了15年,再次相遇时 “我”已经快认不出她了。那个雅克丽娜——“她或许在去年就辞世了……”。

我相信作家对于时间既有着一种焦虑又有着一种木然。小说快结尾处 “时间停止了,或许更确切地说,又倒流到但丁咖啡馆的挂钟上时针指示的时间,那些日子的晚上,在咖啡馆关店之前,我们相聚在那里。”。对于小说作品来说, “我”与另一个人的一次次相逢又失去消息,这样的情况或许还在不断发生。所以,每一个落入时间永无休止的思索和辩论中的人——不论哲学家还是作家、诗人,都注定被时间纠缠不清。

回忆或遗忘,只要时间的列车还在向前奔驰,它们就会像一对孪生兄妹一样结伴而行。人们 (小说中的和现实中的)就还会在广场、咖啡馆、通宵电影院和旅馆,重演人生的相逢与别离。

想象的召唤

米兰·昆德拉从塞万提斯的作品中得到的启示:即幽默 (或喜剧性)之于小说的伟大推动意义,让我在某一天触及诗歌的某种线索,或者说让我这个一度对于小说缺乏阅读兴趣和耐心的人,突然找到一扇可以较为轻松步入其中的门。这个 “门”,在阅读者发现之前,正是与小说甚至其他艺术作品的障碍。当然,我这样说,并不是说我曾经完全进入过创作者期待的范围。我是说,读者与写作者之间永远存在着一种误解。

在我对于诗歌数年的接触中,较长一段时期的非诗经验,使我产生的误解并不轻。而正是诗歌阅读中的这种主观错误,导致了读者与诗歌的距离。因为不论是小说、诗歌还是散文,不在于 “它们截然不同的词语组合,而是在于它们各自以不同的方式被阅读这一事实。” (博尔赫斯)。事实上,博尔赫斯是少数几个把小说和诗都写得很好的作家之一,尽管他宣称小说是在他之外的。

博尔赫斯认为他的诗是对于想象的一种召唤,或许让我们在进入他的作品或其他作家的作品时能找到一种契机。但是,如果我们没能洗尽头脑中的尘埃,仍然会在那些绝美的诗篇上留下旅行者盲目而无知的痕迹。

诗歌作为一种言说方式,它存在的意义在于让阅读者和写作者同时返回事物的本源。而诗人的工作,就是要在自己对于语言的探寻中,找到一条通往原乡的路径。

诗歌是生活的特技

在我的童年,如大多数男孩一样,我有着热爱神话和武侠的经历。比如幻想自己是可以腾云驾雾、百般变化的孙悟空,或者充满智慧、点石成金的阿凡提……即使这些都不行,至少也要成为武功盖世、惩恶扬善的大英雄。

因为在现实世界中,或者说在人的心灵深处,不论是一个孩子还是成年人,我们都会在生活最初的快乐和幸福之后,去迎接或面对来自生活的无法避免的悲伤和无助。直到有一天长大成人,直到有一天从梦中醒来发现自己依然不过是个凡人,必须去学校念书学习技能,必须去工作挣钱养家糊口。

诗歌,或许是生活的特技。如果,我们真的生活在生活中。诗意,就是人认识自身并超越现实、实现想象的一场斗争(尽管作为一种不确定的劳动,诗歌常常显得那么的力不从心)。但如果,我们没有生活过,没有热爱和惧怕过,怎么会呼喊“生活,我的姐妹!” (帕斯捷尔纳克),怎么会吟唱 “不停地将我磨损啊,死神。”(博尔赫斯)。

对于一位诗人来说,或许最艰难的不是坚持写作。因为正如博尔赫斯所言,这应该是上天赐予少数人的一件令人着迷和幸福的差事。最具考验的是,我们是该入世还是出世,我们应该如何去处理虚构和现实、梦幻和生活的难题。

时间和记忆,一直是我诗歌的两个关键词。或许,在时间中,诗人始终是尴尬的,因为他 (她)总是在记忆和遗忘间做着一种徒劳的工作。但也因为诗歌,诗人是最幸福的,因为他 (她)拥有一种更多人所不具有的 “特技”——凭借诗歌的想象和自由翱翔,超越平庸与现实,构筑心灵与未来。因此,在面对生活时,诗人可以来得更加勇敢和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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