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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狱合作、警学结合、教学练战”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实践

2013-04-12刘旭东

关键词:人民警察罪犯监狱

刘旭东

(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25)

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成立于2001年,隶属于黑龙江省司法厅,是为司法行政事业服务的政法类高等职业院校,主要职能是为司法行政系统培养和培训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学院紧紧围绕黑龙江省乃至东北地区司法行政事业对监狱管理和法律事务高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进行专业设置和开展专业建设。面向监狱单位工作一线的监狱管理专业是学院龙头专业,集中体现和代表司法警官院校的办学特色。作为司法警官类职业院校,其所依托的行业是监狱、司法局(所)为主的政法系统,其教师和管理人员一般兼具有警察身份(我院教师和管理人员大部分还具有公务员身份),学生就业主渠道是通过公务员职位考试进入监狱单位从事监狱人民警察工作(学生就业主要依靠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职位招考的政策支持),因而属于高等职业院校中相对独特的类型。如何遵循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开展专业内涵建设,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学院面临的重要课题。近几年,学院立足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工作实际,着力加强监狱管理专业的内涵建设,特别是在监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面做了一些探索。通过努力,在监狱管理专业构建和实施了“校狱合作、警学结合、教学练战”的人才培养模式,收到了良好效果。

1 实施“校狱合作”实现共同育人

高等职业教育与行业对接协作,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有效开发和配置教育资源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也是高职院校发展的必由之路。为此,学院积极争取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的政策支持,建立由司法厅及监狱管理局主管部门、相关监狱和学院组成的“监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联合管理委员会”,明确了在专业设置、招生、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实习场所建设、教学组织实施、学生考试考核、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就业(主要是提出招录干警计划)等全方位、全过程的联合管理。作为监狱管理专业,主要是在联合管理的体制机制之下将高职教育领域所提倡的“校企合作”具体落实为“校狱合作”。即:学院与黑龙江省新建监狱、女子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辽宁省锦州监狱、南关岭监狱、营口监狱、内蒙古包头监狱、内蒙古乌兰监狱、内蒙古萨拉奇监狱等签订了监狱管理专业共建协议。学院与合作监狱单位共同确定招生计划(招录监狱人民警察),共同研究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展课程建设(开发课程和教学资源),共同开展师资队伍建设和监狱在职人民警察业务培训,共同开展学生实训实习,共同组织对学生的学习成绩的考核,共同开展在职监狱工作领域的应用性研究。通过实施“校狱合作”,基本实现了人才与监狱单位共育、过程与监狱单位共管、资源与监狱单位共享的良好局面。

2 通过“警学结合”实现职业对接

所谓“警学结合”,一是在课程建设与改革方面,在“校狱合作”的框架下,学院坚持与监狱单位合作开发课程,主要是依据监狱人民警察任职要求和监管改造罪犯的实际工作任务构建课程体系,确定教学内容,做到课程与监狱人民警察工作相结合,相应地确立了公共学习领域、专业学习领域和拓展学习领域课程模块,其中专业学习领域紧密结合监狱人民警察依据监狱法所从事的“狱政管理”“罪犯教育”“罪犯劳动组织与现场管理”“刑务处理”“监狱安全防范”等业务工作,设置了狱政管理实务、罪犯教育实务、罪犯心理咨询与矫正、罪犯劳动管理实务、监狱刑务处理实务、徒手防卫与控制技术、警戒具与武器使用等专业核心课程。二是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由学院定期选派专业课教师到合作监狱单位按照教师所主讲课程到相应部门(如到监狱刑罚执行科、罪犯教育改造科等)进行岗位实践锻炼,有效提升专业课教师监狱工作实践能力;由合作监狱单位在监管改造一线的监狱人民警察中选派业务骨干承担监狱管理专业的实践课教学和学生实训、协警实习的指导。近三年来,学院已经选派20余名教师到监狱单位相应工作岗位进行了实践锻炼,专业课教师到监狱单位实践锻炼率达到100%;监狱单位选派了60多名在职人民警察担任专业课教学工作,所承担的实践课教学比例达到50%以上。基本形成了“警德高尚、业务精湛、专兼职教官相结合”的监狱管理专业教学团队。三是在实训条件建设方面,利用监狱单位特有优势,由监狱单位提供基本条件如业务处理办公室、监舍等,学院提供仪器设备如计算机、心理测试仪等,紧密结合监狱业务工作实际,体现真实或仿真工作情景,建设罪犯信息采集实训室、罪犯劳动管理实训室、罪犯教育实训室等,有效解决了学院不可能创造监狱实际工作环境(包括改造对象罪犯在内)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这一困难。通过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以及实训场所建设等方面与监狱人民警察业务工作实际和环境条件的结合,实现监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与监狱人民警察职业的对接。

3 采取“教学练战”突出实践能力

教学过程是落实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教学内容、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关键环节。按照融“教、学、做”为一体的思路,结合监狱管理专业以培养未来监狱人民警察为目标的实际,学院探索和实施了“教学练战”的教学方法。即:在专业课程的教学过程中以学生为主体,将教、学、练和实战紧密结合,着力突出学生从事监管改造罪犯实践能力的培养。一是在教学过程中,尽量压缩理论教学内容,结合课程实际大量采用案例教学法、角色扮演法、讨论法等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选取合作监狱单位所提供的罪犯教育、刑务处理、罪犯劳动组织管理等方面实际发生的业务案例进行案例教学和角色扮演,学生掌握基本理论和方法后,组织学生开展专项训练,最后由合作监狱单位的监狱人民警察指导学生到监狱工作环境进行协警实训。二是积极开展专业或课程技能大赛。为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实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的目的,与监狱单位合作开展学生罪犯教育技能大赛、警务实战技能大赛、刑务处理大赛等,取得了良好效果。三是开展考试考核方法的改革。基于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诉求,改革传统的考试考核方法是必然选择。学院在监狱管理专业的专业课程考试考核方面,实施了全面改革,充分体现学、练、战成果的检验,实行多元考试考核方法,传统的笔试考试只占到考核比例的30%左右,而采取的口试、角色扮演测试等实务性考试占到50%以上,另外在职业精神和学习态度方面的考察占到20%左右。四是切合实际地开展学生实习工作。由于监狱人民警察对罪犯教育改造的职权系《监狱法》、《人民警察法》所赋予的,学生在未取得监狱人民警察身份时,在法律层面上采取一般高职院校专业顶岗实习的方式不具有可行性,因此,学院采取了岗位协警实习的方式,一名监狱人民警察带1~2名学生在监管改造一线进行为期半年的见习,协助干警工作,以此锻炼和培养学生狱政管理和罪犯教育改造的实战能力。

学院联合司法行政系统相关单位在监狱管理专业实施“校狱合作、警学结合、教学练战”人才培养模式过程中,有效调动了监狱单位参与专业建设的积极性,有效整合了校内外教育资源,形成了人才培养的合力,教学质量逐步提高,取得了良好效果。学院2009年被司法部确定为东北四省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所承担中央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先后为东北四省区监狱单位定向培养监狱管理专业人才253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的调查显示,我院监狱管理专业毕业生岗位适应度为98%,用人单位满意度为96%以上。学院监狱管理专业2011年被确定为黑龙江省重点建设专业和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

[1]金川.司法警察概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

[2]周书霞.司法警官类院校学生的职业素养教育研究[J].教育与职业,2012,(4).

[3]刘建时.高职教育的司法警官培养模式研究[J].湖南师范大学学报,2006,(3).

[4]佘明祥.司法警官五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思变[J].职业教育研究,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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