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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公共借阅权制度评介

2013-04-10徐树新

山东图书馆学刊 2013年1期
关键词:补偿金出版商欧元

徐树新

(福建师范大学图书馆学系,福建 福州 350007)

公共借阅权(Public Lending Right,简称PLR)又称为公共出借权,它是指版权人和邻接权人因其版权作品和版权制品在图书馆被免费出借或以其他方式利用而获得报酬的权利。截止到2012年9月,全球至少有53个国家在其法律体系中承认公共借阅权,其中30个国家实施公共借阅权制度。法国作为欧盟成员国之一,理应遵守欧盟EC92/100指令的要求建立本国的PLR制度。本文旨在通过对法国PLR制度的研究,使得图书情报领域的研究者对PLR制度有更深的了解和认识。

1 法国PLR的立法起源

法国政府早在1957年3月11日的文学和艺术所有权的第26条中提出了复制权和公共表演权,并把这两项权利作为作者的专有权而加以规范且有详细的规定,早期法国政府将PLR视为知识产权法中财产权的复制权,规定可以将文学和艺术所有权中的详细规定应用到PLR制度中。1966年6月1日Messrs.LeTac和Krieg拟定了一项为作者的书籍在阅览室被免费借阅应向作者支付报酬的制度,规定如下:第1条:所有的阅览室都应向作者支付一定比例的报酬,由于其作品被免费借阅;第2条:应制定相关法律条文来规定第1条中提到的报酬比例和作者所关注的报酬的征集和分配的方式问题。然而,这项制度并未得到政府的支持。尽管如此,这项制度的拟定为法国PLR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同时法国的作者也意识到了保护其版权作品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2 法国PLR的立法经过

20世纪初,欧盟为实现“欧洲共同版权的目的”,欧盟最高立法机构欧共体理事会(European Community council)于1992年11月9日颁布了第92/100号指令,即《知识产权领域中的出租权、出借权及某些邻接权的指令》(Council Directive on Rental Right and Lending Right and on Certain Rights Related to Copyright in the Field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简称EC92/100)要求欧盟各成员国对出租权、出借权实行统一的法律制度,最迟在1994年7月1日其正式实施前完成国内法的转换,法国作为欧盟成员国之一,理应遵守欧盟指令的要求,然而法国同大部分成员国一样,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EC92/100指令的规定完成在国内法中的转换。

直到1997年法国作家协会(SGDL)发起了建立PLR制度的讨论,时任文化部长凯瑟琳·陶德曼(Gatherine Trautman)女士要求Jean-Marie Borzeix对这一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撰写调查报告,Jean-Marie Borzeix在1998年6月递交了“图书馆PLR问题报告”并于1998年9月发布,报告的发布建议每个图书馆的用户每年支付10-20法郎的固定费用来支付作者的补偿金,报告的发布引起了图书馆界的强烈抗议和借阅者的不满,但是却得到了代表版权人利益的法国出版联盟和法国作家协会的认可,同时报告也被认为是对作者专有权制度的强化。由于利益双方之间存在争议,法国PLR制度的建立被搁置。

2000年2月,法国作家协会、法国出版联盟和法国作家权利协会的288位作家联名申请要求在尚未制定一种合理的解决方案之前,图书馆应强调作者有禁止图书馆出借其版权作品的权利。

2002年9月16日,欧盟委员会发表了各成员国履行EC92/100指令中PLR制度的报告,报告中欧盟委员会对法国、卢森堡、希腊等国家没有向作者支付任何图书出借补偿金表示了强烈的不满,并且规避了作者和其他邻接权人在EC92/100指令中享有的专有性出借权以及允许或禁止图书馆出借其著作和其他主题形式受保护作品的权利,并把这种专有性的出借权直接转换成了支付报酬的权利。迫于欧盟委员会的不满和将会遭受欧盟法院起诉和处罚的压力,法国文化部于2002年10月8日起草了关于PLR制度的法案,得到了参议院的一致认可。2003年4月2日国民议会上,下议院递交了有关图书馆公共借阅权的法案,6月10日参议院正式通过了PLR的议案,在2003年6月18日的国民议会上颁布了2003-517号关于图书馆公共借阅权和加强作者社会保障的法令,并于2003年8月1日正式生效。届时,法律许可作者和出版商享有从图书馆出借其版权作品的行为中获取补偿金的权利。2004年9月法国相关政府部门(文化部、教育部、财政部等)共同签署了 No.2004/920和 No.2004/921两项法令,修订了知识产权法,并在新修订的知识产权法中沿用了2003-517号法令的内容,明确了作者和出版商因其版权作品在图书馆的免费出借行为中获取补偿金的权利。至此,法国知识产权法的修订履行了EC92/100指令的要求,欧盟委员会于2004年12月14日决定撤销对法国违反指令的起诉,法国PLR制度正式建立。

3 法国PLR制度的主要内容

3.1 管理机构

法国的PLR制度由法国作家权利协会(sofia)负责管理。Sofia书面语是法国作家利益团体,是由法国作家协会(SGDL)于1999年建立的,2005年3月7日,法国文化部正式授权sofia负责管理本国的PLR制度的实施,sofia也成为法国唯一负责处理图书馆出借补偿金的征收和分配的非营利组织,2010年再一次被授权。sofia下的6000多位作家和200个出版商占据着法国出版行业的80%销售额。Sofia对加入的会员有着严格的要求,首先要接受遵守组织的章程,并提供适当的证明身份材料;其次是要购买一支价值38美元的股票,费用需一次性支付;再次,申请者需提交其著作清单及其相关申请材料。Sofia管理委员会有单独受理提交的会员申请的权利,可以正式通知接收或拒绝申请。作家或插图画家申请Sofia会员时,要向sofia管理委员会提交至少一份与出版商签订的出版协议。出版商申请则要提交资格申请表、出版目录和一份与已出版作品作者签署的出版协议。Sofia的会员类别分为三种:一是学生类别,要求是已出版1本或2本著作,并且由出版商支付出版费用;二是会员类别,要求是出版3-5本著作,由出版商支付出版费用;三是股票持有人类别,要求至少要出版6本著作,出版费用由出版商承担。会员升级的条件是要向sofia提交最新出版著作的清单,并且著作必须符合sofia的类目要求。Sofia不会向会员收取任何年费,sofia要求作者在更换地址时要及时通知sofia管理委员会,图书供应商要向sofia汇报他们的盈利情况,以便sofia合理的向作者和出版商支付补偿金。Sofia同时负责私人对书籍进行数字化复制补偿金的征收和分配工作。

3.2 立法模式和实施目的

根据不同的PLR权利性质,PLR制度立法的模式也不尽相同。一般来说,可以归纳为三种类型。一是将PLR直接纳入版权法,使之成为版权人的新专有权;二是单独立法,提供所谓的“准版权”保护,作者没有专有权,只有获酬权;三是将PLR作为一种文化政策来实施。法国研究者对PLR权利的性质一直存在争论。Trond Andreassen认为PLR制度是为作者提供补偿金的文化政策,补偿金的提供是对作者创作的合理的支撑,同时也是对小语种文化现状的强化,所以在这种情况下,PLR制度不是一种版权制度,而是旨在为提高作者经济现状的单独立法;SOPHIA认为PLR是一种版权制度,其包含了为作者建立的社会辅助养老金计划,但是,SOPHIA又提到EC92/100指令是版权法律,然而在伯尔尼公约中并未涉及到有关PLR的条款,因此对于法国的PLR制度而言,它是一种文化政策。其他代表包括出版商在内则认为PLR是知识产权的一部分,是一种专有的文化和社会政策问题。法国政府根据EC92/100指令第5条即:各成员国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用获酬权代替专有权的规定修订了知识产权法,修订后的知识产权法的第一卷第三章的L133-1规定,当作者与出版商签订图书出版协议并且以图书形式出版发行后,作者没有阻止图书馆出借其出版物的副本的权利,但是有因其作品被免费出借获取补偿金的权利。笔者认为,虽然法国将其PLR制度纳入知识产权法中,但法国政府在最初引进PLR制度时,主要目的仍然是为了鼓励本国全民阅读和促进文化多样性的发展,其文化政策性要强于版权和获酬权政策,因此笔者的观点是法国的PLR权利性质应属于文化政策。

3.3 权利内容

法国PLR制度的权利主体仅限于作家、出版商、翻译家、图书设计师、摄影师和插图画家。作者是sofia会员或者法国其他组织的会员可以直接申请领取他们的应得的补偿金,一般情况下,所有补偿金都是支付给出版商,因为出版商有作者的详细地址,当一本著作的合著者均不是sofia会员时,他们可以通过访问sofia的网站www.la-sofia.org查询他们的著作是否符合PLR的规定。对于出售图书给法国图书馆的外籍作者的补偿金支付问题,2006年sofia与他国PLR管理组织签署了互惠协议,外籍作者可以通过本国的PLR管理组织领取补偿金,出版商直接与外籍作者或作者代理人联系的要咨询sofia是否具备和作者均分补偿金的资格。根据知识产权法第L133-3作者具有获酬权的规定,sofia规定获酬权在作者离世后可以由版权继承人继续享有,即作者有生之年加上去世后70年,超过这个年限作品就会自动进入公共领域。

法国PLR制度的权利客体主要是具有版权即具有正规的EAN13号(代替ISBN号)和与出版商签订的正式的出版协议的书籍,并不是所有书籍的作者和出版商都有获得PLR补偿金的权利,只有图书馆申请购买,或者图书供应商提供给sofia出售给图书馆的书籍清单经过审核的书籍(不包括二手书和出版商以处理价出售给图书馆的书籍)才享有此权利,Sofia会反馈给每位作者一个著作清单,作者有新著作出版时,不论是以前和现在作品的再版还是以后出版的作品都要及时在www.la-sofia.org网站上更新或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告知sofia管理委员会,告知内容包括著作的标题、EAN13号、第一次出版的时间和题材等。同时为了体现出sofia对补偿金分配的合理性,sofia采取了最低限制的办法,规定只有每本书被图书馆购买至少15本副本时才可以获得补偿金,补偿金少于17.2欧元的根据sofia拟定的支付条例延期支付,补偿金会被转结到下一次补偿金支付当中,并且只有副本量达到15本时才会获得补偿金。

3.4 补偿金的来源

PLR补偿金的来源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一是完全来自于政府拨款,大多数国家属于此类;二是从政府每年拨给图书馆的经费中抽出一定比例作为补偿金或者全部来自于图书馆的经费;三是由政府和出版商共同承担。根据法国知识产权法第一卷第三章L133-3规定,法国PLR补偿金主要由政府每年固定的拨款和图书供应商承担。政府每年固定的拨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除中小学图书馆外所有公共出借图书馆(包括地方、地区性公共图书馆、研究图书馆、高等教育图书馆、工会图书馆,联盟图书馆、高校文档信息中心等),图书馆每位注册用户每年缴纳的1.5欧元(第一年是0.75欧元)和高等教育图书馆每位注册用户每年缴纳的1欧元(第一年是0.5欧元)的总和,每年的拨款总计约为1100万欧元。另一部分补偿金来源于图书供应商。总计是图书馆购买书籍税前零售价总和的6%,法国有着严格的书价管理体系,图书馆不得要求图书供应商提供高于9%的折扣,2003年之前,图书馆供应商提供的折扣是可以自由规定的,最高可达到20%。图书馆购买哪些书籍及其数量由图书馆提交的采购申请单和图书供应商提供给sofia详细的电子清单决定。

3.5 补偿金的计算和分配

大部分已建立PLR制度的国家对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主要是采取外借次数或馆藏副本的方式,而法国PLR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别出心裁,它是以图书馆每年购买书籍的副本量为基础计算的。这种计算方法可以反映出图书馆购买书籍的多样性和体现出对获得补偿金较少的作者和规模较小的出版商的平衡。知识产权法第一卷第三章L133-4规定,补偿金是根据图书馆每年购买某一本书籍的副本的数量按照一定的比例平均分配给作者和出版商,如图书供应商出售给图书馆的每本书的价格是2.29欧元,每本书的补偿金相当于2.29欧元,图书馆购买每种书籍的副本是1000本时,书的作者和出版商就会平均获得略多于1.14x1000欧元的补偿金。

法国PLR补偿金的发放并不是从2003年8月1日PLR法案生效后立即发放的,直到2007年4月26日sofia管理委员会通过了PLR补偿金暂行支付条例后,2007年秋季才着手开始发放2003年8月3日至2004年12月31日这一阶段的PLR补偿金,总额为10772208欧元,根据知识产权法的规定,补偿金的分配有两个用途:一是按照一定的比例均分给作者和出版商,另外一个是抽出一小部分(约占10%)为作家和翻译家建立辅助养老金。这一阶段的补偿金分发给了符合条件的11241位作者和1183家出版商,涉及55430种出版物大约470万本副本。11241作者中351位作者以个人身份获得了1000-10781欧元的补偿金,2010位获得了150-999欧元的补偿金。支付给外籍作者的补偿金总额为674279欧元,1183家出版商中,仅有16家获得补偿金数额超过了100万欧元,,大部分出版商获得补偿金数额都集中在108692-507260欧元之间。Sofia的管理费用支出约占补偿金总额的11.6%,加上辅助养老金的费用,两项费用的支出总和约为60万欧元,都从补偿金总数中扣除。获得补偿金最多的书籍主要是儿童出版社出版的书籍和漫画小说。

第二轮补偿金的发放是2008年3月,发放2005年全年的补偿金,补偿金总额是13599604欧元,严格按照2007年4月sofia全体会议的规定支付,图书馆购买每本书的价格定为每本2.23欧元,sofia的管理费用占总金额的11.06%,同比上年略有减少,共有符合条件的44954位作者和1329家出版商获得了补偿金,同比均有上涨,尤其是获得补偿金的作者人数的大幅增加,反映出多种主题的图书被图书馆购入。

Sofia于2008年秋季分发2006年的补偿金,补偿金总额是14922381欧元,sofia的管理费用占总金额的12%,辅助养老金支付为6846565欧元,这两项费用均从补偿金总额中扣除,共有符合条件的53000位作者和1559家出版商获得了补偿金。

2010年sofia进行了两次补偿金的发放,图书馆购买每本书的价格是2.36欧元,第一次是2010年5月,涵盖了2007年全年的补偿金,补偿金总额为14666151欧元,sofia的管理费用占总金额的12.89%,辅助养老金支出为813896欧元,共有58000位作家和2000家出版商获得补偿金。第二次是在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之间,涵盖了2008年全年的补偿金,补偿金总额为15405181欧元,多于58000位作者和2000家出版商从中受益。sofia的管理费用占补偿金总数的12.39%,为作者和翻译家建立的辅助养老金总额也首次突破了百万欧元,达到了1061515欧元,同比前一年增长30%,这个数字的增长主要是因为增加了图书设计师和插图画家的补偿金计划。对于那些拒绝支付补偿金的图书供应商,根据知识产权法L335-4规定:处以30万美元以下的罚款和3年以下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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