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简评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

2013-04-07潘峤

中国经贸 2013年1期
关键词:金融体系金融业法案

潘峤

一、法案的意义和影响

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的颁布,意味着美国的金融监管放弃了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中的一些基本原则,而向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回归。

《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由美国时任总统克林顿于1999年签署颁布,该法案废除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取消银行、证券和保险业之间的界线,取消过去分业经营的规定,金融机构可以同时经营多种业务。而《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也称作《1933年银行法》。该法将投资银行业务和商业银行业务严格地划分开来,保证商业银行避免证券业的风险。

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使人们重新审视美国近30年来所推行的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所谓新自由主义,是一套以复兴传统自由主义理想,以减少政府对经济社会的干预为主要经济政策目标的思潮。新自由主义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解除管制,其中包括金融管制。美国政府一直通过制定和修改法律,放宽对金融业的限制,推进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创新,将银行业与证券、保险等投资行业之间的壁垒消除,从而为金融市场创新和金融投机打开了方便之门。金融监管的缺失直接导致了自30年代大萧条以来的最严重的金融与经济危机。此次新监管法案的颁布意味着美国金融监管再次从严,将会严格限制商业银行的自营业务,种种严格的要求表明了美国金融监管当局从华尔街金融巨头手中抢回主动权的决心。

众所周知,金融体系分为实体金融和虚拟金融两部分,虚拟金融以实体金融为基础,同时又可以促进实体金融的发展,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一国的实体金融比重必须大于虚拟金融的比重,才能保证该国金融业的脚踏实地健康发展。光有实体金融,没有虚拟金融是不行的,金融创新是金融发展必不可少的环节,金融创新可以加速一国金融业的发展,缺乏虚拟金融的金融体系的发展是缓慢的,比如我国就是如此,由于虚拟金融严重不足,导致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十分缓慢,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反之,光有虚拟金融,没有实体金融的后果则更为严重,以冰岛为例,近年来冰岛的国民逐渐由原来以捕鱼为主业转为以金融为主业,金融危机未爆发之前,金融业的确是发展迅速,但危机爆发之后,由于没有实体金融的支撑,缺少地基的冰岛金融大厦一夕之间土崩瓦解。美国爆发金融危机的一个深层次原因就是因为金融体系的失衡,虚拟金融所占比重过大,没有足够的实体金融做支撑,滥用金融杠杆,最终引发了此次危机。新法案对金融监管的改革措施,表明了美国金融体系调整的方向,要加大实体金融所占的比重,金融创新要以实体层面为主,逐渐将金融体系由以虚拟金融为主导调整为以实体金融为主、虚拟金融和实体金融均衡发展的健康金融体系,这将有利于美国经济的复苏和未来的发展。

二、法案的不足和局限性

新法案的横空出世在金融界引起了巨大的震动,如此划时代的金融监管改革,必然会有利于一些机构和利益集团,而对其他一些既得利益者形成损害。这就形成了利益争夺,而美国当局不得不为了平衡不同的利益集团而采取一些折中的方式。法案审议的最后阶段有两大关注点:沃尔克规则和林肯修正案。沃尔克规则原本要求禁止银行业的所有自营交易,并完全与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分业。结果,最终通过的法案不仅允许银行机构将核心资本的3%投资于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而且在退出现有投资的过程中得到非常宽松的过渡:在法案颁布后,银行机构将得到两年的缓冲期,其后可以再申请3次每次为期1年的延期要求,而且在流动性不强的投资上(如房地产基金等),银行可以在前基础上再获5年宽限期。所以理论上,华尔街的大型金融机构最晚可以到2022年才完全遵守沃尔克规则。而林肯修正案原本要求大型金融机构剥离所有衍生品交易,退出金融衍生品市场,最终妥协为银行可保留常规的利率、外汇、大宗商品等衍生产品交易,只有垃圾债券的信用违约掉期等高风险衍生工具才会被完全剥离出来,并且银行同样也有两年的过渡期。简言之,新监管法案并非之前想象的那样有力。

三、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值得强调的是,金融监管的架构应该适应金融体系的发展,而不是背道而驰,金融监管要跟上金融的发展,不能本末倒置地通过限制金融发展去达到更容易进行监管的目的。那现代金融体系的发展趋势是什么?是以银行为主体的传统金融体系转向以资本市场为核心的新金融体系,其中一个显著变化就是金融发展的“去监管化”。新监管法案的突出特点就是终止了美国立法中继续“去监管化”的趋势,但是它恢复金融监管的方式并不是像先前预测的那样对金融自由化大力限制。相反,新监管法案几乎完全认可了美国金融体系的一系列变化,只是通过调整监管架构和监管规则使之适应金融体系新变化的方式,来寻求管理金融体系上述变化所带来的新的风险。

综上所述,虽然新监管法案的意图是维持金融稳定,但是它却体现出“金融稳定只是手段,金融和经济发展才是最终目的”这一深层次的思想,金融监管应该适应金融的发展,而不是削足适履,这种思想非常值得我们在改革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中认真借鉴。怎样处理好金融监管与金融发展之间的关系,将会是我们接来下要解决的新的难题,让我们拭目以待。

猜你喜欢

金融体系金融业法案
Industrial Revolution
新形势下国内如何进一步开放金融业
The Great Unbanked
五部门发布“十三五”金融业标准化发展规划
北京金融业享营改增红利
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关系的反思
论金融体系等级化下的金融消费者保护
美参议院未能通过控枪法案
PYRAMID PAI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