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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时间性”论生态美学对象的完整性

2013-04-06刘彦顺

山东社会科学 2013年5期
关键词:时间性美学对象

刘彦顺

( 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4)

一、与生态相关的审美生活及构成的“时间性语法”

对于一个学科来说,确立其研究对象并且在研究过程中始终保持这一对象的全貌是至关重要的,这是一个学科之所以能够成立并且进行合乎逻辑的知识生产的始基,也是一个学科进行话语体系生成的最高语法。保持这一研究对象的完整性,而不是致其残缺、缩减、扭曲、变异,才能自然地生发出与之相应的研究方法,这在根本上决定了这一学科作为一种知识体系的耐受性。

生态美学在中国当代历经10年的发展,尽管对生态美学的具体研究还有不同的看法,但是这一名称已经为愈来愈多的学人乃至社会所认同,成为中国现代以来汉语美学中少有的亮点,体现出国内美学界强烈的问题意识,正如国内学人所言:“美学转型向哪里转?一般认为应该转向现实关怀,借助于现实关怀实现美学研究范式的转换。”①谭好哲:《从形上思辨到现实关怀— —中国新时期美学的历史转型与时代特征》,《山东社会科学》2008年第11 期。对于生态美学而言,最为重要的问题也是研究对象的确立,这是首先应该解决的问题;而它的研究对象的确立事实上又隶属于美学。我认为,美学的研究对象是“审美生活”,而且“审美生活”是美学研究对象的“最高对象”,“最高对象”意味着再也没有其他的任何对象与其是一种“并列”的关系,而后它们还同属于一个更高的对象,或者说,其他所有可能滋生的对象、要素与因素都隶属于“审美生活”,都只能绝对地是构成“审美生活”这一“整体”的“因素”或者“部分”而已,都只是“审美生活”之下的一个“类属”。“审美生活”就是发生在某一个体身上的完整生活历程中那一段“快乐”的时光,其本身不可分割,不管构成它的“部分”与“因素”多么复杂,都不妨碍审美生活是一个整体并以一种简捷的存在状态毋庸置疑地存在。对于生态美学而言,如果把握不住这一对象的完整性,就有可能滑落到生态政治学、生态伦理学、生态神学、生态哲学领域去了,从而失去作为生态学与美学交叉地带的生态美学的根本特性。因而,正如国内学人王德胜所言:“美学已然不是仅仅关心各种精神概念和概念历史的抽象理论”②王德胜:《文艺美学:“双重变革”与“集体转向”》,《山东社会科学》2008年第11 期。,与生态相关的审美生活作为生态美学的唯一的、最高的研究对象理应在研究中保持其完整性,

就“生活”的“构成形态”来看,“主体”与“客体”之间是一种“不分”的关系,当然,在这里的“不分”并不是“无法进行区分”的意思,更不是“无法分别”的意思——“主体变成客体,客体变成主体”或者“心物两忘”,而是“无法分离”的意思,比如,我把手放在一块冰上,感觉到了“冷”,“冷”就是我此时的“生活”,但是“冷”既不是纯粹的主观心理感受,也不是纯粹的客观的“冰”的物理性质;对于这种“生活”,如果付诸语言描述,那么,就只能说——“当我在那一刻把手放在冰上的‘时候’,我感觉到了‘冷’”——这就是“不可分离”,一旦“分离”的话——我就感觉不到“冷”,“冷”的“生活”消失了。因而,“生活”的两个最基本的构成因素“主体”与“客体”之间就只能是一种“不分”的关系,“时间性”也就自然而然地进入对“生活”的构成状态进行描述的视域之内,而且是以一种绝对、先验的姿态,于是,除了构成“生活”的两个基本的、相对而成的“主体”与“客体”之外,就应该再加上“时间”或者“时间性”这一“因素”。于是,“只有当……的时候”就成为描述“生活”的“构成状态”的“时间性语法”。

在这里的“时间性”体现就是一种“同时性”——“客体”“始终”在“主体”统整性的延续与绵延的体验“过程”之中,而这种“同时性”就再也不是“客观时间”意义上的“同时性”,而是“主观时间”意义之上的。因为,在客观时间意义上的“同时性”是指在绝对的物理空间之中,有两个以上的事物或人的同时存在。因而,在此所说的“主观时间”意义上的“同时性”是指在“一个”已经形成的“生活事件”之中“两个”“相关项”(有可能是人与物、我与他人、我与自身)之间的关系。科学生活、道德生活与宗教生活这三种生活形态,正是因为“价值”与“意义”取向与审美生活的差异,这个“过程”往往只是体现为“手段”,所追求的最终“目的”、“意义”与“价值”在“过程”之外,即科学活动所要寻求的是绝对客观的真理,宗教活动所要景仰的是绝对主观的神,道德活动遵循的是普遍性的伦理规范。

因而,从生态学来看,它是“研究生物与其环境间的交互关系,以及研究生物彼此间的交互关系的一门学科”①《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第7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版,第168页。,因而,生态学视野中的审美生活就是由审美主体与环境(包括审美主体与其他审美主体之间的关系所构成的环境)之间的关系所构成的一种生活形态,这就是生态美学要研究的唯一的也是最高的对象,从其对象的构成方式出发,才有可能生成生态美学知识的逻辑体系;这一构成方式正是上述审美生活诸要素的体现——审美主体不是面对着生态环境中的诸物,也不是面对着其他主体,而是审美主体的生命活动绝对不可能“离开”由森林、水、植被、空气、土地、阳光等等构成的生态环境,如果是在时间性的维度加以表述,这一绝对不能“离开”是“始终”的,这种“始终”可以说是“绝对”的“同时性”。这是生态美学要面对的第一大对象。

除此之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生态美学要研究的第二大对象。当然,如上所述,作为主体的人在与其他人所处的生态环链上是其存在的状态,也是其审美生活存在的状态,比如,他人所产生的噪音会影响及某一审美主体生活质量的降低,这意味着某一审美主体在生态环链之中的审美生活不再是个体化的,而是集团化、集体化的,这也完全不同于以纯粹的艺术品与日用品为审美对象的审美生活,因为后两者往往都是个体化的,一个审美主体往往只需纯粹的艺术品和日用品就可以完成其审美生活,对其他审美主体没有太多的依赖,因而能够体现出“自由”、“超越”等色彩,尤其是以纯粹的艺术作品为对象的审美生活更是如此,这恰恰是康德以来的西方现代美学侧重以艺术品为研究对象所具有的最为典型的特性。而生态环境之中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却是“始终”不可“分离”的,人与人之间是一种“不自由”的、“无法超越”的关系,正如前文所言噪音对人的影响,在生态环链之中的审美生活就不再是个体的,而是主体间性的,这意味着有一个更高的或者最高的构成在审美主体之上,即人与人之间所构成的生态审美环境。在此生态环境之中活动的主体并不是参与活动的个体,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与爱护的生态法则才是唯一的主体,比如安静的环境需要在此环境中的所有人共同努力与付出,需要所有人遵守安静这一生态审美法则,而后所有人都能够享受这一安静的环境。在此环境之中的每一个人同享安静,这正是人与人之间的同时性关系。

以上所述的是构成生态审美生活的总体性的时间性语法,缺少了这一语法,就无法理解其构成,就会使得生态美学的语法体系无法展开,陷于无语。同时,更为重要的是这种时间性语法的两种具体的可能性状态,其一是对静态过程如何构成的描述,其二是凸显出这一过程何以构成的动态维度。这正是下文所要解决的问题。

二、生态审美生活中“时间性”构成的静态维度

就静态而言,这是生态审美生活中“时间性”构成的第一种可能。

“时间性”是指人的感受、感觉或者生活所具有的时间特性,它所指的不是客观时间,而是主观时间。就整体而言,主观时间的静态构成涉及的是“内时间意识”的构成。人是“时间意识”最强的动物,即任何一种隶属于主体的主观感受都是具有时间性的——人能够意识到任何一种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主观因素的生成、流逝、绵延、中断乃至结束,所以,“内时间意识”其实指的就是人的任何主观因素的构成,与客观时间的均质、单维、不可逆的特性相比,主观时间即内时间意识单纯地与回忆、滞留、前摄、视域、回坠、期待、现在感、流畅、滞阻、长与短、清晰与模糊等构成要素相关,而这些要素可能隶属于高兴、幸福、沮丧、失望、郁闷、疼痛、希望、爱、恨、愁苦等等。胡塞尔曾对此作过立场鲜明的解释:“这不是经验世界的时间,而是意识进程的内在时间。”①[德]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现象学》,倪梁康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35页。

自此而言,生态审美生活的“内时间意识”构成也就是审美主体的“自我”意识的生成与延续。就一个成熟的个体而言,其“自我意识”的建立是最为关键的,也就是说,不管构成一个人意识的内容有多么复杂纠结,在一个成熟的个体上,“自我”总是统一的,而且这种统一是蕴含了复杂构成因素的统一,更是一种在时间性过程中的统一。在某一空间中,个体的内时间意识的构成是奠基于生态环境中所置诸物的特性之上的,比如“我”走进森林,一种独特的内时间意识就会生成与延续,在此之中的诸物就包括了诸如土地、植物、光、温度、湿度、客气、声音等等,一个统整的、关于这个森林空间的“自我”意识就会在瞬间产生并延续,而且在这一自我意识的延续之中,如上节所论证的“时间性语法”也是绝对且先验地存在着的,即在此所述内时间意识其实只是对一个意向活动或者意向行为的描述而已,“我”的“意识”是被绝对在物理时间上同时存在的诸物所构成的。

在我国当代美学的发展中,从事林业或者建筑、城市设计的专家学者走在了生态美学的前列,比如1992年出版的《林业哲学与森林美学问题研究》就很简明地刻画了来自森林空间诸物的对审美主体的影响:

众所周知森林林冠能遮挡阳光、减弱太阳光的辐射强度,降低林中空气和地面温度,所以在夏季,阴凉的森林环境就成为人们避暑的好去处;森林里具有充足的氧气,负离子丰富,空气十分清新。森林植物的芳香气味,可以调节中枢神经,镇静安眠,消除疲劳,目前已经有人利用奥妙的植物气味,建立了一种新型深院,进行香味疗养。②王传书、张钧成:《林业哲学与森林美学问题研究》,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92页。

其中所提及的森林空间的诸物就包括森林、土壤、阳光、空气、温度、气味、色彩等,以上诸物的质料特性在客观时间上的存在是“同时性”的,这意味着它们“同时性”地作用于处于森林空间的某一个体;更为根本的是以上诸物并不是一个各自独立存在的个体物,而是“一个”空间或者一个“环境”的构成部分,处在一个多维流变的整体之中。对于审美主体而言,此空间环境作为一个整体成为他的被感知者。当“我”在森林之中游历之时,被感知者本身所具有的具体有形的同一体一直贯彻始终,森林中诸物的各种质料特性角度渐次显现或者多种质料特性同时显现。但是在这里,并不是该空间环境的其中一种特性得到了意谓,相反,是被感知的诸物的质料特性在一种多维流形的层次中得到意谓。在感知的变换着的多维流形中,被感知者自身即空间环境保持不变,在这个时候,“我”并不具有对于另外的被感知者的一种另外的感知,或者说“我”先感知温度,然后再感知声音,其后再感知气味,当“我”在感知森林中温度的时候,作为感知内容的声音和气味可以是另外的东西,也就是说,作为被感知者的空间环境却总是作为同一个东西而得到意谓的。审美主体对于这一森林空间诸物的感受并不是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一一感受,然后再进行综合与统整,并最终形成一个“我”对森林空间的完整意识;其原初的自我意识是“同时性”地感受到诸物的质料特性,对杂多质料的各种因素进行直观的综合,在美学的角度,可以把其称作“一个”审美主体的“一个”审美生活的形成,而绝对不是“一个”审美主体的“多个”审美生活,因为这是一个审美主体在一个森林空间的“自我”的感受;在这一审美生活之中,主体与客体处于“同时性”的构成关系之中,即主体是“始终”指向对象的主体,客体也当然是“始终”被指向的客体,而且这种“始终”的构成关系是在一个时间性过程中得以持存的。

以上是对积极的、正面的生态空间中相对静态的审美生活的描述,如果构成其中健全生态空间诸物中的任何一个因素出现了问题,那就会导致审美生活的丧失,比如森林中的声音如果是噪音,那么,一个完整的审美生活就会受到损害,尽管森林空间中的其他因素——阳光、空气、温度、气味、色彩都还在那里,但是一个理想的、完善的审美生活就会消失,这意味着森林空间中的某一个因素在生态环链上的损伤,就会使得审美生活不可能被激发,会导致审美生活的延续被中断,也会引发审美生活在质量上的不纯粹。在此所说的“噪音”当然就其本身而言是一个审美主体的“内时间意识”,是一个由A 及B 的生活过程,在这个“过程”之中,审美主体与声音之间是一种“相互共属”的关系,而且,在这一“内时间意识”之中,“声音”本身就绝不是作为客观物性的“音声”来存在的,而是作为一个被感知者被显现出来的。“声音”在纯粹的物理学、声学意义上的功率、音调和持续时间可以被准确地加以量化式的描述,比如声音的响度、能级以“分贝”计量,可是其喧闹程度则是一种主观品质,更具体地说,当一个审美主体在感受到某一种具体的声音之“时”才把它称作“噪音”。尽管上述例子里的噪音并不会对森林本身造成伤害,但是噪音对人的负面影响同样是属于生态环链之中的,因为森林必定是在一定环境之中的森林,可能处在城市之中,可能森林之中的道路就行驶着汽车,森林之中也还有其他人的活动。

从声音到噪音的转化,就可以看出生态美学的研究对象——生态环境中的审美生活在静态的时间性构成上的根本枢机,审美主体如果处在健康和谐的生态环境之中,那么审美生活就会形成并延续,而且在延续的时间性过程中,生态环境才作为一个整体被感知,审美生活也因为这一生态环境而被奠基;这一切都构成了这一空间环境之中生物与环境之间、生物与生物之间的交互关系,而且这种交互关系是多维立体的交叉构造,如果这一交互关系当中的任何一个构成因子出现了问题,都会导致生态审美生活的丧失、萎缩、残缺、解体。因而,这既是一个美学问题,同时又是一个生态学的科学问题,但是归根结底,这只是一个问题的两个层面。

正是在生态环境中审美生活的时间性静态构成上,生态美学能够获得合法化的根基。

三、生态审美生活中“时间性”构成的动态维度

如果仅仅就生态环境中人的审美生活的静态构成进行分析,还不能完全显露生态美学研究对象的全部完整性,甚至连以上的静态构成分析本身是否能够成立,在根本上也是值得怀疑的,原因在于,仅就上述所列举的“噪音”事例而言,其不仅仅是一个对声音进行感受的时间性的生活过程,而且其本身就是一个包含着价值判断的意义事件,“噪音”意味着审美主体的“反感”与“拒斥”,当然,在生活当中或者在不同的文化当中,人们对声音的需要是不同的,比如“锣鼓喧天”、“鞭炮齐燃”、“欢声雷动”等等就是很多人能够在特定的情势下可以忍受甚至是欢迎的,但是这也只是显露了审美的“价值”与“意义”而已。据美国学者保罗·贝尔等所著的《环境心理学》所罗列的“噪音”所导致的消极后果就有:烦躁、增强唤醒与压力感、高血压与溃疡的患病率提升、肠胃不适症状、器质性消化不良问题、周围血管收缩、心脏舒张压和收缩压升高、儿茶酚胺分泌增多、肾上腺素增加、儿童学习效率严重下降等等,而且对人和动物的免疫系统似乎有一定的影响,它使人们更易感染疾病。①参见[美]保罗·贝尔等著:《环境心理学》,朱建军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43-147页。上述审美主体对“噪音”的“反感”与“拒斥”意味着他根本不想拥有此内时间意识的产生与绵延,即使产生了也想立刻结束;审美主体想拥有的是安静的生存与工作环境,一旦拥有了就意欲保持其绵延。因而,就审美主体在生态环境中“内时间意识”的动态构成而言,必然涉及生活的“价值”与“意义”作为“未来”的指向,“价值”与“意义”是“内时间意识”何以形成、如何构成的根本性也是唯一的动力。这一动力不仅是产生生态审美生活的驱动力,而且这一驱动力会一直作为一种冲力贯穿于内时间意识之中。人总是想一天比一天生活得更好,总是在追求“价值”与“意义”在“未来”的实现,总是不满足于现成的状态,所以,作为动态的“内时间意识”因而“在生活之中”、“在世界之中”,因而也就在主体的个体生活之中,在主体与自然的生活之中,在主体与主体相交接的生活之中,所以,“人生时间”、“社会时间”、“空间感的时间”就自然地生发出来并且内在地进入时间性的视野之中。

“主观时间”在静态与动态两方面之间是密不可分的,相对来说,“价值”与“意义”有待于“生成”为“内时间意识”,“现成”的“内时间意识”是“价值”与“意义”的体现者,正是由于“价值”与“意义”作为人的生活的强大动机与动力,“内时间意识”才得以生成,而且,“内时间意识”就应该是“价值”与“意义”在当下的“现成”体现者,只不过,“现成”本身如果没有“价值”与“意义”在先的推动,它本身就是不可想象的。就动态而言,在生态美学中的时间性是指在生态审美空间中存在的“价值”与“意义”,是“价值”与“意义”使得与生态相关的审美生活获取得以触发的“时机”,并在绵延或持存的生态审美生活过程中作为一种持续的“冲力”来存在,归根结底,这种时间性在生态审美生活中的动态体现就是“价值”与“意义”的“可能性”,而“可能性”正是时间为何存在以及如何存在的最为根本的动力,是人作为一个自然物对生态健全而优美的环境的热爱,促使着生态审美生活不断地延展、绽放出来。

整体而言,生态环境是直接关系到人的生存、生活、生命活动本身的,这一生存本身不像以艺术品与日用品为对象的审美生活那样,往往是一种被美化了的生活,这种被美化意味着一种超越式的存在,有了美好的艺术品和日用品,人的生活会更加美好,但是,即使缺少了它们,人类的生活也仍然可以继续。

从价值与意义的角度来看,以纯粹的艺术品与经过审美设计的日用品为对象的审美生活在时间性上的“可能性”体现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的状态。就其相同的方面来看,二者都是纯粹的人工制作品,对于生活而言都是一种超越式的补充与提高。就不同的方面来看,纯粹的艺术品往往是使用纯粹的符号作为制作的载体与媒介,对这些纯粹艺术品的接触与把握,审美主体只能采用视觉与听觉,这两个器官是人类感官之中接受符号或者使用符号制作而成的作品最强的感官,因而这些纯粹的艺术品是可以与所有人分享的对象,这些纯粹的艺术品有着固定的、稳定的甚至可以说是永恒的形式,出于以上这些原因,以往的美学尤其是自康德以来的美学往往赋予以纯粹艺术品作为审美对象的审美生活极高的地位。

对于日用品而言,其突出的特性是——从其价值而言,“日用品”是每天都要使用的物品,而且是必须要使用的,因而,日用品的功利性要远远超出纯粹的艺术品。在生活中,对日用品的需要也比对纯粹的艺术品的需要更加强烈和频繁。与纯粹的艺术品相比,审美主体对日用品的把握与接触就必须取决于特定的时机所需要的日用品的种类,比如对于椅子的把握,除了视觉之外,更为重要的感官就是背部、脊椎、臀部、双臂、大腿等等。

但是以生态空间为对象的审美生活满足的却是最基本的生存活动,尤其是肉体的生存活动,与身体的感受状态息息相关,因而,它的特殊之处在于:其一,人只要还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他就必须“绝对”地时时刻刻乃至分秒不停地满足呼吸、饮水、保暖、避暑等基本的需要,须臾不可停歇,而且,人还“绝对”地身处某一空间环境之中,因而,人对良好的、健全的生态空间的需要是最为功利化的,生态美学因此也成为迄今为止功利性最强的美学,或者说,生态美学是一种行动美学。这种“绝对”意味着生态环境的“功利性”远远超出了审美对象的其他两个领域:艺术品、经过了审美设计的日用品;因为在一个人的日常生活中,不是“时时”、“经常”需要艺术品的,也不是“时时”需要精致的日用品,甚至离开他人也可以暂时离群索居,但是他是绝对不能没有呼吸的,绝对离不开水的,绝对要处在一定的物理空间的。其二,生态环境作为一个审美对象,在“形式”上的要求相对较弱,甚至是最弱的,在这个方面它远远超出了人们对日用品的审美设计需要,生态环境始终处在“变化”之中,不像艺术品与日用品有着固定的“形式”,所以这也是西方美学自康德尤其是自黑格尔以来蔑视自然美的原因所在;相比之下,生态环境作为一个审美对象在“科学”上的要求远远超出了前两者,因为要判断一个生态环境是否“美”,除了要依靠审美主体感官的各种能力进行判断之外,更要倚赖科学手段比如监测、实验等等告知我们的科学的结果,因而,生态美学所要研究的对象形式感最弱,科学性却是最强的。以上两种特性正是生态审美生活在动态的时间性构成上的典型体现。

通过以上对生态美学研究对象——生态环境中的审美生活的分析可以看出,生态空间环境体验或者意向活动的结构是“主客不分”的,而且最为根本的是这种“主客不分”的根本构成是在静态与动态两种时间性维度上显露出来的,这不仅意味着生态空间体验的完整性,更为重要的是,它显现出其构成的深沉之处,即被体验者——空间的生态维度。在这里的空间绝不仅仅是一个纯粹客观的自然存在物,而是一个被体验之物,这意味着生态空间是被独特的方式与途径体验着的一种存在物。这种独特的方式与途径便是其自身独具的构成方式,即生态学原则或生态规律。

在此,生态美学寻到了坚实的立足与进行合乎逻辑的知识生产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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