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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蒂纳的“唯一者”:哲学与历史的终结

2013-04-06

山东社会科学 2013年5期
关键词:商务印书馆现象学黑格尔

林 钊

( 中山大学 社会科学教育学院,广东 广州 510275)

一、问题的提出

施蒂纳和他的《唯一者及其所有物》,在思想史上经常处于十分尴尬的地位,它们承受着或毁或誉两种完全相反的态度。正统的学院派往往持否定的立场,他们将施蒂纳视做奇怪乃至荒谬的怪物。文德尔班可做其中的代表,他写《哲学史教程》之时正是施蒂纳的思想在19世纪40年代后再次得到重视之时,而文德尔班表示,施蒂纳那本“奇异的书”是否值得严肃对待都是“值得怀疑的”,因为“施蒂纳通过歪曲费希特关于‘普遍的自我’的学说以达到现在理论意义上又在实践意义上的‘利己主义’。……在这里挣扎着谋求从社会中解救自己的这个‘唯一者’(个人)并没有任何迹象表现出在这样的解救活动中可为他辩护的特殊的价值”。①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下卷),罗达仁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920页。另一方面,一些自由派的诗人作家和勇敢的无政府主义活动家们则为施蒂纳冲决罗网、蔑视权威的气概所倾倒,他们把施蒂纳视做勇士和英雄。为1907年《唯一者》的第一版英译本撰写导言的James Walker说:“不管往前50年还是往后50年,都不会有哪本书像此书这般革命。”②转引自James Martin:Introduction to The Ego and His Own,Dover Publications,2005,p.ⅶ.把施蒂纳的影响带入美国的文艺评论家James Huneker 则说,“即使有一天让·保尔和理查德·瓦格纳都被人遗忘了,他的英名依然不朽”,因为他“展示了一位追寻绝对自我的开拓者的巨大勇气”。③James Walker:Egoist:A Book of Supermen,Charles Scribner’s sons,1909,p.351-352.

在这截然不同的褒贬态度中,有一点却是相同的,即评论者都把施蒂纳笔下的“我”(Ego)看做现实中的个人,区别只在于批评者认为人们若按施蒂纳所描述的“利己主义”原则生活,会导致混乱不堪的无政府状态,拥护者则认为施蒂纳为革命者从事消灭国家的伟大事业树立了令人鼓舞的榜样。可问题是,如果按照字面意思来理解唯一者,那施蒂纳的利己主义将“极端”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他认为连父亲对孩子的管教都是不正当的,或个人即使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而向他人妥协也是不被许可的。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如果唯一者等同于现实中的人,那么没有人能够在此境况中生存。当批评者把“荒谬”的指责加诸施蒂纳的时候,一个简单的反驳是:施蒂纳又怎么可能看不到?于是,一个首要问题呈现在我们面前,即在正确地评价唯一者之前,应当如何正确地理解唯一者?

二、唯一者与哲学的终结

造成理解困难的原因至少有两个:一是施蒂纳独特的写作风格,他的文风“直接、生动、简练、直率”,①R.W.K.Paterson:The Nihilistic Egoist:Max Stirner,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1,p.64虽不像学院派那样诘曲聱牙,却像尼采一样充斥隐喻警句,并不好把握。二是在施蒂纳的汪洋肆意的写作背后,时刻隐含着黑格尔哲学的影子,而施蒂纳作为黑格尔主义者的身份却一再遭到后世忽视。倒是与施蒂纳同时代的那些同为青年黑格尔派的亦敌亦友的批评者注意到了这一点,比如赫斯在《唯一者及其所有物》出版后很快就把施蒂纳称做“最后的哲学家”:“他们(指施蒂纳和鲍威尔)归根到底是这样一种东西——哲学家。”②赫斯:《最后的哲学家》,见《赫斯精粹》,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02页。马克思亦遵循同样的思路,他说:“德国的批判,直到它的最后的挣扎,都没有离开过哲学的基地。”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21页。他们对施蒂纳共同的不满是他还太抽象还不够现实,而并非把他当做一个英明的或荒唐的“改变世界”的人。赫斯与马克思的批判是否切中要害暂且不论,重要的是他们给出了一个关键提示,就是必须在黑格尔哲学的背景下来理解施蒂纳。

英国学者麦克莱伦在论述施蒂纳的黑格尔背景时,找到一个准确的定位:“我们可以把施蒂纳看做是最后一个黑格尔主义者,所以说他是最后一个,也许是因为他是最有逻辑性的一个黑格尔主义者。”④麦克莱伦:《青年黑格尔派与马克思》,夏威仪、陈启伟、金海民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24页。作为“最后的黑格尔主义者”,从时间上看,施蒂纳是黑格尔主义运动中最后出场的重要人物,而从“逻辑性”上看,他用“我”的成长演绎了黑格尔所描述的哲学运动的全过程。

在那部晦涩的《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详细展现了精神作为一种现象、一种自我认知运动的整个过程,它从最直接最质朴的对物的感性确定性开始,经由意识、自我意识、理性、精神、宗教诸个阶段,最后达及了无所不知并且完全自我认知的绝对知识阶段。精神现象乃是意识进化的漫长而艰难的历程,这个过程是人类理智发展的全过程,亦可看做是一个超越时空的哲学家“爱智”的全过程,而现实中的哲学家和哲学史无非是这个精神逻辑在时空中的展现而已。当精神达于绝对知识,当理智能够认识事物并认识自身,也就是获得真理的时候,爱智的目标便宣告完成,这一点在黑格尔谈及他写作此书的目的时就阐明了:“我在本书里所怀抱的目的,正就是要促使哲学接近于科学的形式,——哲学如果达到了这个目标,就能不再叫做对知识的爱,而就是真实的知识。”⑤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贺麟、王玖兴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3页。当“爱智者”成为“智者”,哲学也就随之“终结”。

施蒂纳熟悉精神现象学的全部内容,但他巧妙地回避了那些深奥的哲学词汇,而是把黑格尔时常谈论的人类精神转化成通俗的“我”,用当代学者N.Lobkowicz 的话来说,就是施蒂纳“去除了黑格尔的各种范畴,直至光秃秃的个体自身,由是他达到了黑格尔观念论最终的具体化”。⑥Nicholas Lobkowicz:Karl Marx and Max Stirner,in Demythologizing Marxism,Martinus Nijhoff,1969,p.85.简言之,施蒂纳对黑格尔哲学进行了一次“道成肉身”的工作。就如同精神的使命是把握整全的真理成为无限一样,施蒂纳说:“一个人自呱呱坠地那一刻起,就力图从所有其他一切事物混杂在一起的世界混乱中找出自己、获得自己。”⑦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金海民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8页。这个努力寻获的自己(Ego)便是能够摆脱所有他者的束缚,“高于一切的”唯一者。

精神从最初的感性的认识发展为科学的知识犹如一场奥德修斯还乡般的磨难,中间包含种种幻觉和虚妄,最终精神成功地将所有不真都化为真理的一个环节。这个艰难的历程被施蒂纳形象地描述为“人生”:“儿童是现实主义的,拘泥于这一世界的事物,以后儿童才渐渐地洞悉事物背后的情况;青年是理想主义的,为思想所鼓舞,以后他在工作中才成长为成人、利己主义的成人,而后他随心所欲地处理事物和思想并将他的个人利益置于一切之上。”①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金海民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14页。

在人生成长的三阶段中,儿童是器物的奴隶,青年是思想的奴隶,成人则是整个世界的主人,能够熟练地将物与思为我所用。这一正——反——合三段式正对应于精神开化的三阶段:精神先是受困于物,而后受困于自身,最后认识到自己便是自己的认识内容。思想成熟便意味着精神现象学的终结,黑格尔说:“当实体已完全表明其自己即是主体的时候,精神也就使它的具体存在与它的本质同一了,它既是它自己又是它自己的对象,而知识与真实性之间的直接性和分裂性所具有的那种抽象因素于是克服了。存在于是被绝对中介了,成了实体性的内容,它同样是自我的财产,是自身性的,或者说,就是概念。到这个时候,精神现象学就终结了。”②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贺麟、王玖兴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4页。

在精神运动的终结之处,作为主体的精神成功将存在把握为“自我的财产”,这种占有的关系在施蒂纳的著作中被发挥到了极致。他通过利己主义强调,唯一者作为主人、作为自由人,能够让世界为我存在,他把与他发生关系的对象变成自己的一部分,变成服务于我的、有裨益于我的“所有物”,因而,所有的交往都是占有:“我在哪里碰到世界(我到处都能碰到世界)我就在那里吃掉世界,以解我利己主义的饥渴。你对于我来说只不过是我的食物,一如我被你吞噬和吃掉那样。我们相互之间只有一种关系:利用的关系,使用性和利用性的关系。”③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金海民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333页“我与世界交往的目的何在呢?我欲享受世界,因此它就必须是我的财产,因此我就想赢得世界。……我欲使他们成为我的财产,即成为享受的材料。”④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金海民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357页在这些饱受诟病的,乍看之下荒谬绝伦、大逆不道的段落里,施蒂纳似乎在塑造一个丧心病狂的疯子形象。连以赛亚·柏林都对此感到不可理喻,他认为施蒂纳的学说应该“被当做病理现象,当做一个遭受迫害的精神病人的痛苦嚎叫来处理”。⑤Isaiah Berlin:Karl Marx:His Life and Environment,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6,p.106但如果我们注意到黑格尔对精神现象学终结的描述,我们将发现,唯一者正是精神处在绝对知识状态时的化身。

在“绝对知识”章中,黑格尔说到:“事物就是我;在这个无限判断里事物事实上是被扬弃了;事物并不是自在的东西;事物只有在关系中,只有通过我以及它与我的关系,才有意义。”⑥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下卷),贺麟、王玖兴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60页。黑格尔的话表明,事物本质上是为他存在的,它只有从自为存在的我那里获得其存在的价值,而这种为我存在的关系,被施蒂纳冠以了容易叫人误会的“利己主义”的称谓。不管施蒂纳的利己主义在实践层面上可能导致什么消极或积极的后果,究其实质它都不失为一种存在论方案,它表明事物的为我存在和我的自为存在是同一的,或者说,唯一者和他的所有物并非是割裂的两者,它们统一于施蒂纳所说的“享乐”(self-enjoyment)活动中。

“当精神处在它的最后形态,也即绝对知识的阶段时,这种知识的本性、各个环节和运动已经表明它就是自我意识的纯粹的自为存在;这种知识就是我,就是这个我,而不是别的我,但它同时直接地是中介了的或被扬弃了的普遍的我。——这个我具有一个内容,它把这个内容同自己区别开;因为它就是纯粹的否定性或自己分裂为二的活动;它就是意识。这个内容在其差别中本身就是我,因为内容是自身扬弃的运动,或者,是那和我同一的纯粹否定性。”⑦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下卷),贺麟、王玖兴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266页。黑格尔要阐明的是,精神就其最根本的本质,乃是一种“我=我”的从自身上升式地返还自身的运动,因此,当精神回到其起点同时亦是终点处时,那个绝对知识就是我,并且是扬弃了普遍的、具体的“这个”我;而且,我不是别的,就是纯粹的否定性,就是自身扬弃的运动。黑格尔的这番描述都一一印证在唯一者身上。施蒂纳几乎就是把他老师的发现复述了一遍,只是使用的是其独特的“施式”话语。在《唯一者及其所有物》的前言中,施蒂纳说:“我不必抱怨‘我的空洞无物’。我并非空洞无物意义上的无,而是创造性的无,是我自己作为创造者从这里面创造一切的那种无。”⑧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金海民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5页。而在此书的最后,施蒂纳又说:“在唯一者那里,甚至所有者也回到他的创造性的无之中去,他就是从这创造性中的无之中诞生。”⑨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金海民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415页。

施蒂纳要强调的是,就如同精神乃是自我认知的运动一样,我乃是一场自我创造的活动,什么时候创造终止了,我也就从主人降格为奴隶、从主动降格为被动了。这种创造活动被施蒂纳更为形象地表述为“力”(power,或译为权力),因此他说“我的权力是我自己”。①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金海民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204页。同时,我作为主人必然将自己展现为对所有物(也即我的权利)的占有和享用。用黑格尔哲学的方式,施蒂纳再现了17世纪的政治主张:“权力即权利”。

我之所以是独一无二和至高无上的,乃是因为我既是自己的创造者又是自己的创造物,我以创造我的所有物的方式创造自我,同时我在自我创造的过程中创造我的所有物。由于我即是创造力,所以我既是无,我又是一切。施蒂纳这个奇怪的结论正是黑格尔哲学精髓的体现:否定即肯定。综上所述,唯一者并非什么病人,恰恰相反,作为绝对知识的化身,他乃是一个完全的智者,站在精神现象学——也即哲学的终结之处。

三、唯一者与历史的终结

没有哪位哲学家像黑格尔这样对现实有如此紧迫的关怀,也没有谁像他这样如此强烈地要求现实与哲学的统一,就像他的名言所说:“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黑格尔强调哲学必然在现实中实现自身,而现实中永存的东西则必然会在哲学上找到其合法性,哲学与历史在本质上是合二为一的,因为“概念所教导的也必然就是历史所呈示的”。②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14页。

黑格尔拥有独特而恢弘的历史视角,他能够穿透琐屑的历史事件,洞察到历史运动的坐标和轨迹。这个轨迹是由哲学所规定的,黑格尔把他的历史观称为“哲学的世界历史”,③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7年版,第1页。“世界历史是理性各环节从精神的自由的概念中引出的必然发展,从而也是精神的自我意识和自由的必然发展”。④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352页。当哲学破解了一切矛盾的谜团而上升到终点,历史进程也将因为失去矛盾对抗的推动力量而宣告终结。在1806年这个特别的时间点上,哲学和历史的终结获得了奇妙的一致。这一年十月,拿破仑攻下了耶拿,开始了统一欧洲的伟大事业,也是在同一时间,36 岁的耶拿大学哲学副教授黑格尔完成了《精神现象学》,勾勒出了哲学运动的全部轨迹。两位肩负“统一”使命的巨人在耶拿相遇,黑格尔在写给友人的信中记录了他们“相见”的情形:“我见到皇帝——这位世界精神——骑着马出来在全城巡察。看到这样一个个体,他掌握着世界,主宰着世界,却在眼前集中于一点,踞于马上,令人有一种奇异的感觉。”⑤《黑格尔通信百封》,苗力田编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04页。这次相遇后来在科耶夫看来具有无与伦比的重要意义:“拿破仑是一个人,是通过完全地整合历史而‘完善的’人;理解拿破仑,就是理解人,理解自己。……如果拿破仑是显现的上帝,那么是黑格尔使之显现。绝对精神=意识和自我意识的完善,也就是包括拿破仑所实现的、黑格尔所揭示的普遍的和同质的国家的实在(自然)世界。……无论如何——历史已经终结。”⑥科耶夫:《黑格尔导读》,姜志辉译,译林出版社2005年版,第183页。

拿破仑对世界的征服,不是一个出色的军事家的武力胜利,而是他所代表的世界精神的胜利。这个世界精神不是别的,就是法国大革命以及其后《人权宣言》和《拿破仑法典》所展示的精神意义,它意味着从前主奴贵贱的等级秩序的终结,意味着血腥战争和残酷杀戮历史的终结,意味着人类通过战争和杀戮所为之争取的自由最终得以展现,意味着人类将进入“普遍的同质的国家”时代。普遍同质的国家表明在此阶段任何东西都不再变化,也不可能再变化,⑦科耶夫:《黑格尔导读》,姜志辉译,译林出版社2005年版,第461页。因为——按照福山的著名解读——“驱动历史车轮的欲望——为获得认可(承认)而进行的斗争——现在已经在一个实现了普遍和互相认可的社会中得到了满足”。⑧福山:《历史的终极及最后的人》,黄胜强、许铭原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代序第9页。科耶夫和福山的解释所共同告诉我们的是,纵然人类作为某个生物物种还要在宇宙中存在许多个世纪,纵然人类中的许多成员还要不得不为了自由而忍受苦难和牺牲,但人类生存的意义已经完美地呈现出来,人类了解自己欲求什么,并且没有更多可以欲求的了。

对于21世纪的我们来说,我们活在历史终结之后的时代里,而对于19世纪的人们来说,则活在“一个新时期的降生和过渡的时代”(黑格尔在1806年所说)。⑨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贺麟、王玖兴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7页。亲身聆听过精神现象学和历史哲学课程的施蒂纳深深明白这一点,在《唯一者及其所有物》中,他重复了老师的论断:“我们站在一个时代的分界处。”⑩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金海民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359页。对于黑格尔来说,历史的终结是人类进入自由国家;对于施蒂纳来说,历史的终结则是消灭国家,进入“利己主义者同盟”。就具体的主张而言,师生针锋相对,就背后的实质而言,两人却殊途同归。卡尔·洛维特很准确地看到了这一点,他说:“人们大多把施蒂纳的著作《唯一者及其所有物》理解为一个怪物的混乱作品,但毋宁说它是从黑格尔的世界历史构思得出的最后结论,它——以讽喻的方式扭曲地——详尽地再现了这一构思。”①洛维特:《从黑格尔到尼采》,李秋零译,三联书店2006年版,第136页。

黑格尔因其对国家的捍卫被视做“开放社会的敌人”,并同时招致自由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批评。但就思想本质而非某些偶然的表态而言,人们无法从黑格尔的著作找出其捍卫某个现实国家的根据,也无法看到他对理想国家蓝图的设计,他尝试论述的只是自由国家的那些基本“原理”。关于国家,黑格尔有一个著名的论断:“国家是伦理理念的现实——是作为显示出来的、自知的实体性意志的伦理精神,这种伦理精神思考自身和知道自身,并完成一切它所知道的,而且只是完成它所知道的。……单个人的自我意识由于它具有政治情绪而在国家中,即在它自己的实质中,在它自己的活动的目的和成果中,获得了自己的实体性的自由。”②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253页。国家是单个人自由的实现,个人与国家之间不存在隔阂,个人作为国家的公民,获得他的实体性自由。在国家中,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没有壁垒,特殊的主体意志和普遍的实体意志达到统一,基于这种对完美国家的信任,黑格尔放心地让个人服从于国家:“成为国家成员是单个人的最高义务。”③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254页。

施蒂纳写作时离《法哲学原理》的出版已过去了20 多年,国家之神并没有行走在德意志大地上,并且现代国家的统治较之古代变本加厉。施蒂纳或许是有史以来对国家批判最激烈的作家,连他的青年黑格尔派的革命盟友都瞠目结舌,因为施蒂纳竟批评他们只是幻想改变国家形式,却不像他那般抛弃整个国家概念。在施蒂纳的眼中,国家是狡诈的魔鬼,是严厉的父亲,是凶残的野兽,是高傲的上帝,它给予个人的是欺骗、惩罚、威胁,它无止境地向个人索要牺牲,不管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财产。国家是个人最恐怖的敌人,两者之间的敌对不可调和。施蒂纳说:“国家与我就是敌人”,④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金海民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196页。因为“凡是国家即是专制政体,不管独裁者是一个或是多个,或者所有人均是主子”。⑤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金海民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216页。施蒂纳坚持把个人的自由自主作为第一原则,决不向任何他者委曲求全,但在一个仍属于“中迷”(possessedness)的时代里,人必须“为一个伟大的观念、一个善的事业、一个学说、一个体系、一个高尚的职业而生活”。⑥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金海民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82页。只要还在为一个更高级的观念而献身,这也就意味着,精神依然处于异化阶段,它还未曾回到自身并仅仅持守于自身。

尽管在对国家的态度上,施蒂纳和黑格尔大相径庭,但对于历史终结于自由的信念,二人均毫无异议。消灭国家和“人”的观念之后,人类怎么办?施蒂纳提出了“利己主义者联盟”的替代性方案。这个联盟其实根本不具备可行性,它暴露了施蒂纳对政治组织的幼稚,也很快遭到评论者的嘲笑。普列汉诺夫就在一本讨论无政府主义的小册子里批评说:“他的‘利己主义者联盟’实际上不过是一大堆抽象的没有重量的人。”⑦普列汉诺夫:《无政府主义和社会主义》,王荫庭译,三联书店1980年版,第35页。然而,必须要为施蒂纳辩护的是,批评者们都仅仅注意到联盟在操作上的乌托邦性质,却忽视了在理念上它与黑格尔寄望的自由国家遵循着相同的原则。

施蒂纳区分了联盟和国家的不同:“国家是独自性的敌人和谋害者,联盟则是独自性的儿子和合作者。”⑧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金海民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346页。施蒂纳强调联盟的目的在于独自性(owness,或所有权),也就是说,通过联盟,我的利益得到保障,我的所有权得到增强。甚至联盟自己也是我的所有物,是“我自己的创造,我的创造物”,⑨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金海民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346页。因为联盟以我为目的,它服务于我、被我使用、为我而存在。联盟之所以不像国家那样凌驾于我之上,是因为组成联盟的关键在“联合”(uniting),而国家的关键在“归属”(belonging)。联盟成员出于对个人利益的追逐而联合在一起,这种联合是单纯的工具性的联合,加入或退出都是完全自由的,什么时候联盟不再满足我的利益,我与联盟的关系就瓦解了。既然财产是自由的定在,那么由于联盟保证了我的利益,它便是自由的最终显现。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清楚地看到,施蒂纳的无政府主义与黑格尔的国家主义都是出于相同的原因:“自由精神的原则”。黑格尔的历史哲学表明,整个世界的最后的目的,就是精神意识到它自身的自由,自由乃是世界历史的终点。而“个性就是‘我’,就是正式的自由,这种自由只属于‘精神’”。⑩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年版,第24页。施蒂纳笔下的唯一者便是这种自由意识的显现,他以个性(eigenheit,英译为owness,也即占有)为最高原则,通过占有与其打交道的对象为所有物的方式实现其自由。在《唯一者及其所有物》一书的最末,施蒂纳别具用心地谈到了“世界的末日”或“历史的目标”,他的论述与黑格尔如出一辙:“个人就其自身而言(乃)是世界历史。”①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金海民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414页。

四、唯一者与最后之人

哲学和历史已然终结,人类的进化也随之终结,唯一者作为“最后之人”站在精神运动和历史进程的尽头。但就算像福山这样的乐观派在欢呼“历史的终结”的同时,都对最后之人感到担忧。福山担心,自由精神所缔造的最后之人会由于获得了承认而失去其奋争勇敢的一面,从而变成“没有抱负的人”,甚至“由于把自我保存放在首位,最后之人便很像黑格尔所描绘的历史起点阶段的血腥战争中的奴隶,但最后之人的境况作为此后整个历史进程的结果却变得更糟”。②福山:《历史的终极及最后的人》,黄胜强、许铭原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50页。唯一者会是这样的庸碌之辈吗?他也会有重新沦为奴隶的危险吗?施蒂纳对此似乎并未思考清楚。他一方面强调,我是一个“冲动、欲求、愿望、情欲的深渊”,③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金海民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177页。表明我只有始终处于饥饿状态下,才可以保持对世界的吞噬和占有,才能维持自己的所有物与个性;另一方面,他又说在我之外再无使命,我将“安享人生且不管期间人类的发展是好还是坏”。④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金海民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414页。施蒂纳面临一个“娜拉出走之后怎么办”的难题⑤无独有偶的是,施蒂纳与易卜生同作为egoist,被James Huneker 写入他的著作Egoists:A Book of Superman (New York,1909):造反者以决绝的无畏勇气冲破了旧世界的束缚,却在自我觉醒之后重新陷入迷惑。就此而论,施蒂纳背负“虚无主义者”的标签倒也恰如其分,该标签并非指责他是一个道德败坏者,而是指他在破坏传统后陷入价值真空的困境。马克思看到了这个困境,所以他一再嘲讽施蒂纳是畏首畏尾、没有方向的小资产阶级。尼采看得更加清晰,他痛恨无生机的末人道德,而寻求强力意志支撑的超人价值。至于唯一者作为最后之人,将接受哪些挑战和补充,则是另文讨论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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