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教育目的价值取向审思
2013-04-02樊华强
重庆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1期
樊华强
(重庆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重庆 401331)
教育目的是对人才培养规格总的设计和要求。教育目的是教育实践最基本的问题之一,它是教育价值观的集中表现,也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同时,教育目的又是教育理论的核心课题,任何教育理论都是围绕培养什么样的人展开的。因而,研究教育目的具有特别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
人类历史上存在多种不同的教育价值观,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按照不同的理论基础与价值取向,主要有以下两种教育目的论:个人本位和社会本位。个人本位主张教育目的应以发展个性和提升个人价值为中心,应主要依据个人自身完善和发展的精神性需要来制订教育目的。强调个人自由权利的至高无上,将人视为万物的尺度,提倡教育的首要目的在于发展人的理性和个性,使人成为真正的人。“社会只有在有助于个人的发展时才有价值,评价教育的价值也应当以其对个人的发展所起的作用来衡量。”[1](102)历史上,个人本位论主要反映在自然主义和人文主义的教育思想中,主要代表人物有法国思想家卢梭、瑞士教育家裴斯泰洛齐、德国哲学家康德、美国心理学家马斯诺等。如自然主义教育家卢梭反对教育为封建社会培养“应声虫”和“奴隶”的做法,主张教育目的在于顺应人的自然本性,培养“自然人”。裴斯泰洛齐认为,教育目的在于依照自然法则全面地、和谐地发展人的一切天赋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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