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乡镇民主制度供给缺失研究
2013-03-31王岳丽
常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6期
王岳丽
(中共湘西自治州州委党校,湖南 吉首 416000)
我国乡镇民主制度供给缺失研究
王岳丽
(中共湘西自治州州委党校,湖南 吉首 416000)
“乡镇长直选案”反应了社会转型时期我国现阶段基层民主制度供给的缺失。该问题主要是源于市场化进程中社会利益的日趋多元化,人民民主意识不断高涨,特别是基层民主诉求尤为强烈,而制度规范的局限性却未能给人民的民主诉求提供应有的制度供给,从而导致了现实发展与现有制度之间的矛盾,因此如何建立法律保障体系确保基层民主制度供给,使其在法治化环境下保障基层自治有序发展,使得基层自治权得以充分实现,保障基层民主的发展和进步就显得更为必要。
乡镇直选;民主制度;供给缺失
一、从 “乡镇长直选案”反观我国现阶段民主制度供给的缺失
自从1998年开始,四川省遂宁市市中区的4个乡镇改变以往 “领导打招呼”、“上级内定”的传统选举模式,对乡镇行政领导进行了自发的直选尝试后,山西、云南等地也开始进行类似的尝试。因为 “乡镇长直选”让具备条件的所有候选人“同台PK”,让群众在选举中直接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愿望,通过选票来表达自己的民主诉求,选举出自己满意的乡镇领导人,整个选举过程,从选民登记、推选确定候选人、组织候选人同选民见面、进行竞选演讲,到选民投票、乡人民代表大会确认选举合法性等,都是在 “阳光”下进行的。没有上级的 “内定”,没有领导 “打招呼”,没有操作中的种种 “埋伏”,群众真正按照自己的意志选出让多数人满意的 “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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