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事件 警示各种“潜规则”
2013-03-21朱西春
投资有道 2013年2期
朱西春

华夏银行理财产品难兑付,投资者喊冤,银行方推责,监管部门介入……这一事件迅速成为坊间焦点。理财产品有缺陷,投资者如何甄选出手目标?华夏银行事件多少会给业内留下一点教训和启示。
华夏银行理财产品兑付风波一经曝光,便引起业界投资者极大关注。本次事件中涉及的“中鼎财富一号股权投资计划”是一款有限合伙制固定收益产品,承诺收益率达到12%以上,超高的收益率理当引起投资者警惕。那么,投资者如何才能分辨投资陷阱,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华夏银行的这款产品为例,简要提出以下几点问题,以警示投资者谨慎选择投资标的。
融资方和项目资质不对等
银监会通常根据市场上各类产品的存量、风险对其进行合理的管控,而信托公司也是受银监会监管的金融机构之一。通过信托平台发行的产品,在融资方和项目资质上,需要达到一定监管要求的标准。一般而言,融资方多会选择向银行贷款,其次是信托机构,而当其陷入需要使用有限合伙企业进行融资的境地时,其项目资质本身就足以引起警惕了,何况此时其融资成本也会大大提升。
GP权利过大,缺乏信托人的有效监督
有限合伙产品未必就要有资金保管银行,即使有保管银行,银行也没有权力监督资金的实际运用。因此,在整个有限合伙结构中,GP权力过大,资金流向难以透明。比如中鼎财富系列产品,第二期投资于河南郑州新盛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对外宣称投资于海南马自达4S店,实际资金早已被挪用;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