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症患者护理不安全因素分析及防范措施
2013-02-19张冬梅段红敏
解放军医药杂志 2013年9期
张冬梅,段红敏
随着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的深入开展,对照三甲医院评审标准,护理安全日益受到医、护、患三方的共同关注。护理工作的连续性、直接性、动态性和具体性,决定着护理工作的难度和风险[1]。护理安全是指在实施护理全过程中,患者不发生法律和法定的规章制度允许范围以外的心理、机体结构或功能上的损害、障碍、缺陷或死亡[2]。医院的 ICU及各专科监护室集中了大量危重症患者,这是以抢救各类急危重症患者为主的诊疗场所,集中了现代化的监护和急救设备,其不安全事件发生率明显高于普通病房[3]。国外大多数国家设有专门的系统化护理安全管理体系,如英国政府成立的国家患者安全机构,美国的卫生保健组织资格认证联合委员会、卫生保健研究和质量机构及国家患者安全基金会,都重视患者主动参与护理安全[4]。美国议会2005年通过“患者安全和医护质量行动”[5]提议构建鼓励医护人员主动上报医疗护理安全事故的高效上报系统[6],此外,WHO于2004年10月启动了世界患者安全联盟,旨在改善国际患者安全,减少医疗护理过程的不安全因素。2009年中国医院协会发布了《2009年度患者安全目标》,其目的就是落实强化护理安全工作,因此危重症患者护理不安全因素不容忽视。
1 危重症患者的不安全因素
1.1 患者因素 一是患者维权意识增强,对医院和医护人员寄予更高的要求和期望。危重症患者多住监护室,独自面对陌生的环境,极易产生恐惧感和不信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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