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资不能缺席大气污染防治的产业盛宴
2013-02-18陈向国
节能与环保 2013年11期
关键词:污染
文 / 本刊记者 陈向国
大气污染防治已经到了非行不可的地步。原国家环保总局首任局长曲格平今年6月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说“不惩治腐败要亡党亡国,不消除环境污染,不保护好生态环境,也要亡党亡国。”中央和地方两级政府都认识到情况的紧迫:先是北京市率先出台《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年)》,之后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行动计划”)的通知。而在去年底政府就已经发布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可以说我国对大气污染防治重拳连连。如此紧锣密鼓地出台地方乃至中央有关大气治理的重磅文件,显示出我国解决大气污染治理问题的决心。
《行动计划》预留了民资进入的通道
严格的大气污染防治将为从事大气污染排放治理的专业化公司和设备提供商提供更大的市场空间。而相关环保产业则需要进行大规模的投资。仅就大气污染防治的投资就非常巨大,以北京为例: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方力透露,北京将动员全社会之力,预计在未来5年,政府将为治理大气污染投入2000亿~3000亿元,全社会投资将接近1万亿元。国家层面则更大。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华林说,2013~2017年间,我国将投入1.7万亿元进行大气污染治理。可以说需要的投入是非常巨大的。
《行动计划》预留了民资进入的通道。《行动计划》提出,鼓励外商投资节能环保产业,同时拓宽投融资渠道。深化节能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大气污染防治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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