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联城通信折戟宁波真相

2013-02-15法人伍洲奇

法人 2013年7期
关键词:文化部门工商部门李平

文 《法人》记者 伍洲奇

(应当事人要求,李平系化名)

联城通信公司建立在专利之上,迎合了国家政策的新产业模式方向,并在深圳得到大力发展后,却意外折戟浙江宁波

证券公司为客户提供场所上网炒股违法吗?中西餐厅为顾客提供餐后上网服务违法吗?答案是否定的。

近日,宁波前卫联城通信服务有限公司(下称“联城通信”)负责人李平向媒体投诉,称其公司开发了一项专利软件,并代理了中国联通公司的销售服务,在销售电话业务的同时赠送上网服务,却被当地文化、工商部门以“变相黑网吧”的名义查处。

近日,《法人》记者赴浙江宁波对事件的来龙去脉进行调查。

一项专利带来的商机

十多年前,李平便开始在深圳打拼,从事过广告、销售等诸多生意,经济上积累了一定的资本。但是因为缺乏核心竞争力,李平一直很难在业务上有很大突破。

直到一项专利,改变了李平的生活。

2008年的一天,在与一位朋友闲聊的时候,李平了解到最近的一项专利。这项专利名为《手机号码登陆验证系统》,其主要功能为:不足18岁的不能在该系统开户,能控制未成年人上网,因开不了户就没办法享受赠送的免费上网服务;保障手机号码与身份证绑定,实现了手机号码实名制。李平经过初步了解后,认为这项业务是建立在技术革新之上,迎合了国家政策的需要:国家正在花大力气研究推行手机实名制与上网实名制的政策。

经过一段时间考察,李平不断向联通等三大运营商咨询,发现如果启用这项专利,将会获得运营商的大力支持,完成业务上的大额销售与提成;李平并向公安部门的朋友咨询,得知这项专利对于推行手机实名制与上网实名的意义重大,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新兴业务。于是,李平下定决心,放弃以前的生意,全面进军建立在专利之上的通讯服务业,设立了深圳联城公司。

一市民经过前卫联城通信公司

2009年初,通过向公安网络监管部门备案,李平办理了工商执照,开办了第一家分店,他把分店拆分为充值服务区和免费上网体验区。因为采取了存话费免费送流量、免费送上网的服务,李平的生意果不其然地异常火爆。于是,李平和他的同事在深圳跑马圈地,一口气开设了200多家分店。

一年下来,李平算了个账,当年的盈利比原来的生意翻了数倍。更重要的是,他的业务有力地推动了网络实名制和手机通讯实名制的发展,同时有效地遏制了未成年人上网。

职能部门当头棒喝

在深圳业务得到迅猛发展后,李平和几个同事开始拓展在全国其他各省的业务。

2012年9月7日,李平在宁波注册了宁波前卫联城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并在宁波市鄞州区开设了第一家样板店,开始在宁波跑马圈地。被联城通信的业务模式所吸引,很快有7家合作经营商加入到联城通信的行列。

合作经营商黄某在加盟之前,不但到深圳实地考察了联城通信的业务状况,还因担心联城通信涉嫌开设“黑网吧”,于是以受害人的名义,给当地相关职能部门拨打了举报电话,但是相关职能部门认定该活动为促销行为,不构成违法,不予查处。黄某心里的石头落了地,于是放心与联城通信合作经营。

但是自2012年12月31日以来,联城通信几家分店突然收到了宁波市工商局鄞州分局的《责令整改通知书》,工商分局以“未领取互联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而从事互联网上网经营服务,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构成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行为”,责令联城通信停止互联网上网经营服务相关经营活动。”

随后,当地有媒体以《充话费赠送免费上网服务前卫联城营业厅被认定是“变相黑网吧”》为题,报道了联城通信被查一事,并称联城通信的行为抢了网吧的生意,而办个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花费至少得几十万元。2013年3月13日,当地文化、工商等部门采取联合行动,将联城通信的29台电脑扣押。

突遭横祸,李平经过多方询问,了解了事件的真实原因:因为联城通信的赠送服务,让当地网吧的生意受到了一定影响,花了高额代价办证开店的网吧老板不甘利益受损,最终找到了宁波相关执法部门,共同对联城通信予以执法。

4月1日,《法人》记者以消费者的名义,暗访了联城通信的客户和周边群众。骑着电动摩托车前来充值话费的黄先生,惊讶于联城通信被关门的同时,告诉记者:这个门店的确很好,话费充值还赠送网络流量和上网服务,方便了他的生活,节约了话费开支,不过“老板跑了很让人伤心”;而在旁边开饭店的丁师傅也告诉记者,“这个店子很好,第一就是节约开支,第二就是能有效遏制未成年人上网,因为系统限制,未满18岁的儿子从来就不能在联城通信免费上网。”

“黑网吧”认定未经程序

业务创新、利国利民的公司,为何突遭职能部门的当头棒喝?李平告诉记者的情况是否属实?4月1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宁波市鄞州区文化、工商部门的相关负责人。

宁波市鄞州区文化局局长胡月明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他们没有认定联城通信为“变相黑网吧”,认定“变相黑网吧”是工商部门的职权,文化部门的职权在于向符合条件的单位发放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同时,对于当地媒体报道“办个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花费至少得几十万元”非常生气。胡月明称,“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需要一分钱,如果我们收了几十万元,那已经构成受贿了。”对于当地媒体记者道听途说就进行报道的行为,胡月明认为其非常不负责任,已经与该媒体进行交涉。

宁波市鄞州区文化部门说明,其没有向联城通信发放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那么,工商部门又为何查处联城通信呢?

宁波市工商局鄞州分局法规科科长康迎军受局长沈军委派,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康迎军告诉记者,他们已经根据文化部门关于“黑网吧的抄告单”,对联城通信进行了立案调查,暂扣了联城通信的电脑设备,“目前还在调查取证阶段,这个过程因当事人不配合,过程可能会比较长”。

对于联城通信是否属于“变相黑网吧”,康迎军非常肯定地告诉记者:确认是否属于“变相黑网吧”的职权属于文化部门,只有经过文化部门认定为“黑网吧”后,工商部门才会采取措施。康迎军告诉记者,2012年12月19日,宁波市鄞州区文化部门向工商局发出了一份关于黑网吧的抄告单,认定联城通信为“黑网吧”。记者调查发现,文化局的“抄告单”不但认定联城通信应当取得而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而且要求工商部门在10日内查处联城通信公司。

康迎军并指出:宁波市文明办、文广局、工商局等多个部门2010年联合发文《关于加强网吧市场管理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工商部门与文化部门的职权。如果,文化部门认为“只告诉他们某单位是否发放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这没有任何意义,任何执法人员只要一抬头,就可以看到该单位是否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而实际上,文化部门必须弄清楚该单位是否属于“应当办理许可证而没有办理许可证”,以此确认相关对象是否属于“黑网吧”的范畴。

因担心联城通信涉嫌开设“黑网吧”,于是以受害人的名义,给当地相关职能部门拨打了举报电话,但是相关职能部门认定该活动为促销行为,不构成违法,不予查处。

黄某心里的石头落了地,于是放心与联城通信合作经营。

根据采访可见,无论是宁波当地文化部门或工商部门,都表示其没有认定“黑网吧”的职权,更谈不上去履行调查、取证、听取当事人申辩、依法作出认定的相关行政程序。单凭一纸关于黑网吧的抄告单和责令整改通知,联城通信便遭遇了关门之灾。

专家:职能部门执法混乱

对于联城通信的遭遇,记者采访了行政法专家、华中科技大学尹建国教授。

尹建国教授告诉记者:很显然,宁波市工商、文化部门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对于公权力方面,法无授权即禁止;对于公民私权利而言,法无禁止皆可为。只要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联城通信拥有自主、自由经营的权利,拥有选择何种商业模式的权利。

尹建国教授表示,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条之规定,“本条例所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是指通过计算机等装置向公众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网吧、电脑休闲室等营业性场所。学校、图书馆等单位内部附设的为特定对象获取资料、信息提供上网服务的场所,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适用本条例”。对于联城通信向其顾客即电话卡用户这一“特定对象”赠送上网服务,不应当适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不需要领取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因此,联城通信的行为并不违法。

对于工商、文化部门相互推卸认定“黑网吧”的责任,尹建国教授认为:无论是工商部门还是文化部门,在认定查处联城通信为“黑网吧”的时候,必须经过相关程序依法作出。此案中,工商部门称依据为文化部门的抄告单。那么,文化部门首先要到联城通信进行调查、取证;随后,文化部门还必须听取当事人申辩;最终,经过相应程序之后,文化部门才能下达确认书。而本案中,宁波市鄞州区文化部门未经程序就做出行政确认,并要求工商部门查处联城通信公司,显然属于严重违法。

尹建国教授还告诉记者,对于行政部门的行政侵权行为,联城通信可通过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文化部门关于“黑网吧”的确认行为违法,就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而给联城通信带来的损失,联城通信可追究其国家赔偿责任。

猜你喜欢

文化部门工商部门李平
地方群众音乐文化开展中文化部门的作用及实践研究
李平,漫游在文坛的梦境
四季的美
第三个小板凳
非遗传承人因技获刑
联墨双馨
关于“双随机”抽查制度的实践和思考
试析工商部门对P2P平台的监管
工商部门治理商业贿赂的对策
依托信息化手段强化基层工商部门数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