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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妮·莫瑞森《所罗门之歌》解读

2013-02-01马广勤

文学教育·中旬版 2012年7期

[摘要]托妮·莫瑞森的创作代表了当代美国黑人文学中的一股新潮流。她主张“对世界持更广博的看法”,从多方面去探索人性的奥秘。本文认为这部小说用魔幻现实主义与现代主义相结合的新手法,成功地通过象征,隐喻等多种艺术技巧和变换镜头的蒙太奇手法描写了黑人民族和妇女,把今天的现实(包括黑人想要寻根的热潮)描绘成“现代神话”。

[关键词]托妮·莫瑞森;《所罗门之歌》;象征;隐喻

小说分两部,上部写主人公的身世,下部写主人公去南方寻根和埋藏财宝。小说主人公麦肯·戴德,小名奶娃,直到上小学时还在吃母亲的奶,有一次被多嘴的看门人撞见,传扬开去,于是大家就管他叫“奶娃”。奶娃的姓也来得奇怪,“戴德”原是“死亡”之意,南北战争结束南方奴隶获得解放之后,奶娃的高祖去自由民管理局登记,一个喝醉酒的北方佬军官问他父亲是谁,奶娃的高祖说“死啦”,那军官就大笔一挥,在名字后的姓氏上填了“戴德”,也即“死了”的谐音,于是一家人就承袭了这个古怪姓氏。就到奶娃的父亲这代,家境倒是富裕了,但麻烦也就跟着来了。父亲与儿子同名,也叫麦肯,为人自私、粗暴、刻薄,因追求金钱地位跟镇上受人尊敬但偷偷吸毒的黑人医生之女露丝结了婚,婚后生了两个女儿,但在露丝20岁那年医生死了,据麦肯说医生死的那天他赶回家来安慰妻子,却发现她一丝不挂地和刚死的父亲躺在床上,嘴里还含着死者的指头,于是丈夫怀疑妻子乱伦,从此恨她、打骂她,还不与她同房10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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