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模糊综合评判法的交通安全设施技术评价
2012-12-31冯永飞
山西建筑 2012年35期
冯永飞
(山西省交通科学研究院,山西太原 030006)
0 引言
近年来,我国高速公路建设得到了巨大的发展,通车里程连年快速增长,现在已建立了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高速公路网。随着各种交通设施的迅速发展,人们对出行的便捷性、舒适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随着汽车保有量的猛增,车速的提升,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一个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为了能够有效降低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发生率及事故损失,提升高速公路服务水平,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才逐渐开展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研究,起步较晚,相关的研究还不成熟,研究主要集中在材料、几何尺寸、力学性能等基础领域,对于交通安全设施的服务性能、整体社会效益研究还不太深入。实际进行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技术评价时,只是应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的相关标准对施工质量进行评定,而对于设计的合理性、安全性几乎不做评判。本文将针对这一问题建立能够反映交通安全设施特点的、实用全面的综合指标体系,应用模糊综合评判法对整个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进行综合评价。
1 模糊综合评判法简介
模糊数学诞生于1965年,它的创始人是美国自动控制专家L.A.Zadeh。模糊综合评判作为模糊数学的一种具体应用方法,最早是由我国学者汪培庄提出的[1]。其基本原理是:首先确定被评判对象的因素集和评价(等级)集;然后确定各影响因素的权重和对评价集的隶属度向量,以构造出模糊评价矩阵;最后把模糊评判矩阵与因素的权向量进行模糊运算并进行归一化,最终得到模糊综合评价结果。……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