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视觉和导航仪器在瞭望中的作用
2012-12-28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胡月祥
航海 2012年6期
文/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胡月祥
某轮2011年2月27日3:30离开营口驶往福州江阴,水尺10.80/10.80米。10:55,进入老铁山水道VTS监控水域,12:56在老铁山水道通航分道航行时,视距小于 2海里,大于1海里。海面有5级风,引起的波浪较大。刚接班的二副近距离还用雷达瞭望,当雷达屏幕右前方 0.5海里(舷角 10度左右)发现一渔船时,未经过视觉瞭望判断前方渔船动态情况下即令右满舵,因发现渔船太晚,于 12:58与漂泊滞航的木制渔船发生碰撞, 船长获悉后即调头施放救生艇进行救助。13:52,渔船8名船员全部获救;14:00,渔船沉没。
事后调查和分析:船长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未在驾驶台,二副在瞭望值班中未利用视觉和听觉保持正规瞭望,仅凭雷达反射波臆断前方渔船的动态而采取不恰当的避让行动导致事故。瞭望疏忽是本次碰撞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利用不充分、断续的雷达资料作为瞭望的信息是主要原因之一。
《72年国际避碰规则》第五条瞭望条款指出:每一船舶在任何时候都应使用视觉、听觉以及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一切有效手段保持正规瞭望,以便对局面和碰撞危险作出充分的估计。
船舶在航行中驾驶台的首要工作就是瞭望,在航海中我们不难体会到直观的视觉或者听觉能够立即对外部环境作出条件反射,继而反应、动作。因此,从瞭望条款理解条款充分考虑到了人的感官的灵敏度优于借助导航仪器设备的其他瞭望手段,即便是最先进的导航仪器也有其固有的缺陷而不能替代人脑的反应,在航海实践中要求驾驶员首选瞭望的方式是以人的感官保持正规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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