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拥军优抚安置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2012-12-27民政部副部长孙绍骋
国防 2012年7期
■ 民政部副部长 孙绍骋

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伴随着我国综合国力大幅提升、经济结构调整步伐不断加快、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和人民生活明显改善,我国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改革中前进,为保障优抚安置对象权益、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
一、新世纪以来我国拥军优抚安置工作的实践
新世纪以来,全国拥军优抚安置系统紧盯大事急事难事攻坚克难,注重强化服务保障改革创新,先后修订颁布《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通知》、《关于加强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等工作的意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等政策制度200多个,地方性政策法规3000多个,有力地推动了拥军优抚安置工作科学发展。
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实现重大突破。退役士兵安置难,长期困扰各级政府,损害退役士兵权益,影响军队建设和社会稳定。从2004年开始,民政部、总参谋部牵头,军地19个部门组成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协调小组,历经7年多艰苦努力,2011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兵役法》,国务院公布了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建立了“以扶持就业为主,发给退役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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