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短期支教之辩
2012-12-23陈沙沙
民生周刊 2012年33期
关键词:大学生
□ 本刊记者 陈沙沙
长短期支教之辩
□ 本刊记者 陈沙沙
当支教运动在各地开展得如火如荼时,一些质疑之声让支教蒙上了一层“纱幕”。长期、短期两种支教模式的效果和意义,引来了各方群体的争论。
针对这些问题,《民生周刊》分别对甘肃省临夏州积石山县教育局局长董汛、千里草助学计划发起人董亚宁、北京市西部阳光农村发展基金会项目主管刘斌、多年来从事长期支教志愿者工作的志愿者荣燕进行了采访。
民生周刊:长期支教和短期支教的主要区别在哪里?
董亚宁:短期支教,时限一般在30天以内,在我国主要以大学生志愿者为主体。其服务过程可简单描述为:在公益组织或者团队平台上,大学生志愿者利用在校课余时间筹备教材、教案,同时争取爱心企业或者基金会组织的资金支持,并不断完善服务内容,最终面向需要的群体开展公益服务。
刘斌:长期支教有一年期的,也有半年期的。首先它起到了弥补当地师资短缺的作用。第二,对当地师资力量起到了调整性别平衡的作用。第三,我们要求长期志愿者除了教授语数等科目之外,可以结合自身的特长,引入音、体、美等艺术活动。
民生周刊:针对长、短期支教质量,是否有一定的测评标准?
董亚宁:针对支教质量的测评,全国还没有统一的测评标准。客观来讲,支教效果的测评是比较主观的,是一种定性的比较,而非定量的测评,需要一个长期的观察过程。
近6 2%的校长坦言先前支教的大学生给学校带来了些许不良影响,致使他们不再信任大学生支教,找借口推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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